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西井岡山小學_井岡山中學_毛澤東紅軍小學_拿山中學選調教師100人公告
來源:井岡山市人民政府
2024-07-09 16:01:39
2024年井岡山小學、井岡山中學、毛澤東紅軍小學、拿山中學選調教師公告
為進一步整合教師資源,滿足井岡山小學、井岡山中學、毛澤東紅軍小學、拿山中學教育教學工作需要,決定選調部分學科教師充實到井岡山小學、井岡山中學、毛澤東紅軍小學和拿山中學任教。為確保選調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現將選調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一)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
(二)堅持統籌兼顧和“大穩定、小調整”的原則。
二、選調崗位和職數
(一)井岡山小學40名,其中:語文20名、數學11名、英語6名、音樂1名、體育1名、美術1名。
(二)井岡山中學50名,其中:
1.面向農村中學選調31名教師,其中:高中語文2名、高中體育1名、初中語文7名、初中數學6名、初中英語7名、初中化學2名、初中生物2名、初中歷史1名、初中地理2名、初中音樂1名。
2.面向全市小學選調19名教師,其中:高中歷史1名、初中語文1名、初中數學2名、初中英語3名、初中物理2名、初中生物2名、初中政治3名、初中地理2名、初中體育2名、初中美術1名。
(三)毛澤東紅軍小學8名,其中:語文3名、數學2名、英語1名、音樂1名,美術1名。
(四)拿山中學2名,其中:語文2名。
三、選調條件及范圍
(一)遵紀守法,愛崗敬業,身體健康,無違法違紀記錄,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二)選調對象:
1.井岡山小學:井岡山市在編在崗的取得小學及以上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的專任教師(現任初中和高中教師除外)。
2.井岡山中學:
①井岡山市在編在崗的農村中學專任教師。
②井岡山市在編在崗的已取得相應初級中學及以上學科教師資格證的小學教師。
3.毛澤東紅軍小學:井岡山市在編在崗的取得小學及以上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的專任教師(現任初中和高中教師除外)。
4.拿山中學:
①井岡山市在編在崗的農村中學專任教師。
②井岡山市在編在崗的已取得相應初級中學及以上學科教師資格證的小學教師。
(三)選調教師的學歷和教師資格證要求:
1.井岡山小學:具有中專及以上學歷和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2.井岡山中學: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和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3.毛澤東紅軍小學:具有中專及以上學歷和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4.拿山中學: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和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四)所持的教師資格證或現任教的學科與選調崗位相同。
(五)選調者只限報一個崗位,不得兼報。
(六)工作年限:試用期或服務期滿,已轉正的教師均可參加選調考試。
(七)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參加選調:
1.近三年內因違法違紀受到行政或黨內警告處分及以上者。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不符合選調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方式
選調方式:采取“筆試(100分)”+“借用工作情況(6分)”的方式進行選調。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4年7月10—1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2.報名地點:市教體局五樓會議室
3.報考所需材料:①選調報名申請表一份(見附件),申請表填報的內容須經任教學校審核,學校校長簽署意見并加蓋學校公章;②畢業證和教師資格證原件(報名查驗后退還本人)。
4.開考比例要求:選調計劃數與報考人數比例原則上需達到1:3以上方可開考,達不到1:3的經選調領導小組批準可降低開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否則核減該崗位選調計劃。
5.資格審查:由市教體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對于資格不符合選調條件、提供虛假材料或隱瞞有關情況,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選調資格。
(二)筆試
1.選調教師筆試采取試卷作答的方式進行,時間為100分鐘,采取百分制計分,筆試內容為對應的學科知識。
2.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間:2024年7月12日上午9:00-12:00。
3.領取筆試準考證地點:市教體局人事股。
4.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三)借用工作情況6分
在城區學校(含毛澤東紅軍小學、廈坪小學、拿山中學)借用工作情況,由借用學校依據工作年限和工作表現賦分,工作年限每年1分,3分封頂,工作表現3分,總計不超過6分。
(四)體檢
按“筆試”+“借用工作情況”成績總和,采取從高分到低分(總成績須達到70分及以上)按選調學科崗位職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若總成績相同,則以“筆試”成績高者確定人員;若“筆試”成績也相同,則加試試講,加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江西省申報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試行)》執行,體檢費用自理,如因考生自動放棄或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的空額,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次數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決定,遞補人員總成績不得低于70分。
(五)考察、公示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考察工作由選調學校會同市教體局組織實施,主要考察擬選調教師的德才表現以及有無違法違紀行為。根據考察結果,由市教體局確定擬選調人員名單(考試總成績須達到70分及以上方可列入),并在井岡山市人民政府網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如有舉報經查屬實者,取消其選調資格。
(六)辦理調動手續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調動對象報請市人民政府批準后辦理調動手續。人員調入后,經費渠道和人員身份維持不變。
五、其他說明
(一)選調教師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于2024年7月13日8:10進入考場,不需帶任何考試物品,考場備有筆和草稿紙。
(二)報考教師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若提供虛假材料,一經查實將取消選調資格并三年內不得參加選調。
(三)因選調變動了工作單位,涉及職稱評聘的有關問題,按職稱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四)市紀委監委全程參與此次選調工作。
附件:報名申請表.doc
井岡山市公開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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