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巴中南江縣縣城學校選聘教師89人公告
來源:南江縣人民政府
2024-07-12 17:10:11
南江縣2024年縣城學校公開選聘教師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教師隊伍建設,解決部分縣城學校師資缺口,經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開展南江縣2024年縣城學校公開選聘教師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崗位
本次選聘共89個名額,具體選聘崗位詳見《南江縣2024年縣城學校公開選聘教師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報名范圍和條件
(一)報名范圍
南江縣內符合資格條件的鄉鎮在編在崗教師。
(二)報名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具有大專以上學歷;
4.年齡原則上不超過35周歲(1988年7月17日以后出生),受過市委或市人民政府及以上表彰獎勵的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83年7月17日以后出生);取得中級及以上職稱的人員可適當放寬,男性不超過45周歲、女性不超過40周歲;
5.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等次;
6.具有公開選聘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崗位有特殊要求的,從其規定;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年齡計算時間截止至報名首日;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等計算時間均截至2024年9月30日;學歷學位及其他資格證書應于報名前取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選聘的;
5.尚在試用期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者對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服務年限截止時間計算到2024年9月30日);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人員不得報考可能形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所列情形的崗位。
三、報名、資格審查及崗位調整
(一)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免費。
報名時間: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7月18日(每日9:00—12:00,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報名地點:南江縣教育科技局人事股102室。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選擇崗位。報考者可通過登錄南江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scnj.gov.cn/)查詢崗位簡介、資格條件等情況。每人限報1個崗位。
2.填報信息。報考者從南江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下載《南江縣2024年縣城學校公開選聘教師報名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表》),對照報考崗位資格條件,按照填報說明如實填寫有關信息。
3.現場報名。報考者攜帶以下材料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現場報名:
(1)填報完整的紙質《報名表》(由編制所在單位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件、畢業證、學位證(明確學位要求的崗位)、教師資格證、職稱證(需放寬年齡條件人員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有效期延長6個月);
(3)近期免冠著正裝正面藍底彩色2寸證件照2張;
(4)招聘錄用文件及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復印件;
(5)報考單位要求的其他資格證書、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等。
4.資格審查。報名時,由縣教科局會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現場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貫穿選聘全過程,對在各環節發現或新產生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均可取消其選聘資格,所產生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5.發放準考證。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現場領取筆試準考證。
(三)崗位調整
筆試開考比例為3:1。報名結束后,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將按比例縮減或取消該崗位計劃。被取消計劃的崗位,已報考人員可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
四、考試
本次公開選聘采取筆試方式進行。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
筆試內容:音樂、體育、美術、幼兒園教師崗位筆試內容為教育公共基礎、教育政策法規等。其余崗位筆試內容為相關學科專業知識、教育公共基礎、教育政策法規等。
筆試時間:2024年7月27日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報考者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準時參加考試,憑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件進入考場,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筆試成績將于考試結束后3日內公布,考生可通過南江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進行查詢。對筆試成績有異議需申請查分的,應于筆試成績公布3日內向南江縣教育科技局提交書面申請。
如需調整筆試時間、地點等事項的,將在南江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另行通知,請及時關注相關信息。
五、考察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教科局根據筆試成績和選聘名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考察對象并告知本人(若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有學位證的為考察對象;若均有(或均無)學位證,則按報考人員在縣域內公辦學校任教時間長短、學歷高低、職稱高低的順序依次優先確定。若均相同,則采取加試筆試辦法確定,加試筆試成績高者為考察對象)。
考察工作由縣教科局統籌安排,選聘單位具體組織實施。采取實地走訪、個別談話、審核人事檔案(學籍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本人面談等方式,了解考察人選政治素質、道德品行、教育教學水平、心理素質(心理調適能力)、師德師風、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情況,以及是否具有應當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狀況,與選聘崗位的匹配度等情況。
選聘單位根據崗位需要,經教育主管部門和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可以對選聘對象進行技能測試和體檢。
選聘單位黨組織根據考試、考察等情況,集體研究確定擬選聘人選。考察對象放棄選聘資格或考察不合格而出現空缺,按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一次。考察對象自愿放棄選聘資格的,須在考察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向所報考單位提出。
六、辦理相關手續
縣教科局將擬選用人員報南江縣組織人事部門,通過南江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人員,按規定辦理調動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選聘資格。公示期間或公示后,因考生放棄或其他原因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七、其他事項
(一)對違反選聘工作紀律的、無正當理由不參加筆試的、不接受選聘結果的人員,將納入不良誠信記錄名單管理,五年內不得參加縣城學校公開選聘。
(二)報考者須對提交的信息和資料負責,凡不如實填報、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選聘資格,并記入個人誠信檔案。
(三)對違反考試紀律的工作人員和考生,將參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及有關規定予以處理。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四)報考者應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五)本次選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八、本公告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教科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政策規定執行。
咨詢電話:
南江縣教育科技局0827-8225533
南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27-8227499
附件:
南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南江縣教育科技局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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