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樂山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樂山市監察委員會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人公告
來源:樂山人事考試網
2024-07-16 16:19:04
中共樂山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樂山市監察委員會2024年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充實工作力量,根據《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流(調)動試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經審批同意,樂山市紀委監委擬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及名額
樂山市紀委監委教育培訓中心(市監委留置中心)管理崗位1名。
樂山市紀委監委信息技術中心管理崗位1名。
二、選調范圍
川渝兩地各級黨政群機關公務員、參照公務員管理人員;川渝兩地各級各類型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中央在川渝兩地單位(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在編在崗機關事業單位人員。
三、選調條件
(一)報名人員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道德品行良好。
2.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參公人員、事業人員工作經歷,在現單位工作滿1年。
3.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或合格以上等次,并符合《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流(調)動試行辦法》等有關規定。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符合《樂山市紀委監委2024年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一覽表》(附件1)中的具體條件,具有較強的政策理論水平、專業素養和業務能力。
6.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工作經歷年限、最低服務年限、任職經歷年限等的計算均截止2024年7月17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的。
3.按照有關規定,未滿規定的最低服務年限或對流(調)動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試用期未滿的。
5.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續性等不宜流(調)動的。
6.人事檔案中身份、年齡、工齡、黨齡、學歷、經歷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7.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在任何環節發現報名者不符合報名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等,選調資格一律無效,且責任自負。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報名通過網絡郵箱(591763099@qq.com)進行,報名時間為2024年7月17日至7月26日18:00,報名郵件主題統一為“考生姓名+手機號碼+崗位名稱(財務管理或網絡管理與維護)”,報名以郵件送達時間為準,超時到達郵件報名無效,因格式不正確導致郵件漏收,由考生自行負責。
報名人員應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組織審核同意后報名,報考時需提供的材料須打包發送,包括:
1.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掃描件;
2.樂山市紀委監委2024年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報名僅提供電子版,可不蓋章);
3.中共黨員身份證明材料(黨員卡片<加蓋黨組織公章>、入黨志愿書復印件<加蓋黨組織公章>、黨組織蓋章證明材料等形式均可);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證件照。
報考人員經資格審查合格后方可參加考試,審查結果以及后續各環節有關事宜均通過電話或短信方式通知,請考生務必保持報名提供的手機號碼正確且暢通。
(二)崗位調整
每個崗位選調人數與初審通過人數之比需達到1:3,未達到比例要求的崗位予以取消。取消的崗位在樂山人事考試網公布。
(三)考試
本次選調分為筆試和面試,總分100分,其中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
1.筆試。筆試重點測試綜合知識,包括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滿分100分。筆試憑本人有效身份證(電子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等無效)參加考試,時間、地點等另行通知。
2.資格復審。筆試結束后,根據每個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選。每個崗位選調人數與面試資格復審的人數之比為1:3,若比例不足的均進入資格復審。擬進入資格復審的最后一名為筆試成績相同的,并列人員均進入資格復審。筆試缺考、筆試成績為0分者、在筆試中違規違紀被取消筆試成績或考試資格者均不能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需考生本人到現場提交報名時要求的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其中《樂山市紀委監委2024年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并蓋章(縣級及以下的報考人員需主管部門和同級組織或人社部門審核同意并蓋章)。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因考生放棄資格復審等原因導致的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遞補1次。資格復審時間、地點等另行通知。
3.面試。資格復審合格方可參加面試,面試主要測試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業務能力。滿分為10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面試憑本人有效身份證(電子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等無效)參加考試,時間、地點等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總成績在樂山人事考試網公布。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總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排序,若面試成績和筆試成績均相同,則加試面試,以加試成績為排序依據。
本次考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總成績不低于60分,且面試成績不低于70分。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四)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每個崗位考察對象。采取到考察對象現工作單位實地走訪、查閱檔案、考察談話等方式,對考察對象的資格條件和德、能、勤、績、廉等現實表現以及政治業務素質與選調崗位的適合程度進行全面考察。在考察中發現不符合選調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確定為不合格,取消選調資格。因自愿放棄考察或綜合考察不合格等各種原因出現的缺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
(五)體檢
考察合格的人員進入體檢環節。體檢由樂山市紀委監委統一組織,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實施,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執行。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1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產生的一切費用由考生承擔。因自愿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等各種原因出現的缺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女性報考者因懷孕申請延遲體檢的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若因此出現的崗位空缺不再進行遞補。
(六)公示和調動
體檢合格的作為擬選調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流(調)動的,按有關規定辦理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選調資格。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樂山市紀委監委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33-2446627(樂山市紀委監委組織部)
監督電話:0833-2421137(樂山市紀委監委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
附件:
中共樂山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樂山市監察委員會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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