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蘇揚州寶應縣“鄉村振興青年人才”招聘44人簡章
來源:(寶應先鋒)微信公眾號
2024-07-12 15:06:05
寶應縣2024年“鄉村振興青年人才”招聘簡章
為進一步拓寬選人視野,優化村級干部隊伍結構,經研究,決定公開招聘“鄉村振興青年人才”(以下簡稱“青年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名額
1、服務村(社區)工作:
A類:招聘33人,要求具備大專及以上學歷,面向社會各領域人員;
B類:招聘3人,要求具備大專及以上學歷,面向縣內中專學校畢業生;
C類:招聘8人,要求具備大專及以上學歷,面向依法退出現役的退役軍人。
2、服務工業園區、企業黨建工作:
D類:招聘2人,要求具備大專及以上學歷,面向中共正式黨員。
3、服務鄉村振興工作:
E類:招聘4人,要求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面向在寶工作的“江蘇大學生志愿服務鄉村振興計劃”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人員。
二、報名條件
1、具有寶應縣戶籍(含原籍寶應,因入學將戶口遷入學校的;其配偶一方具有寶應縣戶籍的;E類崗不限戶籍),《寶應縣2024年“鄉村振興青年人才”招聘崗位表》(見附件1)另有要求的從其規定;
2、符合崗位表中各類崗位所規定的具體資格條件;
3、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務實,熱愛農村基層工作,具有奉獻精神;
4、身體健康;
5、A類、B類、E類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8年7月至2006年7月期間出生);C類年齡40周歲以下(即1983年7月及以后出生);D類年齡40周歲以下(即1983年7月及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黨務工作經歷的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即1978年7月及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①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
②曾受過刑事處罰、涉黑涉惡、煽動群眾擾亂公共秩序、參加非法宗教活動、宗族宗派思想嚴重、阻撓和破壞選舉、群眾口碑差的;
③受過開除黨籍處分、受其他黨紀政務處分在影響期內的;
④正在被紀律審查、監察調查、司法機關立案偵查的;
⑤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報名時需在寶應黨建網(bydj.baoying.gov.cn)下載并填寫報名表(附件2),所有考生不得一人多鎮或一人多崗重復報名。考生報名時需一并提供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戶口簿及符合要求的學歷證書等佐證材料原件進行資格審查。各鎮(區)根據報考者提供的佐證材料進行資格審查。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取消考試資格;通過審查的,由各鎮(區)擇期發放筆試準考證。考生還應根據各類崗位要求,補充提供以下材料:
①以配偶具有寶應縣戶籍申請報考資格的,還需提供戶口簿、結婚證等;
②報考A類、D類的還需提供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證書;
③報考B類的還需提供寶應縣內中專學校畢業證書、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證書;
④報考C類的還需提供退伍證、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證書等;
⑤報考E類的還需提供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證書、《江蘇大學生志愿服務鄉村振興計劃志愿服務鑒定表》、“江蘇大學生志愿服務鄉村振興計劃”縣級項目辦出具的身份證明。
2、報考者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3、開考比例等要求詳見崗位表。報名結束后,有效報名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小于開考比例的崗位,縣委組織部將按照規定程序核減招聘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
4、報名時間:2024年7月12日—7月18日。
(二)筆試
1、筆試采用閉卷的方式進行,總分為100分,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統一組織。筆試科目為《綜合素質測驗》,考試內容涉及時事政治、黨的基本知識、有關法律法規以及農業農村工作知識等。考試不設指定輔導用書和考試大綱,考生憑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參加考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筆試結束后,考生可登錄“寶應先鋒”微信公眾號查詢筆試成績。
(三)面試人選確定
按各招聘崗位計劃數3倍的比例(不足該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為準),以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含同分并列者)。各崗位之間不進行調劑。
(四)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方式進行,重點考察考生的理論水平、思維能力、口頭表達能力、從事基層工作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五)總成績的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保留2位小數。
(六)聯審、考察和體檢
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按各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圍人員。如其中同一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圍人員;如面試成績仍然相同,則另行增加面試并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圍人員。
縣、鎮(區)對入圍對象進行政治聯審和考察。通過聯審考察的考生,由各鎮(區)組織體檢,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出現缺額的,由所報考的鎮(區)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和聘用
從筆試、面試、聯審、體檢等環節都合格的考生中確定擬聘用人員,由各鎮(區)統一公示并辦理聘用手續。
四、聘用后的管理和待遇
1、受聘人員由各鎮(區)統一分配、管理和考核,A類、B類、C類、E類作為村(社區)“兩委”干部儲備人選進行培養,D類作為“兩新”組織專職黨務工作者進行培養,其人事檔案由各鎮(區)管理。
2、本次招聘錄用公示期滿后,由各鎮(區)按照勞動法律法規與錄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安排到村(社區)、園區(企業)試用工作;不服從分配的,取消聘用資格。
3、A類、B類、C類、E類薪酬待遇參照村(社區)干部薪酬管理辦法執行。D類薪酬待遇對標所在鎮(區)同類人員標準,并根據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考核結果,上下浮動執行,具體參照《加強全縣“兩新”組織黨務工作者專業化建設的若干管理辦法》《寶應縣“兩新”組織黨務工作者專業化資格認證實施細則(試行)》執行,考核不合格的,不再聘用并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4、參與本次公開招聘的社會在職人員,如與原單位發生勞動糾紛的,一概由其本人負責。
五、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程序和標準,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監督電話:0514-88282738、88289150。
本簡章由縣委組織部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14-88282558;報名等具體事項請咨詢各鎮(區)黨群工作局,咨詢電話見附件1。
中共寶應縣委組織部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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