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溫州樂清市教育研究培訓院選調研訓員7人公告
來源:樂清市人民政府-市教育局
2024-06-29 10:50:57
2024年樂清市教育研究培訓院公開選調研訓員的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教育系統研訓員隊伍建設,更好地適應教育教學改革,保障我市教育教學高質量發展,根據樂清市教育研究培訓院工作需要和崗位設置情況,決定面向全市公開選調研訓員。公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和數量
小學科學研訓員、小學數學研訓員、初中科學研訓員、初中數學研訓員、名師培養兼校本研訓員、體育研訓員、中職研訓員各1名,共7名。
二、選調范圍
樂清市在編在崗教師。
三、選調對象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政治素養好,擁護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熱愛教育事業,師德高尚,團隊意識強,工作積極主動;
3.取得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8年及以上與報考崗位一致的教學或教研工作經歷(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2024年7月31日,下同);
4.具有一級教師專業技術資格,溫州市第二層次(樂清市第一層次)及以上領軍教師的年齡需在35周歲以下(1989年7月31日后出生);具有高級教師或中職高級技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溫州市第二層次(樂清市第一層次)及以上領軍教師的年齡需在45周歲以下(1979年7月31日后出生)。
(二)能力條件
1.教學功底扎實,教學管理能力強,且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3年及以上的學校教研組長或年級組長或中層干部及以上職位的教育教學管理經歷;
(2)獲得樂清市級及以上教學競賽或教學基本功競賽一等獎;
(3)參加過中高考或市義務教育學生學業水平質量監測或市調研測試的相關學科命題工作。
2.教學研究和科研能力強,且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主持或者執筆省級或溫州各類課題或市級及以上內涵建設項目不少于1項,或獲得樂清市級課題成果一等獎及以上;
(2)近5年在省級及以上期刊發表或獲樂清市教學論文一等獎(或溫州市論文二等獎)及以上與本學科相關的論文(第一作者)。
(三)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參加選調
1.受處分期間或者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組織審查且尚未作出結論的。
2.年度考核結果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3.被列為教育領域從業禁止對象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與應聘崗位之間存在按規定應當回避的情形。
6.有違反師德的相關情況記錄或存在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及方式
時間: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5日;
地點:樂清市教育局組織科(地址:樂清市樂成街道公安東路104號A201室)
2.報名所需材料
(1)《2024年樂清市教育研究培訓院公開選調研訓員報名表》
(2)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包括第一學歷和最高學歷)證書、職稱證書、教師資格證、教學榮譽證書、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復印件;
(3)其他需要佐證的材料
所有材料提供電子版1份和紙質版2份。
3.除特別注明外,其他資格、條件中涉及到時間起止問題的,其計算時間統一截止到2024年7月31日。
(二)資格審核
報名結束后,樂清市教育局將對報考人員提交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核,本次選調開考比例(通過資格審查人數和崗位需求數之比)不低于2:1,通過資格審查人數和崗位需求數之比低于2:1的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取消報考崗位。
(三)面試
面試時間初定于7月,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主要考核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由案例分析和面談答辯兩項內容構成,兩項內容各占50分,滿分為100分。
(四)考察
根據面試總成績,按選調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人員。同一崗位應聘人員總成績相同的,優先確定順序為:(1)案例分析成績高分者;(2)教育人才類別高者;(3)學歷層次高者;(4)入編時間長者。
(五)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調人員,在樂清市教育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考察不合格的或因各種原因導致新增空缺名額的,其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六)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聘期為3年,聘期滿后對研訓員進行聘期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員不予繼續聘用。聘用工作按照事業單位崗位聘用有關規定執行。
五、其他事項
(一)資格審核將貫穿本次選調工作全過程。報名時提供虛假材料的,偽造證件、材料、信息獲取考試、聘用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樂清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樂清市教育局組織科0577—62520321;
監督電話:樂清市紀委監察委駐教育局紀檢監察組0577—62521704。
樂清市教育局網站:http://www.yqer.cn/
樂清市教育局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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