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石家莊平山縣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0人方案
來源:平山縣人民政府
2024-06-26 14:43:19
平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平山縣2024年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優化干部人才隊伍結構,結合實際工作需要,按照縣委辦、政府辦印發的《關于進一步規范機關事業單位干部調配工作的辦法》規定要求,經研究,擬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0名。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選調原則和方式
堅持“民主、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根據崗位計劃擇優選調。
二、選調崗位及數量
縣財政局財政投資評審中心1名;
縣人社局社保服務中心3名、就業服務中心1名;
縣衛健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6名;
縣退役軍人事務局所屬全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名;
縣數據和政務服務局所屬全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名;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所屬全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名。
各單位選調的崗位、數量和條件,詳見《平山縣2024年公開選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附件1)。
三、選調范圍和對象
縣直單位和鄉鎮所屬經費形式為財政性資金基本保證(全額財政)事業單位在編在崗正式工作人員。
四、選調資格及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2.身體健康,符合聘用體檢標準;
3.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4.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1978年6月25日以后出生),學歷大專及以上,崗位條件中對年齡和學歷有具體要求的,從其要求;
5.具備與選調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年齡、學歷、專業或技能等條件。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按照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6.尚在新錄用試用期的;
7.新提拔擔任領導職務人員任職試用期未滿或任職(含職級晉升)未滿一年的;
8.在涉及國家秘密等特殊職位任職或者離開上述職位不滿國家規定的脫密期限的;
9.按照有關規定,需要回避的;
10.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選調程序與方法
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審檔、組織試用、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等程序進行。
(一)公告
2024年6月25日--2024年6月27日。
通過平山縣人民政府網站發布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時間
2024年6月26日--2024年6月28日。
2.報名地點
平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3樓會議室(316室)。
3.報名方式
現場報名。
4.注意事項
每名考生限報考一個崗位。崗位的報名人數與選調人數之比要達到3:1以上方能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按比例減少該崗位選調人數直至取消該崗位的選調。
報考者持身份證、畢業證和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學信網自行打印《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報名時,根據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符合報考條件者,填寫《平山縣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提供本人近期同版免冠小二寸藍底相片3張。
(三)資格審查
由縣人社局會同選調單位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工作將貫穿于考錄工作的全過程,對偽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并取消考試或選調資格。
(四)準考證發放
2024年6月29日下午2:30,在平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3樓會議室(316室)由本人持身份證領取準考證,領取時詳細核對準考證上填寫的考生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等信息。
(五)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主要測試報考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時間120分鐘,滿分100分。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筆試時考生必須持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選調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同進入面試環節。
(六)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應急反應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舉止儀表等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聘請有關專家進行面試,分值100分。面試中統一評分標準,評委現場打分,采取體操打分法(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計算平均分數),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七)考生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測試成績×60%。根據綜合成績由按高分到低分,按選調計劃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比例內末位綜合成績出現并列時,依次按面試成績高者、基層工作經歷較長者和學歷較高者的順序確定。
(八)體檢
體檢標準按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有關規定執行。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九)考察審檔
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廉潔自律以及與選調職位的適應程度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檔案“三齡兩歷一身份”等情況進行審查,通過政法、衛健、紀檢等部門進行審查。考察審查不合格的,取消擬選調人選資格。
(十)組織試用
按照規定程序,選調單位對擬選調人員進行崗位培訓并在對應崗位試用1個月。在試用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經局黨組(黨委)會研究不予調入。
1.經實績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的;
2.由于個人原因,工作出現嚴重錯誤的;
3.嚴重違反組織人事紀律造成惡劣影響的;
4.其他原因影響工作不能正常開展的。
(十一)公示
考試、體檢、考察審檔及組織試用均合格人員在平山縣人民政府網站予以公示5天,接受社會監督。對公示期內沒有問題的,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對公示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
如有體檢、考察審檔、組織試用不合格或自動放棄人員,從同一崗位綜合成績合格的報考人員中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人員。公示后不再進行遞補。
(十二)辦理調動手續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任職的,辦理調動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選調資格。
六、紀律監督及其他
(一)參加公開選調的人員,除認真做好參加選調準備工作外,要做好本職工作,確保日常工作與參加選調兩不誤。公選期間,自覺遵守公選有關規定,不準弄虛作假或搞非組織活動。
(二)參與組織選調工作的人員,要嚴格遵守組織人事紀律,嚴格執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客觀公正、嚴謹細致地做好各項工作,嚴禁違規操作或泄密等違紀問題發生。
(三)確保公開選調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全程接受平山縣紀委監委和社會各界監督。
(四)對違反紀律的,一經查實,按相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五)本次選調報名實行嚴格的自律制度,本人對提交審核的報名信息真實性負責。資格審核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選調條件的,一經查實,取消資格。
咨詢電話:0311--82919524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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