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黃岡市浠水縣事業單位招聘21人公告
來源:浠水縣人民政府
2024-07-10 12:46:54
浠水縣事業單位2024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
考生登錄報名入口處:
考生報名請掃上述二維碼或點擊
http://xsrsks.rzv5.com
進入浠水縣人事考試公開招聘報名系統
為深入實施“才聚荊楚·夢圓黃岡”計劃,滿足我縣事業單位對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的迫切需求,為浠水高質量發展提供人才支撐,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高層次人才到浠水縣事業單位工作。經黃岡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24年7月8日核準備案,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引進對象、數量及條件
(一)招聘引進對象。符合條件的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人員。
(二)招聘引進數量。計劃招聘引進21人。涉及全縣15個部門所屬18家事業單位共20個招聘崗位。詳見《浠水縣事業單位2024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表》(詳見附件1,下稱《崗位表》)。
(三)資格條件
1.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專業知識、業務能力或技能條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列入招聘范圍。
(1)現役軍人;
(2)全日制高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的人員;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5)在公務員招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6)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等應當執行回避制度的人員;
(7)已在浠水縣轄區內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在職在編人員;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引進方式、崗位及條件
(一)招聘引進方式
本次高層次人才公開招聘對象為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人員,采取“公開報名、按崗招聘、考試考察、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引進程序及相關事宜
1.發布公告。招聘公告通過浠水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xishui.gov.cn/)面向社會發布。
2.公開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7月12日8:30至7月23日17:00,報名窗口于7月23日17:00準時關閉。
(2)報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試報名、資格初審和準考證打印均通過浠水縣人事考試公開招聘報名系統(http://xsrsks.rzv5.com)進行。
網上報名、初審、考務咨詢電話:0713-4285878,0713-4224796。
(3)報名要求:
①每名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應聘人員在報名期間,因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等原因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可以重新選報其他崗位;已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改報其他崗位。請仔細閱讀《公告》、《崗位表》等內容,熟悉相關要求,對需要填寫的每一項內容要嚴肅對待,認真考慮,慎重填報。
②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有關信息,誠信報考。要對照《崗位表》中的“報考資格條件”要求填寫和提供材料,并對填報和提供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應聘人員報名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凡不誠信報考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經招聘工作任一環節查實,均取消應聘資格或聘用資格。
③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二代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填寫的通訊地址和電話號碼務必真實準確,電話號碼請不要隨意變更,以便于聯系。
3.資格審查。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對報名應聘人員的基本信息、報考資格進行審查。資格審查時間為2024年7月12日9:00至7月24日17:00。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引進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引進過程中發現有違紀違規、提供虛假信息、不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等情況的,隨時取消招聘資格。報名成功并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請及時打印《浠水縣事業單位2024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登記表》(附件2,建議打印3份)。
(1)年齡、工作經歷計算的截止日期為2024年7月9日(即公告發布之日,如年齡要求30周歲及以下,即為1993年7月9日以后出生,以此類推)。
(2)應聘人員畢業時間以畢業證填寫的時間為準,一般應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2024年8月1日以后畢業的人員,一般不作為2024屆畢業生報考。國外、境外留學人員須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證書。對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應證件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不予錄(聘)用。
(3)關于崗位所需專業。各崗位所需專業詳見《崗位表》。專業名稱參考教育部專業目錄進行擬定。對部分教育部專業目錄中沒有收錄的專業,與崗位專業要求緊密相關的,如用人單位同意,可以報考。專業以學歷證書上記載的名稱為準。
4.考試。本次招聘考試根據招聘工作總體安排和各崗位報名人數,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直接面試等方式進行。
(1)考試方式和內容。考試內容重點測評應試人員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內容,測試應試人員的綜合素質和綜合運用專業知識解決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面試可以采取結構化面試、面談考核、技能測試等靈活多樣的方式進行。面試前組織資格復審,由招聘工作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對面試人員的基本信息、報考資格進行審查。
(2)最低合格線。筆試、面試均設置最低合格線。筆試按卷面滿分的40%劃定最低合格線,低于最低合格線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環節。面試環節,考生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能進入下一招聘環節;對實際面試人數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數的崗位,設置面試成績最低合格線,面試成績達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進入下一環節。
(3)關于開考比例的界定。為體現競爭擇優的原則,各崗位原則上按招聘人數和報名人數不低于1:3的比例開考。急需緊缺專業的崗位未達到規定開考比例的,經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申請,縣招聘工作主管部門批準,可以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不設開考比例。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超過1:10的崗位,加試筆試,按1:5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筆試相關事宜另行公告),筆試成績不計入考生綜合成績。加試筆試科目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A類)》。筆試內容按照《事業單位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綜合管理類(A類)設置,閉卷考試,滿分100分,時間90分鐘。考試(含加試筆試、面試等)時間及相關事宜另行公告。
(4)考試成績查詢。考試成績在考試結束后通過浠水縣人民政府網發布,考生可查詢本人成績。
(5)考試成績計算。考生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四舍五入”后考生成績相同,則按“四舍五入”前實際成績排序),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考生綜合成績并列無法確定入圍考察人選的,參加了筆試的,筆試成績高者排名靠前;未參加筆試的,組織加試。
重要提示:考試均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試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誤導干擾,切勿上當受騙。
5.體檢、簽訂誠信承諾書、考察。各崗位依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選。
(1)體檢(含心理測試)。體檢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組織實施,并按要求進行心理測試。體檢結果以體檢機構出具的正式體檢結論為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經招聘工作主管部門研究同意,可以復檢,復檢機構在具有資質的體檢機構中隨機確定。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費用由申請方承擔。體檢對象如有放棄或體檢不合格的,可按綜合成績依次遞補。
(2)簽訂誠信承諾書。進入體檢的考生,須簽訂《浠水縣事業單位2024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考生誠信承諾書》(附件4)。2024年應屆畢業生還須簽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不簽訂誠信承諾書、就業協議書的,視為自動放棄。簽訂承諾書和就業協議書后,擅自放棄聘用資格,導致社會公共資源浪費、影響單位選人用人的,縣招聘工作主管部門將按規定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5年。
(3)考察。考察突出德才素質,重點對其道德品行、專業特長、能力素質、學習工作表現、職位匹配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考生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查。考察對象如有放棄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考試成績依次遞補。
6.公示。招聘單位根據體檢(含心理測試)、考察結果由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選,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審定,在浠水縣人民政府網予以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一并將備案報告、擬聘用人員花名冊、參加面試人員綜合成績排名、考察、體檢、公示結果等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審核備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證屬實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7.聘用和培養。擬聘用人員公示期滿后,用人單位和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重點跟蹤培養。初次就業的試用期一年,非初次就業的試用期三個月,特殊情況可延長至六個月。被聘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內)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并記入事業單位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5年,用人單位可根據需要遞補,也可以取消引進計劃。
本次引進人才設置3年最低服務期,聘用人員上崗前須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明確最低服務期限、違約責任和有關要求。對進入體檢環節后無正當理由放棄的,或聘用到崗后不履行最低服務期限的,將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三、政策待遇
(一)發放生活津貼。公開招聘錄用的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按照黃岡市委市政府《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大力實施人才強市戰略的若干意見》(黃發〔2017〕13號)文件規定,連續5年分別給予每人每年5萬元、1萬元生活津貼。
(二)試用期滿享受相應崗位待遇。對公開招聘錄用的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在專業技術崗位工作的,可分別享受專業技術八級、十一級工資待遇;在管理崗位工作的,可分別享受管理職員七級、八級工資待遇。
(三)住房保障。錄用的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在浠水縣區無自有住房的,可申請入住人才公寓。
(四)近親屬可在浠水城區落戶。公開招聘錄用的博士、碩士研究生,憑聘用通知可直接辦理近親屬浠水城區入戶手續,隨遷隨辦。
(五)優先安排子女入學和家屬就業。公開招聘錄用的博士研究生,其子女在浠水城區接受義務教育,不受戶籍限制,按照“免試就近”入學原則,優先安排到優質公辦學校就讀。配偶可采取調動、推薦安置等多種途徑予以妥善安排。
四、其他事宜
(一)招聘公告中有關政策口徑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負責解釋。《崗位表》中所列內容,由引才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以及招聘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按《黃岡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規程》(2020年版)的規定執行,或由縣委組織部和縣人社局研究決定并公告。
(二)對違反引才工作紀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三)應聘人員所留的聯系信息應準確有效,并保持聯絡暢通。因電話或郵件聯系不暢造成無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承擔。
聯系電話:0713-4224796(中共浠水縣委組織部人才股)
0713-4253388(浠水縣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
0713-4285878(浠水縣人事考試中心)
中共浠水縣委組織部 浠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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