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南充市順慶區城區學校面向區內公辦學校考調教師49人公告
來源:順慶區人民政府
2024-06-28 10:18:59
南充市順慶區2024年城區學校面向區內公辦學校考調教師的公告
為緩解部分城區中小學校師資緊缺現狀,經區委、區政府同意,決定面向區內部分公辦學校考調在編在職教師49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公開選拔,擇優聘用。
二、考調崗位及名額
本次考調分A、B兩類崗位,具體名額詳見附件1。
三、考調對象
(一)A類崗位考調對象
區內農村公辦學校(含超編的搬罾小學,不含農村停招公辦學校)在編在職教師。
(二)B類崗位分流考調對象(詳見附件2)
1.搬罾中學、蘆溪中學富余學科在編在職教師;
2.職教整合學校(南充二中)在編在職教師;
3.順慶區2024年秋季停招公辦學校在編在職教師。
四、考調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政治素質: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作風正派,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具有奉獻精神和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
2.身體素質:身體健康,能正常履行考調崗位職責。
3.學歷條件:①報考高中崗位教師需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②報考初中和小學崗位教師需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4.年齡條件:①A類崗位報考者:年齡在42周歲以下(1981年7月6日以后出生)。②B類崗位報考者:年齡在50周歲以下(1973年7月6日以后出生)。
(二)A類崗位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參工年限:須在順慶區在編在職3年及以上(2021年9月30日以前參加教育工作)。
2.專業條件:①初中:報考初中崗位的教師必須具有高中或初中教師資格證,專業與報考崗位相關;②小學:報考小學崗位的教師必須具有高中、初中或小學教師資格證,專業與報考崗位相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的。
3.有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等行為的。
五、考調報名
(一)報名時間:2024年7月6日(上午9:00—17:00)。
(二)報名地點:南充市順慶區教育和體育局九樓會議室(南充市順慶區育英路21號)。
(三)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方式。每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不得兼報,違者取消考試資格。
(四)報名時應提交資料:
1.《南充市順慶區2024年面向區內公辦學校考調教師報名表》1份(附件3);由報考者自行下載打印填寫,需學校簽署“同意報考”意見并加蓋學校公章。校級領導干部報考的,應由干部管理部門簽署意見。
2.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大學專科及以上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4.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5.普通話等級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6.備4張2寸近期彩色正面免冠證件照片(注明:姓名+報考崗位)。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考調全過程,在考調的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均取消其報考資格,且責任自負。
備注:筆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在南充市順慶區人民政府網站“通知公告”專欄公布(http://www.shunqing.gov.cn)。
六、考調辦法
本次考調教師以“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考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由筆試得分×50%+面試得分×50%構成(按四舍五入原則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一)開考比例
1.A類崗位:本次區內考調教師筆試不設最低開考比例。根據各具體考調崗位的參考人員筆試成績和考調名額,從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與最后一名面試入圍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面試入圍人員。
2.B類崗位:筆試開考比例不得低于3:1(每所學校同崗位同學科有效報考人數與分流崗位人數之比),若達不到開考比例,經考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調減或取消該崗位;根據各學校分流崗位同學科參考人員筆試成績和分流崗位名額,從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若遇入圍面試人員最后一名得分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
(二)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卷面滿分為100分,按50%折合計入考試總成績。
2.筆試內容以報考崗位所需專業知識為主,以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等公共基礎知識為輔。
3.筆試成績在南充市順慶區人民政府網站“通知公告”專欄公布(http://www.shunqing.gov.cn)。
(三)面試
1.面試以講課的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按50%折合計入考試總成績。
2.面試教材范圍:順慶區現使用的教材。
3.面試成績當場公布,考生本人簽字確認。
(四)總成績公布
考試總成績于面試工作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南充市順慶區人民政府網站“通知公告”專欄公布(http://www.shunqing.gov.cn)。
七、確定擬調人員
南充市順慶區教育和體育局根據各崗位考調名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擬調人員(B類崗位按照報考者所在學校同崗位同學科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擬調人員),若遇總成績相同,則按面試得分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若所有項目分數都相同,則采取加試的辦法進行確定。加試辦法由考調工作領導小組確定。
八、擬調人員公示
擬調人員將在南充市順慶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示3天。公示內容:姓名、性別、報考崗位、考試總成績等,并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問題的不予受理。公示期間(含公示后)因公示人棄權或因其被舉報查實取消資格后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九、審核確認
公示期滿且無異議,將擬調動人員的相關材料送南充市順慶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復核確認。
十、選擇崗位
擬調人員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崗位類別同層次同學科依次等額自主選擇考調學校。
十一、調動
南充市順慶區教育和體育局將擬調人員名單按程序報批后,由區委編辦、區人社局、區教體局辦理調動手續。
十二、紀律與監督
嚴肅紀律,嚴禁徇私舞弊、弄虛作假,區紀委監委和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將對事業單位考調過程進行全程監督,對考調過程中出現的違紀違規行為,一經查實,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
十三、有關咨詢、監督電話
(一)公告、政策咨詢電話:0817-2235950(南充市順慶區教育和體育局政工股)、0817-2268828(南充市順慶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管理股)。
(二)監督電話:0817-2236629(南充市順慶區紀委監委駐區教體局紀檢監察組辦公室)。
十四、特別提示
(一)請報考者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二)本公告要求的考調條件指從報名起至辦理調動手續時報考者均須符合考調條件及要求。
(三)考調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由南充市順慶區教育和體育局在順慶區人民政府官網上公告。考調的相關信息,凡已在順慶區人民政府官網上發布的,原則上不再另行通知。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筆試、面試、選崗、調動的,責任自負。
附件:
南充市順慶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南充市順慶區教育和體育局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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