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省宿州碭山中學、碭山第二中學招聘教師20人公告
來源:碭山縣人民政府
2024-06-27 14:31:06
2024年度安徽省碭山中學、碭山第二中學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促進我縣教育事業發展,優化師資結構,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規定、《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實施意見》(皖人社發〔2017〕21號)等規定文件精神,現將碭山縣2024年公開招聘教師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計劃共計20名。其中:碭山中學10名;碭山第二中學10名(詳見附件1)。招聘計劃(崗位)等信息在碭山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dangshan.gov.cn)等相關媒體上發布。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為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道德素養和團隊協作精神,服從學校工作安排;
(四)具有報考崗位相應學科的高中教師資格證,且所學專業與崗位學科一致;
(五)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詳見公開招聘崗位表(附后)。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中的“30周歲及以下”為“1993年7月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人員;
(二)現役軍人;
(三)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四)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五)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六)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崗位。
四、網絡報名
(一)網絡報名時間和方式
報名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考生登陸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http://dangshan.pzhl.net)報名。報名時間為2024年7月1日9:00至7月5日16:00,逾期不再補報。
報名時,應認真閱讀報名須知并簽訂誠信承諾書,按照要求填寫報名表,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尺寸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其中:
(1)所填寫專業與畢業證書上專業相一致,“學習及工作經歷”自高中階段填起,按年月順序填寫到現階段,據實填寫,不得間斷。退役軍人報考的,請在簡歷中注明服役經歷(單位報名表加個備注)。
(2)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須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3)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應在《報名登記表》中如實填寫在職工作情況。因網上報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實、不完整或錯誤,造成網上資格審查及后續資格審查不通過等后果的,由報考者自行承擔責任。報考者填寫虛假信息資料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4)報考人員報名后,7月6日12:00前可隨時登錄網站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審查。通過審查的,不得改報其他崗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審查的,在7月6日17:00前可以改報其他崗位。
(5)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應于7月7日16:00前登錄網站按規定繳納筆試考試費用(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行放棄)。
(6)為確保新進人員質量,設定最低筆試控制分數線。
(7)網上資格審查結果不作為確定符合崗位條件的最終依據,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凡在招聘工作各個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崗位條件要求或者弄虛作假等問題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7月7號上午9:00點至11:00點對網上資格審查結果有異議的考生,在碭山縣人社局三樓312室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報考者須保證自己提交的個人資料的真實性和全面性,否則,責任自負。
(二)筆試
經資格初審,符合崗位報考條件要求的人員進入筆試環節。筆試內容為教育基礎知識,試卷滿分為120分,時長90分鐘。設定筆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含60分),筆試成績達到60分及以上的應聘人員,方可進入下一階段。
通過資格審查并成功網上繳費的報考人員于7月11日8:00至7月12日18:00登陸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自行下載并打印筆試準考證。
筆試時間為2024年7月13日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五、資格復審
招聘單位按照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數,按3:1比例確定各崗位參加專業測試的人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專業測試人選。
資格復審依據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提供的照片與信息進行。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參加專業測試資格。由此出現人選缺額的,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規定時間內依次等額遞補。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招聘條件必需的證件原件、復印件各一份以及報名資格審查表。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凡在招聘工作各個環節發現報名人員不符合崗位條件要求或者弄虛作假等問題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核、聘用等資格。
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現場繳納專業測試費用80元,發放專業測試通知書(專業測試時間、地點詳見專業測試通知書)。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專業測試
專業測試滿分100分,采取無生上課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專業素養、教育教學水平和綜合素質能力等。專業測試設定最低分數線為70分。對專業測試成績低于70分的考生,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
八、成績合成
報考人員考試最終成績依筆試成績與專業測試成績合成確定后在碭山縣人民政府網及相關網站公布。
考試最終成績按筆試成績占30%、專業測試成績占70%合成確定。
計算公式:筆試成績/1.2×0.3+專業測試成績×0.7(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第三位小數按照“四舍五入”辦法處理)。
根據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合成后的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如最終成績相同的,依次以專業測試成績、筆試成績高低排名,若考生成績均相同,則采取加試的方法,加試方案另行公布)。
九、體檢考察
體檢和考察工作由碭山縣人社局、碭山縣教育局及招聘單位負責組織實施。
體檢工作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對體檢、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各不超過兩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十、公示聘用
對體檢、考察合格人員,作為擬聘用人員,在碭山縣人民政府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相關崗位聘用及入編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的學歷、學位等證書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對未在招聘單位規定時間內報到上班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受聘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所有崗位最低服務期限三年。
本次招聘工作由碭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縣紀委監察委全程監督。對在招聘工作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皖人社發〔2017〕63號)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本次招聘統一組織的考試,不指定任何教材、復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人社局咨詢電話:0557-8025196、8095278
碭山中學咨詢電話:0557-8037089
碭山第二中學咨詢電話:0557-8880336
監督電話:0557-8095325
上述咨詢和監督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特此公告。
碭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碭山縣教育局
2024年 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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