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秋季廣東韶關市曲江區(qū)教師招聘48人公告
來源:韶關市曲江區(qū)政府
2024-07-10 10:10:02
韶關市曲江區(qū)2024年秋季教師公開招聘公告
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令第301號)等文件要求,為進一步加強曲江區(qū)教師人才隊伍建設,經區(qū)委編委批準,2024年秋我區(qū)招聘48名教師,現(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資格條件
國內或國(境)外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yè)生。在國(境)外取得學歷學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詳見附件1的相關要求)。
(一)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7.具有相應學段相應專業(yè)的教師資格證;
8.年齡要求為35周歲以下(即1989年7月15日以后出生),取得碩士學位或中級職稱的年齡放寬至40周歲以下(即1984年7月15日以后出生),取得博士學位或副高以上職稱的年齡放寬至45周歲以下(即1979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5.近三年內,在公務員招錄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存在違紀、違規(guī)、違約行為的,或與原單位約定服務期未滿的;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崗位及相關待遇
聘用人員列為曲江區(qū)事業(yè)單位編制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按規(guī)定辦理崗位聘用手續(xù),執(zhí)行國家及省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薪酬待遇。
對于符合《韶關新時代“百團千才萬匠”人才工程實施意見》文件中《“丹霞英才計劃”實施方案》“青年人才”認定條件的人才,經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認定后,另給予相應的政策待遇。
三、招聘方式
采取“筆試+面試”或“直接面試”的方式進行。
四、招聘程序
(一)系統(tǒng)報名。2024年7月15日9:00至7月19日16:00接受系統(tǒng)報名,報名者可將填寫好的《韶關市曲江區(qū)教師公開招聘報名表》(附件2)連同報名材料上傳至報名系統(tǒng):https://www.sydwzk.cn/gdsgqjqjszp2024進行報名。
報名所需材料包括:
1.《韶關市曲江區(qū)教師公開招聘報名表》(附件2)A4紙打印并簽署姓名后的掃描件。
2.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復印或掃描至同一頁A4紙上)。
3.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4.畢業(yè)證書、學歷學位證書掃描件。
5.在機關、事業(yè)單位及國有企業(yè)工作的在編在職(崗)的報名人員,須征得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在面試前的資格復審時須提供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證明。
6.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定證明等材料。
7.招聘崗位要求的相應學段相應專業(yè)的教師資格證掃描件。
8.《韶關市曲江區(qū)2024年秋季教師公開招聘考生承諾書》(見附件4),經本人簽名后,提供掃描件一份。
9.有效期內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或《廣東省高校畢業(yè)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掃描件。
(二)報名確認
應聘人員請于2024年7月20日9:00至7月21日16:00登錄招聘系統(tǒng)確認是否參加筆試。
未按規(guī)定時間進行確認的應聘人員報名不成功。
(三)打印準考證
報名成功的應聘人員請登錄報名系統(tǒng),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2024年7月24日9:00開始打印準考證。筆試時間、地點等具體要求見準考證。
準考證是參加本次公開招聘的重要證件,請應聘人員妥善保管(直接面試人員也需打印準考證)。
(四)筆試考試
筆試形式為統(tǒng)一集中閉卷考試,筆試內容為通用能力測試(教育類)。筆試設合格分數線,考生筆試成績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面試。
(五)資格復審。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選。考生筆試成績及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含直接面試人員)、資格復審具體要求、面試時間地點及形式等,將通過韶關市曲江區(qū)人民政府門戶網進行統(tǒng)一公告,請考生密切留意并自行查詢了解。若考生未能按時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沒通過的,則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選。
(六)面試考核。通過面試資格復審的考生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面試設合格分數線,考生面試成績將在面試考場現(xiàn)場進行公布,若考生面試成績低于合格分數線的,則不能進入下一個環(huán)節(jié)。
1.非直接面試人員: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2.直接面試人員:綜合成績=面試成績。
如同一崗位考生綜合成績相同的則以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主評委評分仍然相同的,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或直接面試的成績相同,則另行組織面試。
面試結束后的10個工作日內,綜合成績將在韶關市曲江區(qū)人民政府門戶網進行公布。并依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從考試綜合成績合格考生中等額確定擬聘人選。
(七)體檢考察及公示聘用。擬聘人選將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體檢、考察,經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須在收到通知后的30日內,完成個人檔案調檔、政審等手續(xù)的辦理,逾期不能完成相關手續(xù)的,視為自動放棄。
最終確定為擬聘用對象的名單將在韶關市曲江區(qū)人民政府門戶網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不影響聘用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列編手續(xù)。
(八)遞補、調劑。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xiàn)空缺的,按招聘職位表相同“崗位代碼”報考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如同一“崗位代碼”無遞補人員的,則在同“招聘崗位”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調劑,并按照有關體檢、考察、公示等規(guī)定辦理。
1.應聘人員不能按期辦理完畢個人檔案調檔、政審等手續(xù)的;
2.應聘人員考察或體檢不合格(含放棄體檢)的;
3.應聘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4.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5.法律、法規(guī)及其它有關規(guī)章規(guī)定不準聘用者;
6.個人放棄聘用或其他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情形。
五、其他事項
(一)報名注意事項。根據用人需求,招聘崗位按照《廣東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見附件3)進行專業(yè)設置,報考人員所學專業(yè)代碼須與招聘崗位專業(yè)代碼一致方可報名。若報考人員所學專業(yè)未列入《廣東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的,可選擇與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yè)中較相近的專業(yè)進行報考,所學專業(yè)必修課程須與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yè)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報名時提供畢業(yè)證書、所學專業(yè)課程成績(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yè)院校設置專業(yè)的依據等材料。
(二)根據《印發(fā)<關于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yè)生到基層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粵辦發(fā)〔2018〕11號)、《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yè)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y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發(fā)〔2007〕141號)、《廣東省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農村任職工作實施意見》(粵組通〔2008〕50號)等有關規(guī)定,對符合報名條件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員和“大學生村官”,報考時筆試成績加10分,但須在報名時提供由省級主管部門頒發(fā)的仍在3年有效期內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或《廣東省高校畢業(yè)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掃描件進行報考,未在系統(tǒng)報名階段申報加分事項的,視為放棄加分。
(三)本次公開招聘不接受重復報名,報名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多個崗位的將取消報名資格。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不舉辦也不委托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四)應聘人員對參加本次招聘有疑問的,公告期間可登錄招聘系統(tǒng)查詢;報名期間可致電咨詢,電話:0751-6669112。咨詢答復僅對公告內容及政策給予解釋,不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崗位條件進行確認。
(五)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報名人員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的,偽造變造學歷、學位、職稱等證書或工作經歷證明等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韶關市曲江區(qū)教育局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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