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臺州仲裁院招聘1名編制外工作人員公告
來源:臺州人才
2024-07-11 16:24:47
臺州仲裁院公開招聘1名編制外工作人員公告
臺州仲裁委員會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的規定于1998年11月由臺州市政府組建成立,是我市唯一解決平等主體之間發生的經濟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民商事仲裁機構。臺州仲裁院是臺州仲裁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為公益二類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現因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外工作人員1名。
一、招聘崗位及崗位職責
工作崗位 |
人數 |
工作地點 |
駐溫嶺分會仲裁秘書 |
1人 |
溫嶺市 |
崗位職責:
1.仲裁案件接待、咨詢、調解、受理工作;
2.仲裁案件的程序管理和服務工作;
3.協助仲裁庭做好案件的審理工作;
4.仲裁法律制度的宣傳推廣工作;
5.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條件
1.公道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操守。
2.全日制法學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其中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者優先錄取。
3.身體健康,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具有法律情懷,具備較強的責任心和團隊合作意識,優秀的溝通、學習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2)尚未解除黨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3)5年內曾在公開招聘中被認為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的;
(4)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招聘要求的。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2024年7月11 日——7月17日(周一至周五 8:30-12:00,14:30-17:30)。
2.報名地點:臺州市椒江區廣場南路50弄4號金順商務大廈3樓臺州仲裁院行政事務部;聯系電話:0576-88556790;郵箱:tzac_1998@163.com。
3.報名時須攜帶以下資料:①《臺州仲裁院公開招聘報名表》;②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原件、學位證原件和1份復印件。
(二)資格審查
本單位對報考者資格條件進行審查,確定符合條件的人員,統一安排考試。
四、考試
1.考試形式為面試。面試由本單位組織實施,按照招聘崗位職責要求測試相關的專業知識、業務技能和綜合素質等方面內容,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
2.面試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原件、學位證原件,缺少證件者不得參加面試。
3.將以報考人員填寫的聯系方式通知其面試有關事宜,報考人員填報聯系方式時要確保能及時聯系到本人。
五、體檢與考察
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員名單,組織體檢和考察。
1.體檢。報考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自行到醫院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聘用資格。
2.考察。由本單位對擬聘用人員組織考察。
3.因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缺額情況時,由本單位在報考同職位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六、公示
根據面試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臺州仲裁委員會”官方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七、聘用
1.公示期滿后,根據考試成績、體檢和考察情況擇優確定聘用人員。公開選聘的人員作為編制外用工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2個月。本單位會對新聘用人員試用期內學識水平、工作能力、身體或心理狀況是否符合聘用條件或能否勝任工作崗位要求等進行考核,試用期考核結果合格的,辦理轉正手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2.工資福利按本單位編制外用工薪酬標準執行。
附件:臺州仲裁院公開招聘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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