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石首市市直機關(單位)選調35人公告
來源:石首市人民政府
2024-07-10 12:47:34
石首市2024年度市直機關(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為拓寬選人視野,提高用人公信度,優化干部隊伍結構,根據《石首市市直機關工作人員公開選調辦法(試行)》等文件精神,結合工作需要,市委辦公室等18家機關(單位)面向全市機關單位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參公及事業編制人員公開選調35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的崗位及人數
18家市直機關(單位)共35個選調計劃,具體情況見《石首市2024年度市直機關(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
二、公開選調的范圍及資格條件
(一)選調范圍
面向石首市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參公及事業編制人員公開選調。
(二)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參公或事業編制)工作經歷。在計算工作經歷時,截止時間為2024年7月31日(2019年度錄用、最低五年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可以報考);
3.近2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含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內年度考核不定等次);
4.具有選調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一定的文字材料功底;
5.身體健康;
6.符合選調職位要求的年齡、學歷、專業等條件(詳見附件1);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報考人員不能報考有回避關系的選調職位;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和方法
公開選調工作由市委組織部統籌。公開選調實行差額選調。根據當前我市干部隊伍實際,選調職位的報名人數超過選調職位數,即可進行公開選調。若報名人數達不到N+1(N為選調職位數),則相應核減選調職位數。
(一)報名
1.報名方式:報名采取個人自薦和組織推薦的方式進行。可由符合報名條件人員提出申請并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后報名,也可征得符合報名條件人員同意后由組織推薦報名。提交的報名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凡弄虛作假者,直接取消選調資格,并通報所在單位;
2.報名時間:2024年7月10日8:30—7月16日17:30;
3.報名地點:各選調單位(詳見附件1);
4.報名需提供的材料:
(1)《石首市市直機關(單位)公開選調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表樣見附件2);
(2)本人近期彩色免冠2寸正面電子照片(jpg格式);
(3)本人學歷、學位證書、學信網電子注冊備案表和身份證及其他重要證明資料的原件、復印件(1份);
(4)基層工作經歷和本人公務員、參公及事業單位在編人員身份證明材料。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由市委組織部統籌,指導各選調單位根據選調職位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參加選調人員名單,并及時將參加人員的報名登記表報送給市委組織部。報名期間,各選調單位安排專人值班,提供咨詢服務。(咨詢電話見附件1)
(三)組織公開選調考試
公開選調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綜合成績按照筆試占50%、面試占50%計算,其中:
1.筆試。筆試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統一組織。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選調人員在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筆試時間為7月19日,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面試由各選調單位自行組織,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派人參加。根據筆試成績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面試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該崗位所有參加筆試的人員都參加面試。面試要求在2024年7月25日之前完成,面試地點由各選調單位單獨通知考生。
(四)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排名確定考察對象,各選調單位對擬錄用人員按N+1進行資格復審和考察。各選調單位在2024年7月28日前完成考察,考察按發布考察預告、組織測評、座談了解、查閱資料、實地走訪、征求相關部門意見等相關程序進行。考察工作堅持以實干論實績、從實績看德才,以干事創業為中心,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質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加強作風考察,強化廉政情況考察,對考察對象做出客觀準確的評價。
(五)體檢
各選調單位在2024年7月29日前等額確定擬選調初步人選,并由選調單位組織選調對象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合格列入擬選調人選。
(六)討論決定與公示
1.討論決定。各選調單位根據考生的綜合成績、考察情況排名、體檢情況及選調職位要求,把考察情況與考察對象的德才條件、一貫表現、人崗相適等情況進行綜合分析并排序,確定好擬選調正式人選,并將結果在2024年7月30日前及時報市委組織部。
2.公示。報市委同意,經部務會研究,2024年7月31日前,市委組織部將擬選調人員在石首先鋒微信公眾號、考察對象工作單位及選調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七)選調試用
公示期滿,對沒有舉報反映或者有舉報反映經查實不影響選調的,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按人員管理權限辦理試用通知。對有舉報反映查證屬實影響選調錄用的,取消選調資格,并按綜合成績排名重新研究確定遞補人員,并進行公示。
此次選調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3個月。選調人員試用期內的工資待遇在原單位領取。
(八)辦理正式調動
選調試用期滿,選調人員考核合格且能勝任相應工作崗位的,經選調單位集體研究呈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按干部管理權限辦理選調調動手續。
試用期選調人員考核不合格、不能勝任相應工作崗位的,經選調單位呈報書面鑒定材料,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按程序不予辦理選調錄用手續。試用期滿,出現不予錄用選調試用人員的,不遞補試用。
四、紀律監督
2024年石首市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由市紀委全程監督。監督舉報電話:市紀委0716-7286590;市委組織部12380。
五、其他
石首市機關(單位)公開選調工作的未盡事宜,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及相關選調單位負責解釋。
中共石首市委組織部
石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7月9日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