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宜昌市遠安縣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公告
來源:遠安縣人民政府
2024-07-10 12:39:55
遠安縣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2024年人才引進公告
為引進高素質師資,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遠安縣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引進管理暫行辦法》(遠辦發〔2021〕7號)等相關文件規定,結合局屬事業單位實際需要,擬組織人才引進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計劃
本次人才引進單位為遠安縣第一高級中學和遠安縣義務教育學校。具體引進計劃如下:
遠安縣第一高級中學:數學教師1名;遠安縣義務教育學校:音樂教師1名。詳見《遠安縣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2024年人才引進崗位表》(附件1)。
二、引進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或技能條件,以及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在遠安縣最低服務期限5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報名
1.現役軍人;
2.全日制高校在讀非2024年應屆畢業生;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務等處分的人員;
4.在公務員招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等有關規定應當執行回避制度的人員;
6.在編在崗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及遠安縣在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三、引進程序
(一)發布公告
通過遠安縣人民政府網發布《遠安縣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2024年人才引進公告》,公告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二)個人報名
1.報名方式:線上報名。
2.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16日17:30。不在規定的時間期限內報名視為無效。
3.報名要求:
報名人員需下載《遠安縣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2024年人才引進報名表》(附件2),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及相應學位證、《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相應學段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暫未取得的,需提供相應學段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及相應普通話等級證書)、國(境)外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生服務中心認定證書、近期免冠1寸登記照1張。
將上述資料掃描(身份證需掃描正反面)后,與Word版報名表一并存入一個文件夾,以“報考學段學科+本人姓名”命名,然后以壓縮文件形式(*.rar)發送至指定電子郵箱:582248364@qq.com;報名人員要對填寫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不符合條件和填寫信息錯誤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人才引進全過程。工作人員按公告規定的條件,對考生提交的資料進行網上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合格人員在遠安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yuanan.gov.cn/)公告。考試前,考生需按照相關要求,攜帶相關資料原件及復印件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可領取面試準考證。
在實施考試前,原則上本次招聘教師崗位計劃數與報名人數應達到1:3的比例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可不核減崗位,通過劃定面試成績合格線,經考核后決定是否錄用。
(四)辦理準考證
準考證辦理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辦理準考證時,報名人員需提交線上報名提交的相關資料原件及復印件1套。
(五)組織考試
本次考試不組織筆試,直接組織面試。
1.制定面試工作方案。縣教育局按照《宜昌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工作細則》相關規定,制定面試工作方案,報縣人社局審核通過后實施。
2.資格復審。面試前,縣教育局對資格初審合格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認真復審,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需攜帶相關資料原件及復印件到指定地點進行復審。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可領取面試準考證。
3.發布面試公告。面試公告在面試實施5天前,在遠安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yuanan.gov.cn/)發布。
4.面試內容及方式。面試內容為高中數學教材、義務教育學段音樂教材及教育教學相關知識等。面試方式為說課和答辯,時間15分鐘,滿分100分(說課10分鐘,分值60分;答辯5分鐘,分值40分)。考生成績按照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計算,面試總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考生面試成績當場宣布。
5.面試要求。考生須持面試準考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缺一證件者以及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報到的考生,均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6.面試設定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5分(含75分),低于考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階段。考生面試成績分學科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排序,在面試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根據排名先后順序按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若面試成績并列,則按說課成績排序確定,說課、答辯成績均并列的,組織加試。考生面試成績及體檢考察人選在遠安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yuanan.gov.cn/)公告。
(六)體檢和考察
1.體檢。體檢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由縣教育局組織實施,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2.考察。考察工作由人才引進主管部門負責。考察工作方案按照相關規定和實際需要擬定,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任人唯賢標準,可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審核檔案、書面函調、線上面談等方式進行,全面了解應聘人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考察中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完整。發現有影響聘用并查證屬實的情形,不得列為招聘對象。
(七)公示和聘用
1.縣教育局黨組根據考生考試成績、體檢情況及考察結果等,按程序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后,在遠安縣人民政府網進行擬聘用人員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報縣人社局審核備案。
2.公示中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證屬實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根據查證情況決定是否聘用;若不聘用,縣教育局可根據需要按程序依次遞補。被聘人員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內無正當理由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單位研究報縣教育局同意后,可從參加該崗位考試考核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也可以不遞補。
3.經縣人社局審核備案后,按有關規定和程序為擬聘人員辦理聘用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約定試用期且計入聘期,實行崗位管理,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辦理轉正手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情況說明
考生自愿放棄、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可在達到考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按面試成績排名先后順序依次依程序遞補。
四、政策待遇
(一)納入事業單位編制。引進的教師納入事業編制管理,由本人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按相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辦理轉正定級手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二)給予住房支持。按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含正高級職稱)2萬元/人(師范類專業3萬元/人),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含副高級職稱)1萬元/人(師范類專業1.5萬元/人),全國“雙一流”建設高校或原“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生5000元/人(師范類專業1萬元/人)標準給予一次性安家費補貼。同時,在遠安首次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在正式簽訂聘用合同或就業協議后3年內,在縣內無自有產權住房且5年內無產權交易記錄,購買縣內新建商品住房的,按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分別一次性發放20萬元、10萬元、5萬元“購房首付款補貼券”(師范類專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全國“雙一流”建設高校或原“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分別一次性發放30萬元、20萬元、10萬元“購房首付款補貼券”)。引進人才優先提供人才周轉房。
(三)給予人才津貼。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含正高級職稱)、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含副高級職稱)、全國“雙一流”建設高校或原“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分別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1000元、800元標準發放人才津貼(師范類專業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全國“雙一流”建設高校或原“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分別按照每人每月3000元、1500元、1000元標準發放)。補貼期限5年。
上述師范類專業的研究生為2021年及以后畢業的教育類研究生,即教育學學術學位研究生(專業代碼0401)、教育專業學位研究生(專業代碼0451)和漢語國際教育專業學位研究生(專業代碼0453)。
五、其他事項
(一)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規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二)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六、聯系方式
單位名稱:遠安縣教育局
單位地址:湖北省宜昌市遠安縣鳴鳳鎮東門路7號
(綜治中心)
咨詢電話:0717-3813591 18727286330 楊老師
電子郵箱:582248364@qq.com
監督舉報電話:0717-3813562 易老師
附件:1-2
1.遠安縣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2024年人才引進崗位表
2.遠安縣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2024年人才引進報名表
遠安縣教育局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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