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省教育科學研究院(湖北省教育評估院)招聘7人公告
來源: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4-07-04 10:20:08
湖北省教育科學研究院(湖北省教育評估院)2024年專項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實施“才聚荊楚”工程,促進高校畢業生留鄂來鄂就業創業,滿足單位用人需要,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見》(鄂人社發〔2016〕23號)等文件精神,湖北省教育科學研究院(湖北省教育評估院)現面向社會專項公開招聘7名工作人員。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湖北省教育科學研究院(湖北省教育評估院)為省教育廳直屬公益二類事業單位。主要職責:一是教育規劃研究、教育管理研究、教育政策研究、教育教學評估研究;二是教育教學理論與應用研究和各級各類教育科研課題,促進教育學科發展;三是開展教育教學實驗研究,總結教育科研經驗,推廣教育科研成果,為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發展提供理論研究和實踐指導;四是開展教育科研國際國內合作與交流;五是根據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政策和評估體系,具體實施各類學校教育教學評估。
二、招聘原則
堅持黨管干部、黨管人才,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任人唯賢,堅持因崗擇人、人崗相適,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或技能條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具體條件
詳見《湖北省教育科學研究院(湖北省教育評估院)2024年面向社會專項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報名
1.現役軍人;
2.全日制高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4.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6號令)、《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與方式
1.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19日17:00。
2.報名方式:統一采取網上報名方式,每人限報一個崗位。網上報名指定郵箱:hbsjkyzp@163.com。
3.報名所需材料:
(1)《湖北省教育科學研究院(湖北省教育評估院)2024年面向社會專項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2)身份證正反兩面掃描件;
(3)就讀大學以來各階段的學歷學位證書掃描件(國外、境外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書掃描件;國內高校畢業生須提供學信網學歷、學位認證報告;應屆畢業生暫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供畢業生推薦表);
(4)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掃描件;
(5)專業工作經歷證明材料掃描件;
(6)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材料掃描件。
上述材料按順序制作一份電子文檔,文件名為“2024年專項公開招聘+崗位名稱+姓名”,發至網上報名指定郵箱。
(二)資格審查
1.根據崗位需求,嚴格審查報名人員及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重點審查其資格條件、工作經歷、業績成果與報考崗位之間的符合性,報院黨委研究審議后確定參加考核人員名單。
2.資格審查貫穿此次招聘全過程。考生須對本人填寫的信息、提供的證件和有關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若有虛假,一經查實,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
3.相關時間節點。年齡從1月1日起算,如年齡要求40周歲及以下,即為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類推。專業工作經歷截止時間為招聘公告發布之日。專業技術資格證書須于資格審查前取得。應屆畢業生一般應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相關學歷或學位,博士研究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時間不得晚于2024年12月底。
五、考核
(一)根據報名情況,在考核前可增加測試環節。同一崗位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數超過3人(不含3人)的,由招聘單位對報考該崗位考生組織測試。測試以無領導小組討論方式進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崗位技能、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事件應對能力等,實行百分制。根據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取成績前3名考生進入考核環節。如最后一名考生出現成績并列的情況,則并列者均進入考核環節。測試成績僅作為進入考核環節的依據,不計入考核總成績。測試的具體方式及時間、地點另行公布。在考核公告發布前,入圍考核考生棄權的,可按測試成績依次遞補,考核公告發布后原則上不再遞補。同一崗位報考人數為3人及以下的,報考該崗位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全部進入考核環節。
(二)考核采取材料撰寫、面試的方式進行,重點測查考生寫作能力、專業相關知識、專業理論素養、教科研能力等。考核成績實行百分制,其中材料撰寫成績滿分30分、面試成績滿分70分。
(三)報考同一崗位考生考核成績相同時,面試成績高者居前;面試成績仍相同時,現場組織加試。
(四)考核成績實行最低合格分數線控制,考生考核成績須達到75分及以上,方能進入下一環節。其中,對招聘計劃數與參加考核人數比例達不到1:3的崗位,考生考核成績須達到80分及以上,方能進入下一環節;對只有一名考生參加考核的崗位,考核成績須達到85分及以上,方能進入下一環節。
(五)考核工作具體時間、地點和有關要求等,通過湖北省教育科學研究院(湖北省教育評估院)網站(http://www.hbies.cn/)另行發布,并電話通知考生。
六、體檢、心理測試與考察
(一)根據考生考核成績,按照崗位計劃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心理測試與考察人選。
(二)體檢及心理測試由招聘單位統一組織,在指定的三甲醫院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規定組織實施,費用由考生自理。需要進行復檢的,復檢機構在具有資質的體檢機構中隨機確定,復檢只能進行一次。
(三)體檢合格且心理測試反饋無異常的,由招聘單位對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紀律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考察中還要對考生的資格條件進行復審,若發現有影響聘用并查證屬實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考生自愿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及心理測試異常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經院黨委研究決定,可從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考核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七、公示及備案
(一)體檢、心理測試與考察合格的,經院黨委研究決定,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湖北省教育科學研究院(湖北省教育評估院)(http://www.hbies.cn/)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
(二)公示期間如收到問題反映,由院紀委調查核實。
(三)公示無異議的,或雖有異議但經調查不影響聘用的,報省教育廳、省人社廳審核備案。
(四)公示中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證屬實的,不予辦理聘用備案。公示中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申請備案,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申請備案。
八、聘用
經省人社廳審核備案后,我院為新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實行崗位管理,并按所聘崗位等級執行國家和省里有關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對新聘用人員,按相關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內)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九、違紀違規處理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規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十、其他
(一)考生在進入考核、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環節后主動棄權的,應由本人出具書面聲明,通過掃描或拍照、傳真、郵寄等方式提交我院。考生在本次招聘周期內應保持聯系方式暢通。
(二)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湖北省教育科學研究院(湖北省教育評估院)官網(http://www.hbies.cn/)為本次專項公開招聘公告發布網站,湖北省教育科學研究院(湖北省教育評估院)官網(http://www.hbies.cn/)為本次面向社會專項公開招聘考核公告、考核成績、錄用情況等相關信息發布網站,請考生注意查看相關信息。
政策咨詢電話:027-87325796、87325772。
監督舉報電話:027-87325787。
湖北省教育科學研究院(湖北省教育評估院)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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