2024年湖北鄂州市法院系統招聘雇員制審判輔助人員4人公告
來源:鄂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06-20 15:42:34
鄂州市法院系統2024年度招聘雇員制審判輔助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鄂州市法院系統決定招聘(法院直接聘用,非第三方勞務派遣)一批雇員制審判輔助人員。現將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
鄂州市法院系統招聘4名雇員制審判輔助人員。具體職位資格條件等詳見《鄂州市法院系統2024年度雇員制審判輔助人員招聘職位表》(附件)。
二、報考基本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專業能力和職業操守;
2.年齡在18周歲(含)以上、35周歲(含)以下(1988年6月至2006年6月期間出生);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報考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6.具有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不得報考人員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被法院、檢察院辭退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的;
5.現役軍人、在職雇員制審判輔助人員、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讀非2024年應屆畢業的學生;
6.人民法院經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
7.有其他不適宜擔任雇員制審判輔助人員情形的。
三、報考程序
(一)查詢職位
職位計劃見本公告附件。
(二)網上報名
招聘職位通過湖北省人事考試網(www.hbsrsksy.cn)進行網上報名。按以下步驟進行:
1.提交報考申請。報名時間為2024年6月21日9∶00至6月26日17∶00。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本公告及《鄂州市法院系統2024年度雇員制審判輔助人員招聘職位表》,登錄湖北省人事考試網,填寫誠信報考信息,如實并完整注冊個人基本信息,上傳本人電子照片,選擇合適職位提交報考申請。全省法院、檢察院均為同一時間筆試,報考人員只可選擇一個職位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網上資格初審。報考人員可于6月21日至6月27日期間登錄湖北省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6月21日9:00至6月26日17:00期間,報考申請已提交尚未審查的和通過資格初審的,均不能修改本人注冊信息或改報其他職位。報名初審不通過的,可完善個人注冊信息后重新報考原職位或改報其他職位。6月26日17:00后,所有人員均不能再修改個人注冊信息或改報職位,請考生盡早報名,以免報名截止后因資格初審不通過而錯失考試機會。
(三)網上打印準考證
考試不收取報名費。通過報名資格網上初審的考生在筆試前登錄湖北省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準考證。下載打印準考證時間:2024年7月3日9:00至7月6日9:00。
四、考試安排
(一)筆試
筆試采取全省統一命題、統一時間考試的方式進行。筆試開考比例不得低于1:2,達不到規定開考比例的,按比例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數。
筆試主要測試與雇員制審判輔助人員職業密切相關的、適合通過客觀化紙筆測驗方式進行考查的基本素質和能力素養,原則上以公共基礎知識為主,包括政治理論、時事政治、法律基礎知識、科技人文及其他應知應會的基本知識。
筆試定于2024年7月6日,考試時間和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請考生密切關注湖北省人事考試網信息。
參加考試時,請攜帶必要的文具,同時必須攜帶準考證、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證。筆試開始30分鐘后未能報到的視為放棄考試。考試中途不得離開考場。
(二)最低合格分數線和加分
筆試須劃定最低合格分數線。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才有資格進入后續環節。
筆試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可按下列條件在筆試成績中加上相應分數并按規定程序公開,具備多項加分條件的不累計加分:1.烈士的配偶、子女,加3分;2.因公犧牲人員的配偶、子女,加2分;3.脫貧家庭及其子女加1分。加分審核由鄂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筆試結束后統一組織。
(三)職業技能測試
參加職業技能測試的人員,依據筆試成績(含加分)從高到低的順序,按職位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確定人選的最后一名有成績相同者,一并進入職業技能測試環節。對競爭比例達不到1:3的,招聘機關可按照不低于1:2競爭比例確定。對仍然達不到1:2競爭比例的,按比例核減、取消招聘計劃。
職業技能測試不計分,主要測試考生通過計算機錄入漢字的速度和準確率,達到每分鐘60個正確字及以上為合格。測試成績由考生當場簽字確認。職業技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公告。請考生密切關注鄂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http://rsj.ezhou.gov.cn/)、鄂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網站(http://ezszy.hbfy.gov.cn/)。
五、確定綜合成績及排名
職業技能測試合格的考生,綜合成績=筆試成績+加分。綜合成績相同時,筆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前,如筆試成績也相同,則以職業技能測試打字每分鐘正確字數多的排名在前。若仍無法確定,單獨組織一輪職業技能測試。
六、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人員依據同一職位綜合排名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1:1的比例確定。考生放棄資格復審,或提交審查的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由招聘機關取消考生報考資格,并依次遞補。
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社會經濟組織工作人員報考上述職位的,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或離職證明。
七、體檢、考察
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確定為體檢、考察人選。
(一)體檢
體檢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組織實施。考生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自動放棄。
(二)考察
考察工作參照《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組織實施。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以及報考期間表現等情況,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體檢、考察相關工作由招聘法院另行公告。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動放棄等原因出現缺額時,由招聘法院根據用人需要確定是否遞補。需要遞補的,在報考同一職位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考察人選。
八、確定擬聘用人員和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和體檢、考察等情況,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職位擬聘用人員,在鄂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鄂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對公示對象有異議的,應實名舉報,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對公示中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經調查屬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清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經招聘法院批準聘用后,由各用人單位分別與擬招聘人員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及保密承諾書。簽訂勞動合同期限一般為3年,首次聘用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聘為雇員制審判輔助人員;經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十、遞補聘用
遞補聘用的截止時間為2025年6月30日。在此期間,因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或簽訂勞動合同后辭職、辭退,導致招聘職位出現缺額時,招聘法院可選擇遞補聘用,按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遞補聘用人選,并按規定完成招聘程序。遞補聘用時提出放棄的,后期不再享有補聘資格。
十一、工資待遇
雇員制審判輔助人員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年休假等權利,聘用單位為其繳納社保和公積金。具體工資待遇按照《湖北省法院檢察院雇員制司法輔助人員等級和薪酬管理辦法(試行)》執行。
十二、相關事項提醒
(一)涉及招聘基本政策、參考要求以及職位公告中的年齡、學歷、其他資格條件、備注內容等相關信息的咨詢,考生可于工作時間內,與招聘單位聯系。
(二)考生網上報名時務必留下兩種聯系方式(手機或固話),特別注意在筆試、職業技能測試以及遞補期間保持通訊暢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錯失聘用機會的,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考生在網上報名時應仔細核對報考的職位、個人姓名、身份證號、考試科目等重要信息,避免錯失考試機會。
(四)準考證是參加筆試、職業技能測試、體檢、考察等工作需要出示的憑據,請考生妥善保管,遺失不補。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身份證等,證件不齊者不得參加考試。
(五)在招聘工作中,發現應聘人員考試舞弊、加分作假等弄虛作假的,一經證實,立即取消應聘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其他未盡事宜,由鄂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負責解釋。
紀檢監督電話:027-60698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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