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滁州鳳陽縣城區學校選調教師99人公告
來源:鳳陽縣人民政府
2024-07-10 09:33:47
2024年鳳陽縣城區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激發教師工作熱情,促進縣域內中小學校師資均衡,經研究決定,2024年鳳陽縣城區學校面向本縣中小學公開選調教師99名,現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選調范圍與崗位
選調崗位A(40人),面向本縣范圍內二、三類中小學符合選調條件的在編教師。(具體選調崗位和人數見附件1)
選調崗位B(59人),面向目前實際已在本次選調學校工作但人事編制關系未轉的教師(含交流輪崗教師),報考時僅限報考現工作學校,不得跨校報考(此類教師也可以報考選調崗位A,但不得A、B崗位同時兼報。具體選調崗位和人數見附件2)。
三、選調條件
(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忠誠黨的教育事業,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具有良好的品行修養和職業道德。
(二)身體健康,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三)報考選調崗位A:男年齡在50周歲及以下(1973年7月15日及以后出生),女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1978年7月15日及以后出生)。
(四)在我縣有連續三年及以上任教經歷(不含試用期)。援疆、援藏的人員不受任教年限限制。
(五)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具備不低于選調學段、學科所需的教師資格證(學科以教師資格證注明的學科為準,未注明學科的以教師資格注冊系統中注明的學科為準;教師資格證與報考學科不一致的,需提供轉崗培訓證書或現任教學校出具的近三年以來與報考學段學科一致的連續任教證明,并由校長簽字蓋章)。
(六)報考選調崗位A的,需由人事編制所在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原則上不得影響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屬于交流人員的,同時須由現工作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
(七)2021-2023年度考核和師德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不符合選調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受到黨紀政務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3.2021年以來,因師德師風問題受到過處理的人員;
4.“定向培養鄉村教師”服務期未滿的人員;
5. 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
(一)發布公告
選調公告在鳳陽縣人民政府網站及相關媒體上統一發布。
(二)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7月15日—7月1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2.報名地點:鳳陽縣教體局北一樓人師股。
3.本次選調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報考人員一經確認報考崗位,不得改報其他崗位。報考比例須達到1:1.5(計算時四舍五入),不足的,相應減少或取消該崗位選調計劃。被取消選調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于2024年7月18日下午14:30—17:00到鳳陽縣教育體育局人師股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4.現場報名時須本人攜帶以下材料:
(1)報名者自行下載填寫附件3《 2024年鳳陽縣城區中小學公開選調教師報名表》(需正反面打印),并由編制所在學校審核、同意。屬于交流人員的,同時提供現任教學校同意報考證明。
(2)本人有效身份證、教師資格證書、學歷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照片4張。
5.領取準考證:報考人員于2024年7月26日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到縣教體局人師股領取準考證。考試時報考人員須憑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選調及聘后管理的全過程,報名人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任何階段如發現報名時提供虛假、偽造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其選調或聘用資格,3年內不得參加選調考試。情節嚴重的,報有關部門依法依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四)筆試
1.筆試科目與內容:筆試科目為教育綜合,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教學方法、教育政策法律法規等相關知識。(考試時間為120分鐘,卷面分值為150分)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培訓班。
2.筆試時間與地點:見準考證。
(五)成績公布
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10日內在鳳陽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為確保選調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需達到90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者不予選調。
(六)考察
筆試成績在鳳陽縣人民政府網公示后,按選調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對象。成績相同者依次以學歷高、職稱高(同等條件下取得時間早者優先)、教齡長的人員優先。(遞補、擇校均參照此辦法)
考察工作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和工作表現,進一步進行資格審核,重點考察報考人員有無違紀違法行為。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選調資格。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共遞補1次。
(七)公示和擇校
考察合格的人員名單,在鳳陽縣人民政府網公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選調的,組織報考A崗入圍人員進行擇校,擇校按照報考該崗位人員的筆試成績,依次從高分到低分順序自主選擇學校;報考B崗位的入圍人員,自動確定選調學校。不能按時參加擇校的,視為自動放棄,擇校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八)調動
縣教體局按程序為選調人員辦理調動手續,被選調人員與調入學校簽訂聘用合同,且在調入學校空缺崗位內重新進行崗位聘任,若相應崗位無空缺,則須低聘至空缺崗位,不得超崗位聘任,工資待遇按照實際聘任崗位確定。進入調動程序后的教師不得放棄選調,否則取消選調資格,3年內不得報名參加教師選調考試。
五、組織領導和監督
(一)本次教師選調工作由縣教體局組織實施,縣委編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對選調工作進行指導,縣紀委監委進行全程監督。
(二)公開選調工作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接受社會各界和紀委監委的監督。如發現違法違紀和弄虛作假行為,取消報考人員選調資格, 3年內不得報名參加教師選調,并依據有關規定給予處分。
本公告由鳳陽縣教育體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50-6730877 (教體局人師股)
監督電話: 0550-6566699(縣紀委監委駐縣教體局紀檢監察組)
中共鳳陽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鳳陽縣教育體育局鳳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7年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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