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南洛陽市偃師區引進支持產業發展高學歷人才20人公告
來源:偃師區人民政府
2024-07-15 16:26:11
洛陽市偃師區2024年引進支持產業發展高學歷人才公告
為深入實施“人才強區”戰略,引進集聚一批急需緊缺高學歷人才,夯實偃師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人才基礎,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引進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人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計劃
本次共引進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才20名(其中,區直事業單位13名、政錄企用2名、區級公立醫院5名)。
具體引進計劃和專業詳見《洛陽市偃師區2024年引進支持產業發展高學歷人才計劃表》(見附件1)。
二、引才對象
國內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往屆碩士及以上學歷研究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第一學歷須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境)外留學應往屆博士、碩士畢業生,均須取得國內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學歷(不含專升本)。
三、資格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上堅定可靠,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服從組織安排;
3.身體健康,符合現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質;
4.2024年7月31日前須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暫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須由所在學校出具2024年7月31日前可以取得“雙證”的證明);
5.碩士研究生年齡原則上在35周歲(含)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原則上在40周歲(含)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區級公立醫院引進人才是正高級職稱的,年齡可放寬至50周歲(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國內普通高等院校博士、碩士畢業生須取得報名所用專業的學歷學位證書,畢業證書所示專業名稱須與《洛陽市偃師區2024年引進支持產業發展高學歷人才計劃表(20人)》中所列專業一致;留學博士、碩士畢業生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學歷學位認證書所示專業須與《洛陽市偃師區2024年引進支持產業發展高學歷人才計劃表(20人)》中所列專業相似相近;對于《研究生人才培養學科目錄》中沒有具體對應的國內高校自設學科(專業)和國(境)外留學考生的專業,重點參照主要課程、研究方向、學習內容和崗位專業需求等內容進行綜合判斷;
7.在職人員須提供工作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同等條件下,有相關工作經歷者優先;
8.具備擬聘用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偃師區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2.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曾被開除公職、學籍和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5.曾在公務員考錄、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等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引才程序
引才工作按照網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資格確認、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7月18日8:30至7月31日18:00。
2.報名方式:考生請登錄報名網站(http://apply.lyrcrs.com/218/login.aspx),按要求注冊后,如實填寫報名信息,上傳照片及附件材料掃描件(本人身份證正反面,本科畢業證及學位證、研究生畢業證及學位證,以及所有取得學歷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國外畢業生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進行網上報名。請考生合理安排時間,選擇與本人條件相符的崗位盡早報考,避免因網絡擁堵無法提交報名申請。報考人員須妥善保管注冊密碼,用于查詢報考資格初審審核結果等事項。
考生須上傳符合系統規定、清晰、無變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證件照(紅、藍、白底均可),jpg格式,照片文件大小在400k以內。每名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考崗位需與對應學歷層次專業要求一致,專業名稱須與畢業證書一致,報名須使用有效期內二代居民身份證。
3.資格初審。通過報考資格初審的人員,報名信息一經提交不得修改。報名截止時間之前,未通過審查的人員,可改報其他崗位,報考資料不全或電子照片不符合要求被審核駁回的,報考人員應在提交信息截止時間前及時補充或更換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審查。報名截止時間之后,報名系統自動關閉,所有報考人員不能修改或提交報名信息。本次報名不需要繳納費用。
(二)資格審查
1.引進崗位報名人數與引進計劃數的比例應不低于3:1,達不到開考人數比例要求的,經偃師區引進高學歷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及時向社會發布招聘計劃調整公告。
2.資格審查貫穿此次人才引進工作始終,凡發現不符合規定資格條件、提供虛假材料或違反引進工作規定的,立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三)筆試
1.報名人數與引進計劃數比例超過10:1的崗位先筆試后面試(博士研究生直接進入面試),報名人數與引進計劃數比例低于10:1(含10:1)的崗位無需筆試。
2.筆試采取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的方式進行。參加筆試時必須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卷面滿分為100分。按照引進計劃數6倍由高至低,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博士研究生不含在內),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筆試成績僅作為進入面試的依據,不計入總成績。
3.網上報名和資格審核結束后,將公布須參加筆試的崗位信息,請考生及時關注所報考的崗位是否需要參加筆試。筆試前,參加筆試的人員需再次登錄報考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參加筆試的崗位信息、打印準考證的具體時間和筆試的具體時間、地點請及時關注偃師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yanshi.gov.cn/)公告。
(四)面試資格確認
面試前,進入面試的人員均須進行面試資格確認,采取考生本人現場提交材料的方式進行。面試資格確認須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復印件:
1.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上半部為正面頭像,下半部為背面簽發機關,A4紙復印);
2.本科畢業證、學位證,研究生畢業證、學位證,所有取得學歷的認證報告(學信網打印有效期內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國外畢業生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及學位認證書);
3.已就業人員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由用人管理權限部門蓋章,見附件2)。
面試資格確認具體時間和地點請及時關注偃師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yanshi.gov.cn/)公告。通過面試資格確認的考生,參加面試時必須同時攜帶面試資格確認表和有效身份證件。未按規定時間進行資格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面試資格確認結束后,各招聘崗位通過面試資格確認人數與招聘計劃人數的比例應不低于2:1。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崗位,將調整(核減或取消)該崗位,經偃師區引進高學歷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后,及時向社會發布招聘計劃調整公告。
(五)面試
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試人員在邏輯思維、組織管理、分析判斷、語言表達、人際溝通、臨場應變、情緒穩定等方面的能力以及舉止儀表等。面試成績滿分100分,低于75分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環節。面試成績并列時,依次按政治面貌、工作經歷確定排名,如果政治面貌、工作經歷均相同,則參加面試加試排出名次。面試時間、地點及具體安排請及時關注偃師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yanshi.gov.cn/)公告。
(六)體檢
1.根據面試成績按各招聘崗位引進計劃人數1:2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現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2.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因體檢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棄出現崗位空缺時,從報考同一崗位中按有效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進行。
(七)考察
1.體檢合格人員根據面試成績,按照報考同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1的比例進入考察環節。考察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調查、查閱檔案等方式進行,主要考察引進人才的思想素質、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和社會信用記錄等情況,考察時一并進行資格復查。因考生自動放棄考察形成的崗位空缺,可在報考同崗位的考生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
2.在考察階段要簽訂《服務協議》,明確引進人才工作分配需服從組織安排,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不簽訂的視為自愿放棄。
(八)公示
通過考察,擬聘用名單在偃師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yanshi.gov.cn/)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一經公示,出現缺額不再遞補)
(九)聘用
公示期滿,對擬引進人才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并由編制、人社、財政等部門負責辦理相關手續。擬引進人才與原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就業協議的,需由本人負責與相關單位解除,如不能在辦理聘用要求的時間內解除的,不予聘用。擬引進人才自接到通知起,5個工作日內報到,逾期不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五、相關待遇
(一)編制待遇。本次區直事業單位(不含區級公立醫院)、政錄企用引進的人才使用財政全供事業編;區級公立醫院引進的人才使用差額補貼事業編。
(二)工資待遇。博士研究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聘用為管理崗位的,工資級別按七級職員待遇套改;碩士研究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聘用為管理崗位的,工資級別按八級職員待遇套改。為專業技術崗位的,依據崗位設置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政治待遇。對于工作期間表現優秀的引進人才,在崗位空缺、人崗匹配的基礎上,根據工作需要,碩士研究生試用期滿后可提拔為八級管理崗位領導職務(副科級),博士研究生試用期滿后可提拔為七級管理崗位領導職務(正科級)。
(四)生活待遇。引進的人才是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給予一次性3萬元的生活補貼;是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給予一次性1萬元的生活補貼。
(五)住房待遇。在偃師區無自有住房的,給予購房補貼、租房補貼、住房支持(三者選一):購房補貼,5年服務期內在偃師區購買用于居住的商品房時,給予引進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一次性15萬元補貼,引進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一次性8萬元補貼。租房補貼(5年),引進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月享受1500元租房補貼,引進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每月享受800元租房補貼。住房支持(5年),協助引進的人才免租金居住人才公寓“水岸柳苑”等。
(六)子女入學。可根據引進人才意愿,經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認定同意后,協調安排其子女到區內公辦中小學、幼兒園就讀。
(七)保險政策。及時為引進的人才辦理或接轉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等相關手續,其配偶子女與本地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八)其他待遇。
1.政錄企用專項引進人才入企服務期內,擁有事業單位編制身份,工資社保由區財政負擔。除享受各項人才待遇外,入企服務期間由企業根據人才發揮作用情況發放績效獎勵,績效獎勵不低于2000元/月(24000元/年)。
2.區級公立醫院引進人才除享受各項人才待遇外,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還可以享受以下兩項政策:一是本科、碩士階段有一個是國內985、211高校經歷的,可獲得5萬元(5年服務期內按年度發放)安家補助;二是有科研項目的,可獲得相應的科研啟動基金。
六、管理措施
(一)區直事業單位引進人才
引進的人才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引進的人才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含試用期),期間不得調離偃師。工作期間由區委組織部根據工作需要,統一安排崗位鍛煉和選派參與中心工作。
(二)政錄企用引進人才
政錄企用引進人才除需服從一般事業單位引進人才管理措施外,還應服從以下管理:
1.崗位分配。引進人才與用人單位和服務企業簽訂三方協議,并按照“志愿優先、服從分配”的原則,派遣至服務企業工作3年(含試用期1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期滿雙向選擇。引進人才派駐企業服務期滿后,可進行雙向選擇,選擇回歸原單位的,結合三年服務期間的年度考核結果、工作業績、所學專業和能力特長進行綜合考核,考核合格后可返回原單位工作,對表現特別優秀的按照干部選拔任用相關規定,優先提拔重用或晉升職級。選擇留在企業繼續發展的,在辦理完事業單位辭職手續后與服務企業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七、紀律與監督
本次引進的人才,凡在規定時間內,未按照有關通知要求參加報名、資格審核、筆試、面試資格確認、面試、體檢、考察、聘用等任一環節者,均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本次引進人才工作由偃師區紀委監委全程參與監督,并接受新聞媒體及社會各界的廣泛監督。監督電話:13683853998
八、信息發布
偃師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yanshi.gov.cn/)為本次引進人才工作的指定平臺,有關人才引進的相關通知均通過上述平臺發布。請報名人員密切關注指定平臺,并保持通訊工具暢通,由于個人原因錯過相關環節者,視為自動放棄。
咨詢電話:0379—67778776
咨詢時間:工作日期間,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九、其他事宜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偃師區引進高學歷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偃師區引進高學歷人才工作領導小組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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