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廣東深圳市光明區(qū)民政局招聘一般類崗位專干公告
來源:光明區(qū)政府在線
2024-07-05 11:22:35
深圳市光明區(qū)民政局2024年7月公開招聘一般類崗位專干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光明區(qū)民政局公開招聘2名一般類崗位專干。現公告如下:
一、職位及人數
招聘職位詳見《深圳市光明區(qū)民政局公開招聘一般類崗位專干職位表》(附件1)。
二、招考條件及要求
(一)報考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十八周歲以上;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和職業(yè)道德,無違法違紀和犯罪記錄;
3.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報考的最高年齡、取得相關職稱或職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等時間的計算,均截至2024年7月11日;
5.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yè)、學歷和技能條件及其他要求,其中,報考專業(yè)參考《廣東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附件6)填報;
6.符合崗位任職回避要求;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不得報考的人員
1.有過刑事犯罪記錄或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以及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考錄、事業(yè)單位招考和光明區(qū)專干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3.未完成教學大綱規(guī)定學習內容的結業(yè)生、肄業(yè)生;
4.曾被機關事業(yè)單位開除、辭退不滿5年的;
5.偽造或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聘用資格的;
6.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生;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11日 ,報名時間截至7月11日18:00(報名時間如有調整,將另行通知)。
2.報名資料
(1)《深圳市光明區(qū)民政局公開招聘一般類崗位專干報名表》(提供掃描件)(附件2),表內需附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
(2)《深圳市光明區(qū)民政局2024年7月公開招聘一般類崗位專干報名人員信息表》(電子版,非掃描件)(附件3);
(3)本人身份證掃描件(正反面);
(4)學歷學位證書掃描件;
(5)學歷學位驗證證明;
(6)無違法犯罪承諾書(提供掃描件)(附件4);
(7)任職回避承諾書(提供掃描件)(附件5);
(8)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
上述(1)(6)(7)項材料需報名者親筆簽名并按指模后掃描。
3.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請將填寫好的報名材料(電子版和掃描件)在報名規(guī)定時間內一并打包發(fā)送至mzjrs@szgm.gov.cn郵箱,報名材料請按順序打包壓縮,壓縮包文件名為“崗位編號+考生姓名”(如GMMZ2024001+張三)。報名時間截止后所投遞的簡歷和資料均不受理。
報名聯系電話:0755-88214427,聯系人:陳小姐。
咨詢時間:工作日9:30-12:00,14:30-18:00。
(二)資格審查
招聘單位根據工作安排,對考生的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審核通過的,于報名截止后的10個工作日內,以電話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參加考試,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予通知。
(三)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報名前請認真閱讀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不接受現場報名,報考人員請對照自身條件自行判斷與招錄崗位要求是否相符。
2.每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招錄崗位進行報名,所報崗位選定確認后不得更改。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崗位選報、確認的,視為放棄報名。
3.報考人員所留的聯系電話、電子郵箱、通訊地址必須真實準確,確保能夠及時聯系本人。因提供錯誤信息或未保持通訊暢通致無法及時聯系的,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后果。
4.報考相關資格、工作經歷、年齡等時間的計算,均截至2024年7月11日。
四、考試
考試方式為筆試和面試,筆試滿分100分,面試滿分100分,總成績按照筆試占40%、面試占60%的比例合成。本次考試統一劃定筆試分數合格線為65分,根據筆試成績高低排序,按崗位招聘人數1:5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同一崗位參加面試考生不足1:5比例的,筆試分數達合格線以上者全部進入面試。但總成績低于65分者不予錄用。
筆試、面試形式、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
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人員名單將于考試結束后在光明區(qū)政府在線網站上進行公布。取得體檢資格的人員須自發(fā)布體檢通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自行前往市內任意一家三甲以上資質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報告在資格復審時一并提交。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費用自理。
六、資格復審
體檢合格的人員,由我局對其進行資格復審,并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人員。經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公示及聘用
經考試、體檢、資格復審合格的擬聘人員,在光明區(qū)政府在線網站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擬聘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或有投訴經查不屬實或屬實但不影響聘用的,且不違反聘用和任職回避有關規(guī)定的,確定為聘用的人選。
八、遞補
進入體檢、資格復審或公示環(huán)節(jié)的考生,如出現體檢、資格復審不合格,放棄體檢、資格復審資格,或公示中發(fā)現問題不予錄用的,相應崗位可按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體檢、資格復審人選。
九、辦理入職
確定為聘用的人選,安排與勞務派遣機構簽訂勞動合同,并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崗位聘用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試用期內發(fā)現不符合招考崗位資格條件的,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人員用工形式均為勞務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晉升按區(qū)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十、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數。
(二)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針對本次考試以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的組織方無關。
(三)本次考試的資格審查主要包括報名時的資格初審和體檢后的資格復審。資格審查貫穿招錄工作全過程,考生須真實、準確填寫報考信息,誠信報考,報考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在任一環(huán)節(jié)或入職后發(fā)現報考者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均可取消其報考或錄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四)本公告由光明區(qū)民政局負責解釋。
附件:
深圳市光明區(qū)民政局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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