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蘇南京城市職業學院(南京開放大學)招聘19人公告
來源: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06-21 13:04:06
南京城市職業學院(南京開放大學)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更好地選拔優秀適崗人才,優化人員結構,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南京城市職業學院(南京開放大學)202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9名工作人員,列事業編制管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相關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城市職業學院網(www.ncc.edu.cn)、南京開放大學網(www.njou.edu.cn)等發布,具體的招聘崗位、數量、招聘條件等詳見附件《南京城市職業學院(南京開放大學)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以下簡稱《崗位信息表》)。
二、報名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8年6月28日至2006年7月2日之間出生);
6.具備《崗位信息表》中崗位要求的招聘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1.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4屆畢業生;
2.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3.根據2020年3月13日新頒布施行的《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且在2025年1月2日前未滿3年服務期的在編(在冊)人員;
4.未滿5年服務期的新錄用公務員;
5.其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三)有關要求
1.招聘條件中的“2024年畢業生”,指在2024年畢業并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現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4年8月31日;國(境)外2024年同期畢業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適當放寬,但須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畢業后未落實過工作單位,且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畢業后未落實過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
2.招聘條件中“專業”的設置參考目錄為《江蘇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以下簡稱“專業參考目錄”)。專業條件中還包括部分未列入專業參考目錄,但有院校開設,且學校需要的專業。
專業參考目錄和招聘條件中都未列出的專業、留學人員的畢業專業,由學校根據招聘公告中明確的專業條件、應聘人員所學專業課程、研究方向等認定是否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專業名稱已經調整的專業,如調整前或調整后的專業符合招聘崗位要求,且畢業院校出具調整前后的專業為同一專業或專業課程基本一致的書面證明,視為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
3.招聘條件中工作經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4年6月30日。
4.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程序及要求
1.網上報名
本次招聘實行網上報名。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通過網絡同步進行。
報名網址:http://zkfw.91job.org.cn。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24年6月28日9:00至2024年7月2日16:00。
2.資格初審
學校對網上報名的應聘人員進行報考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時間:2024年6月28日9:00至2024年7月2日18:00。
3.應聘人員對資格初審異議的陳述申辯時間:2024年6月28日9:00至2024年7月3日11:30。
4.學校對資格初審異議的處理時間:2024年6月28日9:00至2024年7月3日16:00。
5.信息查詢
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及時向學校陳述申辯。
已經通過資格初審的,不得改報其他崗位。在報名時間結束前,資格初審未通過者,可改報符合招聘條件的其他崗位。
6.繳費確認
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網站(http://zkfw.91job.org.cn)通過支付寶進行網上確認繳費(100元/人)(蘇價費函〔2007〕146號)。
繳費確認時間:2024年6月28日9:00至2024年7月4日12:00。
通過初審并且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即報名成功。繳費成功后,除應聘崗位核減或取消外,不退還報名費。未按時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繳納報名費的視為報名無效,逾期不再提供報名服務。
7.核減(取消)計劃
各崗位筆試開考比例為1:3,報名成功人數未達開考比例將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
8.準考證打印
通過資格初審且網上繳費成功者須在2024年7月10日10:00起登錄報名網站(http://zkfw.91job.org.cn)下載、打印準考證。應聘人員須關注網站信息,按規定的時間打印準考證,否則視為放棄資格。打印中如有問題,請電話聯系:025-66049069。
9.應聘人員有關要求
(1)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嚴格按招聘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報名表中所填專業應與畢業證書專業一致,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嚴禁弄虛作假、嚴禁違紀違規。
(2)照片上傳要求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3)報名僅限選擇一個崗位,資格初審通過后,報名信息不可更改。報名時需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二)考試方式和實施辦法
本次招聘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總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具體考試方式和總成績計算方法詳見《崗位信息表》。
1.筆試
(1)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和能力素質。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2024年7月13日(具體時間詳見準考證)。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調整,將在報名網站(http://zkfw.91job.org.cn)、南京城市職業學院(南京開放大學)網站另行公告,請報名成功者及時關注,并按公告明確的時間打印準考證,逾期者責任自負。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應聘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未按準考證指定考試時間、地點參加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3)筆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合格分數線為60分,應聘人員可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在報名網站(http://zkfw.91job.org.cn)查詢筆試成績。
2.面試
筆試閱卷結束后,學校在筆試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按實際崗位招聘數的相應比例(同開考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選。在上述范圍內的應聘人員,以及其他排名較前的人員,請在成績公布后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學校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聯系不到者或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
(1)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須根據招聘單位要求提供筆試準考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相關崗位所需的證書、工作經歷的證明等,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張;在國(境)外取得學歷學位的人員須同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明;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國(境)內普通高校2024年畢業生,以及報考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的2022、2023年國(境)內普通高校畢業生,還須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上述證件及相關材料均需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復審合格者進入面試。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在收到復審結果通知后的3個工作日內,向學校陳述申辯。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應聘人員提供虛假報考信息及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資格、考試資格和聘用資格等。
通過資格復審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將在南京城市職業學院(南京開放大學)網站公布。
(2)面試由學校按照備案后的考試方案組織實施,主要考察面試人員的綜合素質和應聘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面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當場通知應聘人員。
(三)考察體檢
考試結束后,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考察體檢人員。如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考察體檢人員。如筆試成績仍相同,學校可對成績相同的人員組織加試。
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須于考察體檢前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考察工作參照《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執行。
(四)公示與聘用
學校根據考察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和南京城市職業學院(南京開放大學)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現工作或學習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由學校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約定試用期。應聘人員到崗后,需服從學校工作崗位安排。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擬聘用人員應在學校規定時間內辦理報到和有關手續,因擬聘用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相關手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因考察或體檢不符合要求、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擬聘人選明確放棄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如需遞補,可由學校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并將有關情況按人事管理權限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聘用備案后不再遞補。
四、工作紀律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考察、體檢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視具體情形和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記入誠信檔案庫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進行處理。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公開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五、招聘咨詢
政策咨詢:南京城市職業學院(南京開放大學)組織人事部025-85395157
報名技術支持電話:025-66049069
六、招聘監督
監督電話:南京城市職業學院(南京開放大學)紀委辦公室025-85395131
南京城市職業學院(南京開放大學)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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