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永州市道縣招聘教師60人公告
來源:道縣人民政府網
2024-07-17 10:05:06
道縣2024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深入實施教育強縣戰略,持續優化教師隊伍結構,以高素質教師隊伍推動教育質量提升和縣域教育高質量發展,根據《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結合全縣教育發展實際,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教師6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1.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
2.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3.堅持因需設崗、人崗相適原則,注重綜合能力和專業知識相結合。
二、招聘計劃及范圍
共設中學專任教師崗位招聘計劃60個。其中:高中化學教師1人、高中歷史教師5人、高中生物教師5人、高中數學教師12人、高中物理教師7人、高中語文教師11人、高中心理健康教師3人、高中英語教師3人、高中地理教師6人、高中思想品德教師4人;僅面向退役軍人計劃的高中生物教師1人、高中物理教師1人、高中地理教師1人。
三、招聘條件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及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能條件;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2.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學科年齡、學歷、專業和資格條件:
(1)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8年6月30日至2006年6月30期間出生。副高職稱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學歷: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學歷證書及學位證書取得時間在2024年7月31日前。
(3)專業條件:報考對象所學專業參照《湖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執行。所學專業符合崗位招聘需求,但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的,由招聘單位提出意見,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4)資格條件:取得普通高中對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證書專業需與招聘崗位學科一致。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包括且不限于以下情形:
(1)現役軍人;
(2)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人員;
(3)近5年在我縣人才引進、公開招聘教師列為擬聘用人員公示名單后放棄的人員;
(4)已錄聘用為我縣機關事業單位的在編在職人員。
四、招聘程序
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與資格初審、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及資格復審、公示及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
2024年7月15日至23日,在縣人社局官網和道縣教育微信公眾號等官方媒體公開發布招聘公告。公告之后的有關考試具體安排、相關信息等均在道縣教育微信公眾號發布,請報考人員自行查閱,不另行通知。因報考人員不及時查詢相關信息導致的不良結果由本人承擔。
(二)報名及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及方式。報名時間為2024年7月24日至26日,本次招聘僅接受現場報名。
2.報名要求。應聘人員填寫《報名登記表》《誠信應聘承諾書》,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面)、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暫未下發教師資格證的需提供《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普通話證、免試認定的應屆師范生出具學校的免試認定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以及2張2寸近期免冠照。報考人員的畢業證和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必須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則不予聘用。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考崗位。
3.資格初審。招聘方對報名人員所提提交的報名材料進行審核,資格初審合格簽具“初審合格”意見并收取報名所需資料,考生通過現場提供的二維碼填報個人相關信息,完成相應報名程序。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符合招聘條件的崗位報名。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崗位報考條件、提供的報考材料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三)筆試
1.開考比例: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有效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少數專業確實難以形成競爭崗位的,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批準,按降低開考比例、核減相應崗位招聘計劃或取消招聘崗位處理,有關事項另行公告。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在規定的時間內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或退考。凡經批準降低筆試開考比例,或實際筆試參考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參考人員筆試成績須達60分以上(含60分)。
2.筆試內容:普通高中課程相應的學科知識和教育學、心理學等相應的學科知識內容,其中相應學科知識占80%分值,教育學、心理學占20%分值。
3.筆試時間:參考人員2024年7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到縣教育局二樓會議室領取準考證,7月31日上午9:00—11:00舉行文化考試。文化考試地點:道縣敦頤高級中學。
4.筆試成績按50%的比例計入綜合成績,筆試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排列,按招錄計劃1:2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出現末位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因筆試入圍人員放棄等原因造成面試崗位空缺的,從該報考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對象。按招聘計劃1:2比例入圍的報考人員確定為面試對象。面試的人員未達到面試比例又無遞補對象的,面試對象可按實際人數確定。
3.面試方式。以試教的方式進行,試教科目為所報考學科對應科目內容,面試課題由評委現場選擇,面試教材為人教版現行普通高中教材。考生以抽簽形式確定面試順序。抽簽結束后,考生現場抽取課題并開始備課,每位考生備課時間為30分鐘,面試時間為10分鐘,考生按順序依次進行備課和面試。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備課、上課,評委現場打分。參加面試的報考人員面試成績低于70分不予錄用。
4.總成績計算:面試成績按照去掉一個最高分和去掉一個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計算,面試成績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面試成績按50%的比例折合后計入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排出先后名次;若成績依然相同,則以不去掉面試最高分、最低分計算總分排位先后秩序確定;若成績依然相同,采取加試面試的方式確定排名。
(五)體檢
1.體檢對象。按綜合成績高低順序和招聘計劃1:1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最新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工作由縣教育主管部門協調招聘學校統一實施。期間費用按體檢醫院收費標準收取,由考生個人自費。報考人員對體檢結果存疑的,可在體檢結果公布之日起3日內向招聘單位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為準。
2.對因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等原因造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六)資格復審及考察
資格復審及考察對象為體檢合格人員。資格復審包括政治審查、檔案審核、報考條件復核等,資格復審需提供個人檔案,本人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證書原件及無犯罪記錄證明、個人信用查詢證明等有關證明材料。資格審查發現相關資料缺失的,報考人需在規定時間補齊相應資料,未在規定時間內補齊資料的視為關鍵資料缺失導致不合格。資格復審合格的,按1:1等額考察,由教育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依據相關程序組織實施。
(七)公示聘用
1.公示。按照筆試、面試、體檢及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員,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縣人社局和道縣教育微信公眾號等媒體公布,公示7個工作日。
2.聘用。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按程序辦理入編手續,擬聘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滿后,進行轉正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五、工作要求
1.應聘人員應隨時關注、了解招聘相關信息。在報考期間要保持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方式暢通,因本人原因錯過招聘相關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2.應聘人員不得弄虛作假,不得違反考試考核紀律。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等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取消聘用的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落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回避制度。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含擬制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有直接上下級領導 關系的崗位。招聘單位負責人和招聘工作人員在組織公開招聘或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主動申請回避。
4.若公開招聘中出現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有關規定認定與處理。
5.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道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六、監督電話
(一)監督
縣紀委監委派駐縣教育局紀檢組:0746-5235502
縣紀委監委派駐縣委組織部紀檢組:0746-5236636
(二)咨詢
道縣教育局:0746-5235621
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道縣教育局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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