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蘇省宿遷市宿城區教師發展中心招聘研訓員5人公告
來源:宿城區人民政府
2024-07-05 09:25:45
2024年江蘇省宿遷市宿城區教師發展中心公開招聘研訓員(第二批)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我區教師發展中心研訓員隊伍建設,優化研訓員缺額補給機制,更好地適應教育教學改革,保障我區教育教學高質量發展,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研訓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初中語文、初中英語、小學英語、初中美術、初中生物研訓員各1名。
二、招聘范圍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三、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愛國守法,身體健康,能勝任教科研工作。
2.具有相應學段(含以上)相應學科教師資格,且目前仍在相應學段(含以上)相應學科一線教學或從事相應學段(含以上)相應學科教科研工作,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中小學一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技工院校中級工班、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分別按中專、大專、本科學歷報名應聘相應崗位。
3.年齡要求。年齡在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即1983年7月6日至2006年7月12日之間出生。
4.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素養和技能。以下5項條件中,報名人員須至少符合3項:
(1)獲得市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學科帶頭人及以上稱號;
(2)獲得市級及以上教研部門組織的教師教學基本功大賽或優質課評比二等獎及以上獎項;
(3)至少在省級及以上期刊發表本專業教學論文一篇,或獲得市級及以上教研部門組織的教育教學論文評選一等獎;
(4)承擔市級及以上規劃、教研課題研究并結題(主持或核心組成員);
(5)至少具有備課組長或教研組長2年以上經歷。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或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或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的;
(2)曾被開除公職、黨籍、團籍、高等教育學籍的;
(3)被機關事業單位辭退不滿5年的;
(4)受到記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降低崗位等級等處分不滿3年的,或受其他處分期限未滿的;
(5)考生被認定存在“較重失信行為”未滿3年的,或“嚴重失信行為”未滿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員名單》、實施全市社會失信聯合懲戒的(具體可參閱蘇政辦發〔2013〕100號、蘇政辦發〔2014〕114號、宿公通〔2015〕28號、宿人社發〔2015〕190號、宿建發〔2017〕193號等文件規定,或咨詢、查詢宿城區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2960323);
(6)事業單位的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或者事業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崗位招聘人員,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以及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到崗后即構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
(7)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和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察、體檢、公示和聘用備案等步驟實施。
(一)發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宿城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sqsc.gov.cn/)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資格審查均現場進行。報名受理、資格審查工作由區教育局組織。
1.報名、資格審查方式
報名、資格審查和繳費等工作均通過線下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24年7月6日-7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報名地點:宿城區教育局402室(宿城區北海路7號)。
陳述申辯:報名過程中,考生對初審結果不服的,可向區教育局提出陳述申辯,區教育局接到陳述申辯后在1個工作日內答復。
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需現場繳納筆試費用100元/人,完成繳費的考生,方視為報名成功。
2.注意事項
(1)報名和資格審查時需提供材料:報名表一式兩份(見附件2,由報考人員自行從網站下載、填寫),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獲獎證書、職稱證書、教學經歷和任職證明、研究水平證明等原件、復印件以及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張,以及滿足《崗位簡介表》“申報條件”一欄中所列條件的證明材料。未按時提供所有證件、材料原件和照片的,視為放棄。考生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2)報名人員只能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否則取消考試資格。
(3)各崗位開考比例為1:3。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崗位按實際報名成功人數開考。
(4)考生現場報名后,應保持《報名登記表》上所填聯系號碼正常使用和暢通,因考生個人原因(如號碼錯誤、改號、停機等)導致影響招聘工作的,責任和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
(三)筆試
筆試由區教育局組織實施。本次招聘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不足3倍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選。
1.筆試時間:2024年7月20日
2.筆試地點:見準考證(請考生于2024年7月18日至宿城區教育局402室領取筆試準考證)。
3.筆試內容:考試內容為報考崗位專業知識及教育法律法規、教育學、心理學、師德規范等。
筆試采取閉卷考試形式,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筆試采用百分制,考生筆試成績須達到60分為合格,否則,取消其進入下一階段程序的資格。其中未達到1:3開考比例按照實際報名成功人數開考的,考生筆試成績須達到65分為合格,否則,取消其進入下一階段程序的資格。筆試結束后,在宿城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布筆試成績。
(四)面試
面試由區教育局組織實施。考生在領取《面試通知書》時,繳納面試費用100元/人。未繳納面試費用的,取消其面試資格。
1.面試時間:2024年7月21日。
2.面試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3.面試形式。面試形式為演課和現場答辯,時間為20分鐘(演課15分鐘,答辯5分鐘)。參加演課的考生按抽簽順序進入備課室,根據統一的教學內容進行備課,時間為40分鐘。
4.面試合格線。面試采用百分制,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為合格,但對于形不成競爭的崗位(參加面試人數等于計劃招聘人數),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65分為合格,否則取消其進入下一階段程序的資格。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
5.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生總成績。
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總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仍相同的,另行組織考試確定),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比例確定進入考察人員。
(五)考察。區教育局成立專門考察組,對考生德、能、勤、績、廉等表現進行考察,考察合格人員進入體檢環節,并在宿城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sqsc.gov.cn/)公布。其中,公辦學校在編在崗教師須學校及其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證明(非在編教師須所在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
(六)體檢。體檢工作由區教育局統一組織,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合格人員為擬聘用人員。 ????????????
(七)公示和聘用備案
1.名單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宿城區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公示期七個工作日。
2.手續辦理。對公示期滿無異議或公示期間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區教育局報區人社局備案,具體為:(1)新聘用人員按照專業技術資格所對應崗位的最低級聘用,其中現在編人員按照原聘崗位聘任;(2)如通過定向評價標準獲評高級職稱的人員,應按照有關規定重新評聘職稱,未重新評聘前,按照其未定向評價前的崗位等級聘任;(3)名優教師入職后,可參照《宿城區教育系統領軍人才禮遇辦法》享受相關禮遇政策;(4)試用期按國家規定執行,試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對公示期反映的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取消聘用資格;提供材料不全或逾期未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不予辦理手續,取消聘用資格。??
?在考察、體檢、公示階段,因各種原因出現缺額的,在本崗位考生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聘用審批后,因各種原因再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3.服務期限。新聘用人員服務期限不少于三年。服務期內不得辦理調動和借用,不接轉人事檔案,未滿服務期的離職人員須承擔違約責任,記入個人誠信檔案。
五、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的程序、條件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考生應注意: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所有環節中存在的各種違紀違規(含不誠信)行為,按規定記入全國統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或長期記錄,并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國家人社部令第35號)予以懲戒。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其他事項
區教育局負責對報考條件、考試內容、證明材料等各類政策的解釋,按照本公告的規定組織實施公開招聘各個相關環節的工作。區人社局是公開招聘工作的綜合管理部門,依法依規履行指導、監督、查糾職能,建立公開招聘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監督糾偏機制,受理舉報投訴,按規定程序組織查處違法違紀違規行為。
政策咨詢電話:宿城區教育局0527-82960305
監督電話:宿城區紀委監委派駐第四紀檢監察組0527-82960226
宿遷市宿城區教育局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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