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遼寧鞍山市事業單位面向應屆生招聘50人公告
來源: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06-27 09:02:52
鞍山市事業單位面向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公告
為進一步推動人才強市戰略,打造高素質專業化干部人才隊伍,根據《關于開展鞍山市“名校優生計劃”的實施意見(試行)》(鞍委人才辦發〔2023〕2號),結合我市事業單位實際需要,擬招聘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5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雙一流”建設高校、THE世界排名前200強高校應屆碩士研究生及以上;“雙一流”建設高校中的“雙一流”建設學科應屆本科畢業生。
本次招聘應屆畢業生是指2024年即將畢業的在校生,以及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2年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者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即應屆畢業生含2022年、2023年離校未就業的普通高校畢業生)。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本科生年滿18周歲以上,25周歲以下(1998年6月26日(含)至2006年6月26日(含)期間出生)
碩士研究生35周歲以下(1988年6月26日(含)至2006年6月26日(含)期間出生)
博士研究生40周歲以下(1983年6月26日(含)至2006年6月26日(含)期間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要的其他要求,詳見《崗位信息表》;
(七)考生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截止日期為2024年9月1日前,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能以已經取得的學歷報考。
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現役軍人,被開除公職的或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均不得報考。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三、招聘計劃
此次共招聘50人,具體計劃詳見《鞍山市事業單位面向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急需緊缺人才崗位信息表》(附件1)。
四、招聘步驟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不設現場報名。網上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度,按以下程序進行:
1.報名時間:2024年6月30日9:00至2024年7月4日17:00。
2.報名提交信息
應聘人員可在報名時間段內登錄公開招聘報名平臺(http://219.152.63.192:46216/exam-system-examinee/asgz),注冊并提交報考申請,填寫報名信息,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電子證件照片(紅底、藍底或白底證件照,jpg格式,大小50KB以下)及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學歷證、學位證、需額外提供的證明材料等照片(jpg格式,大小50KB以下)。
3.查詢審查結果
報名期間,招聘單位將對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等進行初審,原則上應在應聘人員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內提出初審意見。應聘人員可于2024年7月1日9:00至7月5日12:00登錄報名網站查詢審查結果。通過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審查的,可在2024年7月5日12:00前改報其他崗位,2024年7月5日12:00,未通過審查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
4.注意事項
①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信息一經審核通過,原則上不允許更改。
②報考人員根據所學專業按專業對口的原則報考。報考人員輔修的第二學位只有學位證書,沒有畢業證書的,不能以輔修第二學位所學的專業報考。具有高校、國家承認學歷及學位的雙專業畢業證書、雙學位證書的,其中一個專業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可以報考。
③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本公告中規定的材料外,還需提供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證書及必要的專業證明材料。報考人員可上網(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有關要求和程序。
④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考生報名時,要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或與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相符的,一經查實,取消其面試、聘用資格。
(二)面試
1.面試人選的確定。本次招聘免筆試,不設置開考比例,所有符合崗位報名條件,資格審核合格考生全部列入面試人選。
2.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能聘用。面試具體事宜將在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anshan.gov.cn)和鞍山人社微信公眾號另行公告。
(三)體檢
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1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面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面試同分者看小數點后第三位,仍同分者按照面試考官打出的最高分成績高者確定為參加體檢人員。
體檢工作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切實做好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0〕22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體檢由用人單位統一組織在具有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體檢經驗的醫院進行。應聘者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要求復檢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日內,以書面形式向用人單位提出。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復檢將在應聘者提出申請的7個工作日內安排。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考察人員。
(四)考察
由用人單位對擬考察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進行調查了解,并對被考察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中發現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將結論及依據明確告知被考察人員。
(五)公示與聘用
擬聘人員信息統一在鞍山市人社局網站(http://rsj.anshan.gov.cn)和鞍山人社微信公眾號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對公示無疑義人員辦理備案手續。對于公示有疑義的人員,由用人單位調查核實,并提出處理意見。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紀律與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報考者有弄虛作假、違紀違規行為的,一經發現,均取消其考試或應聘資格。
六、其他
(一)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二)考生自報名至擬聘用人員公示期間,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用人單位聯絡,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負。
(三)在招聘期間,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規定招聘步驟(程序)的,視為自動棄權。
(四)在體檢和考察環節,因體檢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棄權、弄虛作假被取消應聘資格及其他原因出現崗位空缺,按照面試成績從面試合格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依次遞補。
(五)若畢業生未能按期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或因違紀等受到學校處分或行政處罰,則就業協議書自動終止,甲方(用人單位)不承擔違約責任;對在報名考試中弄虛作假、冒名頂替的應聘者,經查實后,取消本次考試成績和聘用資格。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中共鞍山市委組織部、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詳見崗位信息表咨詢電話
咨詢時間:7月1日-7月5日9:00-11:00,14:00-17:00
中共鞍山市委組織部 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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