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內蒙古通遼經濟技術開發區面向公費定向師范畢業生專項招聘公告
來源:通遼經濟技術開發區
2024-07-16 11:40:50
2024年通遼經濟技術開發區面向公費定向師范畢業生專項招聘公告
按照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年-2020年)實施辦法的通知》(內政辦發﹝2015﹞144號)自治區教育廳、機構編制委員會、財政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4屆自治區公費定向師范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內教師函〔2024〕62號)《內蒙古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內人社發〔2022〕2號)等有關文件精神和招聘單位實際需要,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黨管人才、按需招聘的原則;
(二)堅持德才兼備的選人用人原則;
(三)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四)堅持“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原則;
(五)堅持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原則。
二、招聘計劃及對象
本次專項招聘計劃崗位6個,具體崗位設置見《2024年通遼經濟技術開發區面向公費定向師范畢業生專項招聘崗位計劃表》(以下簡稱,《崗位計劃表》)。
招聘對象為2020年與通遼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簽訂“內蒙古自治區師范生免費教育協議”,2024年應屆畢業的自治區公費定向師范生。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學歷、學位、專業要求:2020年入學且在2024年7月31日(含)前畢業并取得相應學歷、學位的公費定向師范生,專業要求詳見《崗位計劃表》;
2.教師資格證要求:應聘人員應在2024年7月31日(含)前取得符合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具體要求詳見《崗位計劃表》;
3.普通話等級證要求:應聘人員在2024年7月31日(含)前,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并取得相應等級證書;
4.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3.應聘后即構成回避關系崗位的人員;
4.在公務員考錄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5.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6.國家和自治區另有規定不得錄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它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面試、體檢和考察、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招聘公告
在通遼經濟技術開發區官網、開發區教育局微信公眾號發布《2024年通遼經濟技術開發區面向公費定向師范畢業生專項招聘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2024年7月23日上午8:30—12:00。
報名地點:在通遼經濟技術開發區教育局1612辦公室。
2.報名時須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證;
(2)畢業證、學位證等相關證件;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3)教師資格證書;
(4)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制作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5)內蒙古自治區師范生免費教育協議書(2020年);
(6)報考崗位要求的其它相關證明材料。
3.資格審查將重點審核應聘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相關證件(材料)是否符合報名要求。凡所填報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名要求的,取消其面試資格。
(三)面試
1.按照“教什么、考什么”的原則,采取試講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成績當場公布。
2.面試成績設置最低控制分數線60分,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及以上,方可進入下一個環節。
(四)體檢與考察
1.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體檢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應聘人員體檢結果不合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的,取消聘用資格。
2.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了解被考察人員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等政治要求。對政治上不合格的,堅決“一票否決”。考察采取個別談話、審核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被考察人員面談等方式進行,根據需要也可以進行延伸考察等,廣泛深入了解情況。
應聘人員考察不合格的,經招聘單位上報開發區教育局,并經開發區教育局黨委研究確定,可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公示和聘用
1.公示。根據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在通遼經濟技術開發區官網和開發區教育局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監督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且查有實據的擬聘用人員,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2.聘用。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根據管理權限,招聘單位經市教育局、開發區相關部門審核同意后,按照規定程序報開發區人社部門備案,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并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最低服務年限6年(含試用期1年),在擬聘用人員《事業單位專項招聘工作人員備案表》等材料中注明最低服務年限,同時在受聘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中,明確服務期間的違約責任和相關要求。服務期以聘用合同簽訂時間起算。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專項招聘的全過程,在專項招聘過程中任何環節發現有信息不實、條件不符、弄虛作假等影響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資格。
六、取消資格情形
(一)應聘人員體檢結果不合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的,取消聘用資格。
(二)應聘人員考察不合格的,經專項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可取消其聘用資格。應聘人員應在指定日期內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相關材料,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
(三)擬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前,被錄用為公務員(含參公單位人員)或被事業單位列編聘用,以及被全日制高校錄取的,取消本次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未在規定時限內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
(四)試用期間或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取消聘用資格人員(含自動放棄人員)按簽訂的《內蒙古自治區師范生免費教育協議書(2020年)》第七條有關規定參照處理。
七、紀律要求及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過程中招聘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35號)執行。
(二)本次招聘面試工作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考試范圍,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三)本次招聘方案中其他未盡事宜以及招聘過程中出現的其他問題,由專項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有關信息將通過通遼經濟技術開發區官網和通遼經濟技術開發區教育局微信公眾號公布。
(四)本公告由專項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475-8259802。
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均有人接聽。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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