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蘇泰州市姜堰區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招聘公告
來源:泰州市姜堰區人民政府
2024-07-01 16:35:07
區衛生健康委關于泰州市姜堰區2024年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招聘的公告
為加強我區基層醫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和《關于開展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區決定面向泰州市姜堰區戶籍的2024年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畢業生招聘基層醫療衛生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計劃
招聘單位、崗位、計劃詳見《泰州市姜堰區2024年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招聘崗位表》(附件,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報考條件及招聘對象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熱愛衛生健康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
4.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必要條件。
(二)招聘對象
1.泰州市姜堰區戶籍的2024年農村訂單定向免費培養醫學畢業生。
2.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1)《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2)國家和江蘇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3)未履行《定向就業協議書》規定的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市姜堰區衛生健康委員會(以下簡稱姜堰區衛生健康委)組織。按照公布招聘事項、報名與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和體檢、選崗、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等步驟實施。
(一)公布招聘事項
按照“事前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泰州市姜堰區人民政府網向社會公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及時間
本次報名采用網絡方式進行。報名網址:姜堰區衛健系統人才招聘管理平臺(以下簡稱報名平臺,http://rc.jyjmjkw.com:60230/)。報考人員須通過電腦端訪問報名平臺,個人注冊成功后報名,報名、資料上傳、資格初審均通過報名平臺進行。
報名、報名資料上傳,以及修改和補充信息時間:
2024年7月8日8:30-7月10日16:00,逾期不予補報。
資格初審時間:
2024年7月8日8:30-7月11日16:00。
報考人員對資格初審異議的陳述申辯時間:
2024年7月8日8:30-7月12日16:00。
資格初審單位對資格初審異議的處理時間:
2024年7月8日8:30-7月12日17:30。
2.報名材料
報考人員須根據崗位要求在報名平臺中提交報名材料原件的圖片(png或jpg格式)。報名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
(2)《定向就業協議書》;
(3)戶口簿;
(4)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
3.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公告和相關要求,按公告和崗位要求以及報名平臺提示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在招聘全過程對自己報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全責。
(2)姜堰區衛生健康委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凡弄虛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在任一環節,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人員筆試、選崗或聘用等資格。對偽造、編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3)未按時報名的2024年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畢業生作自動放棄進編資格處理。
(4)報考人員須在提交報名信息后24小時內登錄報名平臺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如未收到初審結果,須電話咨詢資格初審單位予以確認。報考人員因未電話確認而未收到初審結果的,視為報名未成功,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
4.網上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須在2024年7月18日9:00-7月19日24:00期間登錄報名平臺下載并打印準考證(請報考人員妥善保存準考證,筆試、體檢、選崗等環節均需要用到)。打印中如有問題,請與姜堰區衛生健康委聯系。
(三)筆試
筆試時間為2024年7月20日上午8:30-10:30。筆試成績于考試結束后在指定網站公布。
筆試采用閉卷考試形式,卷面滿分為100分。筆試內容為各招聘崗位所對應的專業知識。筆試不指定復習大綱和資料,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
(四)資格復審和體檢
1.參加體檢人員確定。通過報名的報考人員全部參加體檢,體檢人員名單在指定網站公布。
2.資格復審。對參加體檢人員,由姜堰區衛生健康委在發放體檢通知單時進行資格復審。報考人員須按要求提供所有報名材料的原件進行資格復審,對不能按要求按時提供有效證件原件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報考人員,取消其體檢資格。
3.體檢工作由姜堰區衛生健康委組織實施。體檢標準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江蘇省公務員錄用體檢辦法》執行。體檢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費用自理。體檢合格者方可進入下一步驟。
(五)選崗
體檢合格的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畢業后,憑本人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于8月31日前到姜堰區衛生健康委報到并領取《選崗通知書》。選崗具體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選崗通知書》。未按時領取《選崗通知書》、放棄選崗或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選崗的,作自動放棄進編資格處理。
按照不同學歷層次按期畢業并報到的2024年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人數不超過80%的比例聘用到我區基層醫療衛生單位事業編制內,進編計劃數選崗前將在指定網站公布。各學歷層次按進編計劃數1∶1的比例在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進編人員。如筆試成績相同無法確定擬進編人員的,則另行組織加試確定。
參加選崗人員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選崗通知書》在規定時間參加選崗。選崗必須由報考人員本人參加,不得由他人代替。選崗時,分學歷層次按崗位人數,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現場依次選崗(筆試成績相同報考人員的選崗順序選崗前另行抽簽確定)。擬進編人員在事業編制崗位中選崗,未進編人員在編外崗位中選崗。每人限選一個崗位,崗位一經選定,任何人不得更改。因放棄選崗出現崗位空缺的,根據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從該學歷層次體檢合格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后續環節出現崗位空缺的,不遞補。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方可進行考察,考察工作由姜堰區衛生健康委組織實施。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行。
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有關規定,報考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視為考察不合格:
1.不具備報考資格條件的;
2.散布有損憲法權威、中國共產黨和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憲法、中國共產黨領導和國家的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的;
3.攻擊黨和政府,發布不道德或者違法言論并造成一定社會影響的;
4.因犯罪被單處罰金,或者犯罪情節輕微,人民檢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處罰的;
5.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6.政治品德不良,社會責任感和為人民服務意識較差,嚴重違反政治紀律、政治規矩和組織紀律的;
7.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組織或者參加罷工的;
8.挑撥、破壞民族關系,參加民族分裂活動或者參與非法宗教活動、與宗教極端勢力相勾結,組織、利用宗教活動破壞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的;
9.泄露國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10.在對外交往中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11.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
1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13.受過勞動教養的;
14.被開除公職、黨籍、團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
15.不擔當,不作為,玩忽職守,貽誤工作的;
16.隱瞞個人重要信息,弄虛作假,誤導、欺騙組織和公眾的;
17.貪污賄賂,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的;
18.違反財經紀律,浪費國家或者集體資財的;
19.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
20.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的;
21.違反有關規定參與禁止的網絡傳播行為或者網絡活動的;
22.在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舞弊行為的;
2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24.有嚴重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嚴重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和社會正常秩序、拒不履行法定義務、嚴
重影響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公信力以及拒不履行國防義務等嚴重失信行為的;
25.自2021年7月11日(含)以來,曾受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等處分的;
26.自2019年7月11日(含)以來,被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辭退的;
27.自2021年7月11日(含)以來,擔任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引咎辭職或者被責令辭職的;
28.自2021年7月11日(含)以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法違規違紀被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的;
29.2023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或者2022年度及2023年度考核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的;
30.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的;
31.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情形。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指定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和報考人員的監督。
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筆試成績、排名等。
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審批
公示結束后,由姜堰區衛生健康委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用人單位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見習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
按照《定向就業協議書》和有關政策規定,聘用人員須在我區基層醫療衛生單位服務滿6年,未進編的定向生在服務期內只可參加我區基層醫療衛生單位的公開招聘,未達最低服務年限或發生其他違約行為的,由報考人員承擔相關違約責任。
四、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嚴格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執行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五、本公告由泰州市姜堰區衛生健康委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23-88108609(姜堰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監督電話∶0523-88101241(姜堰區紀委監委第一派駐組)
0523-88869415(姜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舉報郵箱:jyqjw1zu@163.com
咨詢時間: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指定網站:
泰州市姜堰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jiangyan.gov.cn/部門公告)
泰州市姜堰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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