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應城市衛健事業單位專項招聘102人公告
來源:應城市委市政府
2024-07-11 13:41:21
應城市2024年度衛健事業單位專項公開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公告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深入實施“才聚荊楚”工程,促進2024屆湖北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滿足事業單位用人需求,服務社會公益事業,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開展全市2024年度衛健事業單位專項公開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及崗位
本次共有22家衛健事業單位發布招聘崗位60個,招聘工作人員102名。具體招聘崗位及條件等詳見《應城市2024年度衛健事業單位專項公開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招聘條件及對象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
主義制度,遵紀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專業知識、業務能力或技能條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對象
本次專項公開招聘所有崗位全部面向2024屆湖北省內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不含2年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高校畢業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員和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人員。
畢業時間以畢業證填寫的時間為準,一般應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2024年8月1日以后畢業的人員,一般不作為2024屆畢業生報考,博士研究生除外。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務等處分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招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
4.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等應當執行回避制度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和資格審核
(一)報名
1.報名方式:本次專項公開招聘采取線下報名的方式。
2.報名地點:應城市衛健局人事股301室(應城市漢宜大道50號)。
3.報名時間:2024年7月12日9:00時至2024年7月17日17:00時(7月13日 ——14日為雙休日, 不接受報名)。
(二)資格審核
1.每人限報1個崗位。報名過程中,工作人員對報名者同步進行資格審核。
2.報名者須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2)畢業證、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崗位有學位要求的,需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下載打印1份,要求高中起點的全日制學歷崗位的報考者還須提供高中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報考崗位所需專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4)填寫完整《應城市2024年度衛健事業單位專項公開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報名表上照片為近期一寸彩色登記照,可電子照片直接打印,也可張貼紙質照片。“本人承諾”欄須由本人手寫簽名。另需提供與報名表上一致的登記照片用于辦理準考證,電子照片或紙質照片均可。
資格審核貫穿本次招聘工作始終,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有關信息,誠信報考。要對照《崗位表》中的“報考資格條件”要求填寫和提供材料,并對填報和提供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應聘人員報名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凡不誠信報考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經招聘工作任一環節查實,均取消應聘資格或聘用資格。
(三)發放準考證
發放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
四、筆試
本次筆試不設開考比例。
(一)筆試時間、地點
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二)筆試科目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及綜合應用能力。
(三)筆試形式
采取閉卷形式進行。內容為公共知識與報考崗位相關的專業知識,不指定大綱和復習材料。考生須憑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參加筆試。
(四)筆試成績
設置筆試卷面成績最低合格線為60分,筆試成績將于筆試后7個工作日內發布,低于最低合格線的考生不能進入下一招聘環節。筆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并列符合優先聘用政策的優先聘用,否則,采取加試方式確定進入體檢程序人選。
五、體檢
(一)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依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
(二)體檢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招聘殘疾人的,合理確定體檢條件。體檢結果以體檢機構出具的正式體檢結論為準。需要進行復檢的,復檢機構在具有資質的體檢機構中隨機確定,復檢只能進行一次。
(三)在體檢環節因報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動放棄等原因造成計劃出現缺額的崗位,在應聘同崗位的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六、公示
根據各招聘單位體檢結果確定體檢合格人員,經市衛健局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確定公示對象,在應城市人民政府網站予以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因考生棄權等因素放棄的,不再遞補。
公示中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證屬實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七、備案
公示無異議后,市衛健局研究確定擬聘人員并集中報市人社局備案。
八、聘用及管理
各招聘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確定崗位等級、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不少于3年)、兌現相應待遇、辦理檔案遷轉等其他手續。
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聘用人員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滿3年(含試用期),不合格者,解除勞動合同。新聘用人員身份為編外聘用、合同管理,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
被聘人員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內無正當理由沒有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九、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須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招聘紀律,嚴格秉公辦事,不得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整個招錄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十、其他事項
在招聘各環節中,考生應保持通訊暢通,便于招聘單位以電話等方式通知考生前來補充材料、體檢、報到等,在規定的時間期限內未到達的,視為自動放棄。
筆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試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誤導干擾,切勿上當受騙。
未盡事宜另行公告。
咨詢電話:市衛健局人事股 0712-3266275、3237503
應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應城市衛生健康局
2024年7月11日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