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衢州開化縣教育系統選調工作人員4人公告
來源:開化縣人民政府-教育局
2024-06-27 17:27:22
2024年開化縣教育系統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優化人員隊伍結構,促進教育事業發展,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全縣中小學教師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
本次計劃公開選調縣教育研究與培訓中心研訓員4名,其中心理健康研訓員1名、高中理綜研訓員1名、初中語文研訓員1名、初中社會研訓員1名。
二、選調范圍
開化縣中小學在編在崗教師。
三、選調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師德高尚,敬業愛崗,群眾公認,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和較強的協調能力。
3.近三學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一級教師及以上職稱,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1978年6月以后出生),特別優秀的(正高級教師、省教壇新秀、市縣名師、省優質課二等獎及以上者)可適當放寬,但不超過48周歲(1975年6月以后出生)。
5.有較高的教學業務水平和能力。在全縣(市、區)同學科教師中有較高的知名度,曾獲得本學科縣(市、區)級教壇新秀、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名師,市級教壇新秀、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名師及以上骨干教師稱號。或在對應學科的優質課評比中獲得教研系列縣一等獎及以上獎項。
6.具有一定組織管理能力。近五年有學校備課組長、教研組長、年級組長或校級中層(含)以上管理崗位工作經歷,或具有經常性組織全校、全縣(市、區)大型活動經歷(學校證明蓋章)。
7.有較強的教學研究和科研能力。近五年來承擔或參與(前5位研究人員)市級及以上課題研究并獲市三等獎及以上獎項,或相應學科論文獲教研系列縣一等獎及以上或在省級及以上教育期刊發表。
8.須持有與選調崗位相對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報考崗位原則上要與所學專業或職評學科專業相符,符合學科教學需要。
9.報考心理健康研訓員還需具有心理學相關專業背景或持有心理健康A證。
10.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11.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本次選調涉及的年齡、工作經歷的計算,統一截止到2024年6月。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本次選調: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在現單位工作未滿三個學年。
6.按照崗位設置政策規定,報考相應崗位的教師,若不愿高職低聘或轉聘的。
7.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和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報名、綜合素質考評、面試、考察、聘用等程序進行選調。
(一)發布信息
在開化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臺(http://kh.zjer.cn/)等相關網站發布公開選調信息。
(二)報名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報名時間:2024年7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受理報名。
3.報名地點:教育局1303會議室。
4.報名時需攜帶材料:《2024年開化縣教育系統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和《業績考評表》(見附件,雙面A4紙打印)、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專業技術資格證、榮譽證書、課題和論文等資料原件和復印件,管理崗位工作經歷證明。上述材料須經學校核實并加蓋單位公章。
(三)資格審查
根據報考者提供的資料進行資格審查,報考者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可靠,如有弄虛作假、材料不實,一律取消選調資格;涉及違法違紀人員按有關規定執行。
選調崗位計劃數與報名人數比例要達到1:2(含)以上方可開考,報名人數不足比例的,相應核減(核銷)選調崗位計劃數。選調計劃被取消的有關報考人員可以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因考生自身原因,無法正常聯絡或接到通知后未在規定時間內改報的,視為放棄報名。
(四)綜合素質考評
根據師德表現、崗位經歷、任職時間、學歷學位、學年度考核、獎勵、工作業績等情況,突出實績導向,對通過資格審核的人選開展綜合素質考評。綜合素質考評總分100分。
(五)面試
根據綜合素質考評分從高到低,按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選,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面試采用評課和結構化答辯方式進行。評課環節考生觀看一節錄像課,并對該課進行評課,限時7分鐘;結構化答辯環節由專家評委根據崗位要求對考生提問,考生當場答辯,限時8分鐘。面試成績總分100分,合格分為70分,未達到合格分的不能入圍考察。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六)考察
面試結束后,根據總成績(評課成績×60%+答辯成績×40%,計算到小數點后4位,尾數四舍五入。若總成績相同的,以評課成績高的排名在前)從高分到低分按照選調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
縣教育局選派2名以上工作人員組成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選調職位的適合程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注重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期間本人放棄的,可依次遞補。
(七)公示、聘用
考察結束后,根據考察情況,由教育局黨委討論確定擬選調人員,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使用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對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選調資格。因公示期間有異議并查實被取消選調資格或報考人員主動放棄等原因出現人選空缺的,由縣教育局研究決定是否進行遞補。
四、其他事項
(一)本次選調工作嚴格遵守有關政策規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紀律,自覺接受黨內監督、社會監督、群眾監督。
(二)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選調資格,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報名時符合資格條件,報名后出現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終止其選調程序,不再作為選調人選。
(三)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開化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570—6012795。
開化縣教育局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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