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天津醫科大學總醫院空港醫院招聘15人公告
來源:天津醫科大學總醫院空港醫院
2024-06-25 09:50:46
天津醫科大學總醫院空港醫院2024年事業編制公開招聘高層次、緊缺人才公告
根據《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津人社局發〔2011〕10號)、《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完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17〕37號)等有關文件要求,結合醫院事業發展和人員需求實際情況,天津醫科大學總醫院空港醫院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一)招聘單位名稱:天津醫科大學總醫院空港醫院
(二)招聘單位地址:天津市空港經濟區東六道85號
(三)招聘單位性質:差額撥款事業單位。
(四)主要職能:開展醫學教學、醫學研究、衛生醫療及疾病預防、醫療康復服務。
二、招聘數量及崗位
(一)招聘數量:15名
(二)招聘崗位名稱及職責:事業編制專業技術人員(見附表:天津醫科大學總醫院空港醫院2024年事業編制公開招聘高層次、緊缺人才計劃表)
三 、招聘人員條件
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或技能,參照教育部發布的普通高等院校專業指導目錄執行;
5.應聘人員所學專業以本人畢業證書標注的專業為準,不接收以輔修專業報考,需同時取得報考崗位所需專業學位證書;
6.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非津生源應屆畢業生須符合天津市落戶條件;外省市工作人員須符合天津市引進人才的相關政策;
8.“面向社會招收的住院醫師如為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其住培合格當年在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按當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按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但住培合格證書中的培訓專業原則上應當與招聘崗位的專業或類別要求相一致。
9.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人員;
3.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4.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5.有精神病史的人員;
6.現役軍人;
7.失信聯合懲戒人員中被依法限制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人員;
8.發生科研誠信失信行為被通報處理的;
9.嚴格執行《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的回避制度。
10.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信息發布日期
2024年6月24日至7月3日在濱海新區人力社保局官網(rsj.tjbh.gov.cn/)、天津港保稅區官網(www.tjftz.gov.cn)、天津醫科大學總醫院網站(www.tjmugh.com.cn)、天津醫科大學總醫院空港醫院網站(www.tmuaih.com)發布。
五、公開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津人社局發〔2011〕10號)等文件規定的程序開展招聘工作。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24年7月4日9:00開始至7月10日16:00結束。
報名方式: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人員登錄天津醫科大學總醫院網站(www.tjmugh.com.cn/yyb.shtml)“人才招聘”專欄,進入指定報名系統,按照系統提示提交報名材料,每人限報一崗,通過其他方式或在非報名時間報名均無效,報名期間恕不接受紙質應聘材料及來訪。
聯系方式:聯系人,季卿;聯系電話,022-60119728。
(二)資格初審
天津醫科大學總醫院空港醫院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資料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的主要標準為醫院發布的崗位招聘條件。請應聘人員務必保證提交的報名資料真實、準確。應屆畢業生學歷證、學位證實施“容缺后補”機制,將核查畢業證、學位證時間推遲到報到環節。屆時,如擬聘人員不能提供相關證件,取消其應聘資格。資格初審結果的告知:1、時間:報名結束后五個工作日內;2、形式: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名單將在天津醫科大學總醫院網站(www.tjmugh.com.cn)“招聘專區”專欄及天津醫科大學總醫院空港醫院網站(www.tmuaih.com)“招聘信息”專欄發布。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將失去進入后續環節的資格。凡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恕不另行告知。
(三)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提交材料要求等具體事宜將在天津醫科大學總醫院網站(www.tjmugh.com.cn)“招聘專區”專欄及天津醫科大學總醫院空港醫院網站(www.tmuaih.com)“招聘信息”專欄發布。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進入考核環節。
通過資格初審人員未按照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考核資格。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其考核資格。
(五)考核
考核旨在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能力、業務能力和整體素質。天津大學總醫院空港醫院負責組織實施,具體的考核日程將在天津醫科大學總醫院網站(www.tjmugh.com.cn)“招聘專區”專欄及天津醫科大學總醫院空港醫院網站(www.tmuaih.com)“招聘信息”專欄發布。
考核主要采取答辯的形式進行。考核成績滿分為100分,及格線為60分,考核成績低于及格線的不能進入下一環節。考核成績即為總成績,總成績保留2位小數。將于成績確定后7個工作日內在天津醫科大學總醫院網站(www.tjmugh.com.cn)“招聘專區”專欄及天津醫科大學總醫院空港醫院網站(www.tmuaih.com)“招聘信息”專欄發布。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總成績相同按主考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
(六)體檢
根據《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參照國家統一規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和規程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公開招聘人員的體檢由天津醫科大學總醫院空港醫院統一安排,費用自理。如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體檢者可申請補檢一次。如存在未能完成全部體檢項目的人員,視為體檢未通過,自愿放棄聘用資格。體檢的具體時間安排待考核結果發布后以電話或短信的形式通知。
(七)考察
通過體檢人員進入考察環節。應聘人員的考察由天津醫科大學總醫院空港醫院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實施。應聘人員自接到考察通知之日起15日內到崗考察,應聘人員無故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考察的視為自動放棄考察資格,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考察主要是對應聘人員的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綜合評價,如有需要將對擬錄用人員檔案進行查閱。期間被考察人員進入工作崗位參與具體工作。試工是考察的環節之一,試工的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所有人員需按要求參加試工,不能完成試工的人員視為放棄聘用資格。在考察期間發現應聘人員曾發生學術不端行為、違反行風規定或師德失范行為及不符合該崗位要求的人員,考察結果不合格,不予聘用。
(八)公示與聘用
天津醫科大學總醫院空港醫院根據考核、體檢和考察的結果,擇優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信息公示的范圍與招聘公告發布的范圍一致。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天津醫科大學總醫院空港醫院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應聘人員應于公示到期之日起三個月內辦結相應手續并到醫院報到,并于報到后30日內簽訂聘用合同。未經醫院同意逾期未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
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期間執行國家關于事業單位的工資制度。
公開招聘各環節出現下列不合格、自動放棄等情況時,醫院將依據應聘人員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每個崗位遞補只進行一次)
1.應聘者體檢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人員自愿放棄聘用的;
4.出現違規違紀行為的;
5.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本方案所涉崗位報名及考試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按照上述程序遞補人員后仍出現擬聘崗位空缺時,天津醫科大學總醫院空港醫院將根據實際需要對招聘條件不變的崗位重新發布報名通知,并重新組織報名及考核等后續工作,相關招聘崗位、報名時間及相關安排等將在天津醫科大學總醫院網站(www.tjmugh.com.cn)“招聘專區”專欄及天津醫科大學總醫院空港醫院網站(www.tmuaih.com)“招聘信息”專欄發布。
六、違規行為處理
應聘人員在公開招聘的報名、考試、體檢、考察各個環節出現違規違紀行為的,將視情節輕重,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聘用后查明在公開招聘過程中存在違規違紀行為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嚴重違紀的,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
應聘人員被查明隱瞞曾發生的學術不端行為、違反行風規定行為或者醫德失范行為,或者根據其干部人事檔案審核結論計算的年齡不符合擬聘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七、咨詢電話、舉報或投訴電話
公示意見受理郵箱: zyykgzp@163.cn
咨詢電話:022-60119728
因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需要對招聘各環節工作安排進行調整的,會在濱海新區人力社保局官網(rsj.tjbh.gov.cn/)、天津港保稅區官網(www.tjftz.gov.cn)、天津醫科大學總醫院網站(www.tjmugh.com.cn)、天津醫科大學總醫院空港醫院網站(www.tmuaih.com)發布調整信息。
舉報或投訴電話:022-60118876、84906240
天津醫科大學總醫院空港醫院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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