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所屬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來源: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4-06-27 13:40:40
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所屬事業單位2024年急需緊缺人才引進招聘公告
為引進高素質人才,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人才引進相關政策,現就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所屬事業單位2024年急需緊缺人才引進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及條件
(一)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急需緊缺人才1名,涉及1個單位1個崗位。招聘條件詳見《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所屬事業單位2024年急需緊缺人才引進招聘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或技能條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三)具體條件
詳見《崗位表》。其中《崗位表》中相關崗位的年齡條件均按周年計算,年齡要求35周歲及以下,應為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應聘
1.現役軍人;
2.全日制高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4.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5.在編在崗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及宜昌市(含縣市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6.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等應當執行回避制度的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報名
(一)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5日下午5:00止。
(二)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方式,報考人員將報名所需資料的電子版或掃描件編號打包發送至崗位對應的報名郵箱(見附件1)。
(三)報名所需材料:
1.《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所屬事業單位2024年急需緊缺人才引進招聘報名表》(附件2)
2.個人簡歷;
3.本人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
4.畢業證、學位證(2024年應屆畢業生持院校畢業有效證明或學信網《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國(境)外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書)掃描件;
5.報考崗位所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等;
(四)報名須知:
(1)報考人員應當以本人最高學歷報考相關崗位,且所取得最高學歷的畢業證上專業必須與引才崗位所需專業一致。
(2)報考人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填寫的電子郵箱和電話號碼須真實準確,在報考期間不得變更。
(3)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引進公告和報考承諾,如實填寫有關信息,誠信報考。要對照《崗位表》中的“報考資格條件”要求填寫和提供材料,并對填報和提供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應聘人員報名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資格審查貫穿引進工作全過程。在引進各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招錄單位均可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聘用資格。
三、資格審查
(一)資格審查方式:現場審查。
(二)資格審查時間:2024年7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三)資格審查地點:宜昌市東山大道141號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9樓901會議室。
(四)資格審查提交材料:報名要求提交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不按照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符合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
四、面試
本次人才引進只安排面試。面試具體事宜以公告為準。
(一)面試方式。以面試公告為準。
(二)面試時間及地點。通過發公告、電話、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試考生,并做好記錄。
(三)面試要求。考生須持身份證原件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未帶證件者以及在規定時間內未報到的考生,均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四)面試成績。面試滿分100分,成績當場宣布。若遇面試成績相同,可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在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仍出現相同的,則組織加試,加試后,按考生面試加試成績從高到低分排序確定。
面試劃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為80分(含80分)。達不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能進入體檢、考察階段。考生面試成績及時在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網站上公告。
五、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體檢對象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比例確定,并在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網站上公告。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體檢標準執行。體檢結果以體檢機構出具的正式體檢結論為準。需要進行復檢的,復檢機構在具有資質的體檢機構中隨機確定,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二)考察。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和招聘單位負責,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注重對應聘人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并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考察中,若發現有影響聘用并查證屬實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考生自愿放棄、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單位研究后可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且在最低合格分數線之上的依次遞補進行體檢和考察,并及時公示。
六、公示與聘用
用人單位根據面試、體檢、考察等情況,按程序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并予以公示。對公示無異議的或不影響引進的擬聘用人員,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等手續。2024年應屆畢業生在規定時間內(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位認證書后辦理手續。對不能按時取得學歷、學位證的擬聘用人員不予聘用。被聘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內)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單位研究報主管部門同意后,可從參加該崗位面試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且在最低合格分數線之上的依次遞補。
引進人員報到時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實行崗位管理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辦理轉正手續,明確崗位等級,并按所聘崗位執行有關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符合相關人才政策享受條件的,享受相關待遇。
七、違紀違規行為處理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規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本次人才引進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4年6月27日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