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東臨沂平邑籍縣外優秀教師回引公告(60人)
來源:平邑縣人民政府
2024-07-06 09:06:37
2024年平邑籍縣外優秀教師回引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平邑縣各級各類學校的師資力量,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有效應對2024年秋季中小學入學高峰,推動我縣教育事業高質量發展,經研究決定,擬回引平邑籍縣外優秀教師6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對象
本人為平邑籍,配偶或父母(配偶父母)長期在平邑生活、工作且具有平邑常住戶口。年齡40周歲(1983年7月以后出生)以下的縣外在編在崗學科專任教師(含人員控制總量備案管理人員)。
二、引進條件
1.擁護黨的教育方針,熱愛教育事業,品行端正,師德高尚;
2.教育教學能力強,現工作在教育教學一線;
3.具有系統、堅實的教育理論知識和深厚的學科素養;具有團隊精神,在學科建設中起到引領作用;
4.身體健康,精力充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現高中(含中職)或初中任教的,須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同時具備學士及以上學位);小學須具有師范類專業專科或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幼兒園須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
6.具有與任教學科學段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7.轉正定級后歷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8.從教以來至少獲得兩項縣級以上獎勵;
9.任職須滿工作所在地要求的最低服務年限,且當地教育、組織人社、編制部門同意調出;
10.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回引: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以及受到黨紀政務處分在影響期內的;
(2)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在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3)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待遇
回引人員辦理在職調動手續(截止到2024年9月1日),安置到相應學段學校任教。
四、回引程序
1.個人申請。申請回引人員須提供《2024年平邑籍縣外優秀教師回引申請表》(一式三份,加蓋相關部門公章),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非平邑籍的,還須再提供結婚證、房產證、配偶或父母相應戶籍材料,交至平邑縣教育和體育局人事科。
2.資格審核。審核組對申請人提交的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貫穿回引工作全過程,不符合回引條件及提供虛假材料的不予回引。
3.確定人選。平邑籍縣外優秀教師須于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20日18:00完成申報(逾期不再受理)。結合申報人員的學歷、教學年限、教學業績等情況,經組織考察、檔案審核后,確定回引人員。
4.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應在縣級或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
對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答辯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5.確定崗位。崗位確定辦法為:(1)結合我縣中小學教師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將回引人員安排到我縣對應學段任教;(2)鎮街各類學校、縣(區)直各類學校對等安置。
五、其他
1.在實施平邑籍縣外優秀教師回引工作過程中,對存在弄虛作假等行為或不服從工作安排的人員,一律取消回引資格。
2.報名超過60人時,通過組織現場答辯的方式,確定回引人員。
3.回引人員在平邑縣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4.咨詢電話:19560809576 0539-4211571
中共平邑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平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平邑縣教育和體育局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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