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遼寧鞍山市千山區教育局面向應屆生校園招聘公告
來源: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07-16 12:02:54
鞍山市千山區教育局面向2024年應屆畢業生校園招聘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中共遼寧省委組織部、遼寧省人事廳關于印發<遼寧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通知》(遼人發〔2007〕1號)等規定,為進一步加強鞍山市千山區教師隊伍建設,優化教師隊伍結構,鼓勵和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鞍山市千山區教育局現面向師范院校、“雙一流”學校招聘教師1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師范院校、“雙一流”學校2024年應屆本科及以上畢業生。
二、招聘崗位及數量
鞍山市千山區中小學相關學科崗位招聘事業編制教師10名(詳見附件1《鞍山市千山區教育局面向2024年應屆畢業生校園招聘崗位信息表》)。
三、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8年7月18日(含)至2006年7月18日(含)期間出生〕;碩士研究生(含)以上學歷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83年7月18日(含)至2006年7月18日(含)期間出生〕;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品行;
(四)具有良好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六)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專業技能條件,詳見(附件1);
(七)報考者應為師范院校(研究生的本科學歷也應為師范院校)、“雙一流”學校2024年應屆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能以已經取得的學歷報考;國家法律規定事業單位不得聘用的人員,不得報考;考生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不得報考。
(八)考生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的截止日期為2024年9月1日前。
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被開除公職的或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定向生、委培生及在職人員;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均不得報考。
四、招聘步驟
(一)報名方式及時間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不設現場報名點。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報名時間:2024年7月18日9:00至2024年7月22日16:00。
2.報名提交信息
報考人員可在2024年7月18日9:00至2024年7月22日16:00登錄公開招聘報名網站:https://www.sydwzk.cn/lnasjyjbyszp2024注冊并提交報考申請,填寫報名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電子證件照片(紅底、藍底或白底證件照,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和報名資格審查材料。
3.查詢審查結果
報名期間,在網上對報考人員提交的資料信息進行初審,并在報考人員報名24小時內提出初審意見。報考人員可于2024年7月19日9:00至2024年7月23日12:00登錄報名網站查詢審查結果。通過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審查的,2024年7月23日12:00前可改報其他崗位。對報考崗位的專業、學歷、其他條件等需要咨詢時,考生可直接撥打招聘崗位咨詢電話(鞍山市千山區教育局0412--2313357),由鞍山市千山區教育局具體負責解釋說明。
4.報名資格審查材料
(1)《報名登記表》(附件2,照片處需為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證件照,本人簽字處必須手簽);
(2)本人身份證正反面掃描電子版;
(3)《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掃描電子版;未取得畢業證及學位證的需要提供加蓋學校、院系公章的《2024年應屆畢業生推薦表》(表內要準確注明考生專業名稱,專業名稱要與畢業證一致)及加蓋院系公章的成績單一份;
(4)2024年應屆研究生提供本科《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掃描電子版;
(5)考生如已取得教師資格證,提供教師資格證原件掃描電子版,未取得教師資格證考生不需要上傳此項。報名崗位為班主任和學前教師崗位的需要提供普通話二級甲等及以上證書原件掃描電子版。
(6)以上材料需報考人員提供jpg、jpeg、png格式電子掃描件(單個文件不能超過500K),形成的圖片要清晰、完整,所有電子件須按系統要求逐項上傳。考生報名時,要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及提交報名相關材料,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招聘考試全過程,如發現弄虛作假者,隨時取消考試及應聘資格。報名人員每人僅限報一個崗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完全一致。
(二)筆試
1.參加筆試人員:通過資格審查的所有應屆畢業生,需要在筆試當日持本人身份證及筆試準考證按時參加筆試考試。
2.筆試內容:筆試注重考察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等專業基礎知識,以及教師職業素質與能力,滿分100分,全部為客觀題。
3.進入面試人選的確定:參加筆試人員,按照所報崗位1:3比例,依據筆試成績高低,確定進入面試人選。不足1:3比例的,則全部進入面試。
4.本次招聘筆試不設開考比例,具體時間、地點等詳見筆試公告。
筆試公告將在鞍山市千山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布。(http://www.qianshan.gov.cn/)
(三)面試
參加面試人員名單、面試的時間、地點等將通過鞍山市千山區人民政府網站另行公告。(http://www.qianshan.gov.cn/)
面試工作將采取模擬上課和答辯的方式進行。每名考生面試時間不超過10分鐘,其中模擬上課不超過7分鐘,現場答辯不超過3分鐘。面試成績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予聘用。
模擬上課課節將由考官在公布的模擬上課教材中隨機選取(詳見附件3),面試教材自帶,面試前不再給考生留備課時間、不支持多媒體授課。
五、體檢與考核
根據考生總成績,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核人選。總成績并列者,以面試成績高者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人選。面試同分者看小數點后第三位,仍同分者按照面試考官打出的最高分成績高者定為擬聘用人員。考生權重計分的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分別保留兩位小數)。
體檢工作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切實做好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0〕22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應聘者對體檢結論有疑問需要復檢的,應在提出申請的7個工作日內完成,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的考生,將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體檢所需費用由考生個人承擔。
考核工作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實施。招聘單位要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聘用崗位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和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
因體檢、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放棄出現的崗位空缺,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從面試合格人員中依次遞補。
六、公示
擬聘用人選確定后,將在鞍山市千山區人民政府網站向社會公示,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七、聘用
對經公示無疑義的考生,依據相關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對公示有疑義的人員,由招聘方及用人單位調查核實,并提出處理意見。試用期內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招聘教師在鞍山市千山區一線教學崗位最低服務期限不少于5年,并簽訂服務承諾書。
八、紀律與監督
1.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將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報考者有弄虛作假、違紀違規行為的,一經發現,均取消應聘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學校。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招聘期間,考生應隨時關注鞍山市千山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告(http://www.qianshan.gov.cn/),如不按規定時間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考核等環節的考生,視為自動棄權,取消應聘資格。
3.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九、其他要求
1.考生自報名至擬聘用人員公示(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期間,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負。
2.若考生未能按期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證書,或因違紀等受到學校處分或行政處罰,取消聘用資格;對在報名考試中弄虛作假、冒名頂替的應聘者,經查實后,取消本次考試成績和聘用資格。
3.公費師范生跨省就業需交納違約金的,由考生自行承擔。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鞍山市千山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報名咨詢電話:鞍山市千山區教育局 0412-2313357
報名系統咨詢電話:4008228076(9:00-12:00 14:00-18:00)
鞍山市千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鞍山市千山區教育局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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