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廣東深圳光明區應急管理局招聘一般專干公告
來源:光明區政府在線
2024-07-12 09:49:14
光明區應急管理局2024年7月公開招聘一般專干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光明區應急管理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名一般專干。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人數及范圍
招聘職位及人數:防災減災崗1人、應急救援崗1人;年齡:35周歲以下,需應急值班值守,具體要求詳見《光明區應急管理局公開招聘一般專干職位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及要求
(一)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齡在18周歲以上;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報名崗位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符合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4.符合崗位任職回避要求;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況者,不予接受報考: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以及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聘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在限制報考期限內的人員;
3.現役軍人;
4.未完成教學大綱規定學習內容的結業生、肄業生;
5.不符合崗位任職回避要求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及資格初審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26日,報名時間截至7月26日17:00。
2.報名資料
①《光明區應急管理局公開招聘一般專干報名表》原件(表內要附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②《光明區應急管理局公開招聘一般專干考試報名信息表》(提交電子文檔)(附件3);
③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④學歷、學位證書;
⑤學歷驗證報告;
⑥無違法犯罪記錄個人承諾書(附件4);
⑦任職回避承諾書(附件5);
3.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
請將填寫好的電子版和掃描件一并打包壓縮發送至ajjbgs@szgm.gov.cn郵箱,郵件標題格式統一為“姓名+XX崗一般專干”;報名資料請在報名規定時間內發送至指定郵箱,報名時間截止后所投遞的簡歷和資料均不受理。
報名聯系電話:0755-88212879,聯系人:彭小姐。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的資格審核和入職前的資格復審。報考人員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須真實,不可弄虛作假,在任一環節中發現報考者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光明區應急管理局有權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三)注意事項
1.報名前請認真閱讀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
2.報考相關資格、年齡等時間的計算,均截至2024年6月30日;
3.報考者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保持通訊暢通,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方式或無法及時聯系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四、考試
考試方式為筆試和面試,筆試滿分100分,面試滿分100分,總成績由筆試占50%,面試占50%的比例合成。本次考試統一劃定筆試合格線60分,根據筆試成績高低排序,按崗位招聘人數不低于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面試對象達不到1:3比例的,按實際通過資格初審人數確定面試對象,但該崗位最終擬錄用對象的總成績不得低于70分。考試結束后,結合考生考試總成績,按招錄人數1:1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環節人員名單。體檢人員名單將在光明區政府在線網站進行公布。
(一)筆試內容、時間、地點
筆試內容為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和公文寫作,報考者憑報名表和身份證(兩證缺一不可)參加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二)面試
面試形式、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
取得體檢資格的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張,自發布體檢通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自行前往任意三甲醫院參加體檢,體檢報告在資格復審時一并提交。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費用自理。
六、資格復審及考察
體檢合格的人員,由我局對其進行資格復審,并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人員。經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公示及聘用
經考試、體檢、資格復審及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光明區政府在線網站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擬聘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或有投訴經查不屬實或屬實但不影響聘用的,且不違反聘用和任職回避有關規定的,確定為聘用的人選。
八、辦理入職
確定為聘用的人選,由第三方機構簽訂勞動合同,并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崗位聘用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用工性質
本次招聘人員用工形式均為勞務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晉升按照區有關規定執行。
十、紀律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光明區應急管理局,投訴舉報電話:0755-88211697。
十一、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數。
(二)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針對本次考試以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的組織方無關。
(三)進入面試、資格復審及考察、體檢或公示環節的考生如出現面試、資格復審及考察、體檢不合格,放棄面試、資格復審及考察、體檢資格,或公示中發現問題不予錄用的,相應崗位不予遞補。
(四)本公告由光明區應急管理局負責解釋。
光明區應急管理局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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