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蘇鎮江市科學技術局遴選事業單位人員2人公告
來源:鎮江市科學技術局
2024-07-04 15:55:32
鎮江市科學技術局2024年公開遴選事業單位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工作需要,我局下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鎮江市生產力促進中心決定在全市在編在崗事業單位遴選工作人員2名。
一、遴選對象及條件
(一)遴選對象
鎮江市內在編在崗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含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二)遴選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年齡一般為35周歲及以下(1988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工作經歷年限的時間截止2024年8月1日;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試用期滿且滿足最低服務年限,近2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無違法違紀行為,未被人民法院認定為失信人員;
5.現工作單位、主管單位同意;
6.法律、法規及省市有關文件規定的其他條件;
7.遴選崗位、人數和所要求的學歷、專業、工作經歷等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二、遴選程序
(一)報名
本次公開遴選報名采用網上報名的形式,參加遴選人員請下載并如實填寫《2024年公開遴選事業單位人員報名表》(詳見附件2),并將本人身份證(正反面)、近期同底免冠正面證件照、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等符合報考條件的材料掃描或轉換成一個PDF格式文件,打包發送至遴選單位電子郵箱,郵件名稱統一設定為:遴選+**(崗位代碼)+姓名+手機號碼,并與用人單位聯系予以確認。
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至2024年7月10日。
報名電子郵箱和咨詢電話:詳見遴選崗位表中提供的單位報名郵箱和電話。
參加遴選人員必須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弄虛作假的,將取消遴選和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
(二)資格初審
根據遴選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經資格初審符合條件者,由用人單位發郵件通知參加筆試。
(三)筆試
資格初審結束后,由鎮江市人事考試考工中心組織開展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筆試總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筆試不合格者,不進入面試環節。
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擬錄用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參加筆試人員未達到該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筆試時間:2024年7月27日
考試地點:鎮江創業大學(鎮江市京口區桃花塢路255-19號)
(四)資格復審
入圍面試人選由用人單位組織實施資格復審,須打印填寫《2024年公開遴選事業單位人員報名表》,近期正面1寸彩照(貼在報名表上),提供報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到用人單位進行現場確認,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面試
面試為結構化面試,由鎮江市人事考試考工中心組織實施,主要測試職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質、能力,以及崗位匹配程度。面試總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對象。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綜合成績計算方式
本次遴選筆試、面試分值均為100分,綜合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即:綜合成績=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70%(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考試總成績以60分為最低合格線,并于考試結束一周內在鎮江市科學技術局、鎮江市人事考試考工中心網站公布。如遴選崗位人數末位出現總成績同分,以面試成績高者入圍;如面試成績也相同,則加試確定名次。
(七)體檢和考察
在考試合格分數線內的人員,按各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選,體檢、考察工作由用人單位參照普通公務員錄用體檢和考察標準組織進行,體檢工作原則上在總成績公示結束后一周內完成。因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由用人單位提出是否遞補的意見,并由鎮江市科學技術局報鎮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如遞補,在該崗位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八)公示
擬遴選人員在鎮江市科學技術局、鎮江市人事考試考工中心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出現不符合條件和其他特殊情況的,由用人單位申請,經鎮江市科學技術局研究決定是否遞補,并報鎮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可以進行遞補。
(九)辦理相關手續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的,按干部管理權限和有關規定程序,由鎮江市科學技術局報鎮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辦理流動、聘用等相關手續。
三、其他
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堅持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接受相關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用人單位咨詢電話:0511-84429742,市紀委監委派駐市發改委紀檢監察組監督電話:0511-89667180。
附件1.2024年公開遴選事業單位人員崗位表
附件2.2024年公開遴選事業單位人員報名表
鎮江市科學技術局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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