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郴州市桂東縣引進緊缺高中教師公告
來源:郴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07-17 10:05:34
2024年桂東縣公開招聘引進緊缺高中教師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條件設置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規〔2017〕17號)、《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關于進一步改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實施意見》(郴組〔2016〕11號)、《關于進一步推動教育優先發展的若干意見》(郴發〔2019〕3號)、《關于進一步規范我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 號)等文件精神, 2024年桂東縣公開招聘引進緊缺高中教師7名(其中桂東縣第一中學5名,桂東縣第二中學高中部2名),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引進計劃
(一)計劃招聘引進教師7名。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等詳見《2024年桂東縣公開招聘引進緊缺高中教師計劃崗位信息表》(以下簡稱《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公告可通過以下網站查閱:郴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人力資源考試網(http://61.187.189.252/)、桂東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gdx.gov.cn)。
(三)招聘各環節相關信息指定在桂東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gdx.gov.cn)發布。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6.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師范類專業畢業生,非師范類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者(本科需為普通高校師范類)
7.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學科專業、學歷、學位、年齡和其他具體條件,詳見《崗位信息表》(附件1)。
(1)報考年齡:本科年齡要求在30周歲以下(1993年7月16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齡要求在40周歲以下(即1983年7月16日以后出生)。
(2)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黨校學歷(學位),以省委組織部協調相關業務主管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
(3)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所學專業或畢業證書專業填寫。報考專業原則上參考《湖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報考人員所學專業列入參考目錄但未列入招聘崗位專業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參考目錄的,由招聘單位提出意見,報其主管部門認定。
(4)報考人員的畢業證、學位證、留學歸國人員學歷認證和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均須在2024年8月9日前取得,未在2024年8月9日前取得的,取消聘用資格。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現役軍人;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7.截至公告發布之日, 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8.截至公告發布之日,桂東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桂東縣服務期內的特崗教師及服務期內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2024年畢業的鄉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師范生;
9.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年應屆研究生(在讀的全日制非2024年應屆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依此類推)。
10.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崗位。
11.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考方式。本次考試采取網絡報名方式(不組織網上資格審查),不收取報名費。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后,不得更改個人信息和報考崗位。報名與考試必須使用有效身份證件(二代有效身份證、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帶照片的戶籍證明)。
2.報名時間、網址及照片上傳。網絡報名時間為2024年7月17日8:00至7月24日17:30;報名網址:郴州人力資源考試網(http://61.187.189.252);報名時,報考人員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電子證件照片(295*413像素,jpg格式,20KB以下)。
3.報考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本招聘公告,認真對照《崗位信息表》《湖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根據自身條件,正確選擇合適崗位,準確填報本人信息。報名后,報考人員不得更改個人信息和報考職位。未按規定要求進行報名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報考。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考試聘用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考生本人承擔。
(2)報考人員對招聘崗位的專業、學歷、學位以及其他條件等有疑問的,請報考人員直接咨詢桂東縣教育局組織人事股(咨詢電話:0735-8628495)。
(3)報考人員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確保能隨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無法及時聯系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聯系電話如有變更,請及時告知招聘單位。
(二)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時間和地點:2024年7月25日8:30-12:00,14:30-17:30。
2.資格審查地點:湘南學院創新樓503室(郴州市蘇仙區王仙嶺街道郴州大道889號)
3.資格審查內容
(1)報考人員自行下載并填寫《2024年桂東縣公開招聘引進緊缺高中教師報名表》(附件2,一式兩份,需張貼相片),表格內的個人信息、報考信息等內容必須為打印,簽名必須為手寫;
(2)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二代有效身份證、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帶照片的戶籍證明);
(3)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含師范類專業證明材料);2024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學籍情況證明(附件3),如已經取得畢業證的,則提供畢業證、學位證;
(4)非2024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需提供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查詢且在有效期內的帶二維驗證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024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需提供學信網查詢的帶二維驗證碼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學歷學位認證查驗證明材料。
(5)與報考崗位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中國教師資格網上查詢打印的教師資格證明。資格審查時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需提供相應教師資格認定《受理證明》,且需在2024年8月9日前將教師資格證原件交桂東縣教育局組織人事股查驗,逾期不予聘用;
(6)普通話等級證原件及復印件;
(7)有工作單位的報考人員還需提供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權限)或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證明(附件4)
(8)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藍底彩色照片2張(與報名表張貼的照片同底,背面注明報考單位、報考崗位及姓名);
以上材料第(1)項提交原件,(2)-(7)項提供原件和復印,復印件按順序裝訂成冊。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資格審查不合格。
3.資格審查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須認真填寫《報名登記表》(附件2),并手寫簽名。報考人員應仔細核對個人報名信息、報考崗位信息等是否準確無誤,一旦通過遞交確認,將不能修改,因信息填報錯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2)未按規定時間及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的,視為放棄資格審查;
(3)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或不能按時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和其他資格證書(證明材料)的,資格審查不合格,取消面試或聘用資格;
(4)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5)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6)面試最低開考比例為1:2。對報名人數未達到面試最低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核減后仍無法達到最低開考比例的崗位,予以取消,該崗位報考人員可在7月26日12:00前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未按要求在規定時間申請改報崗位的,視為放棄本次考試。7月26日下午17:00將在指定官方媒體公布核減計劃數的崗位。
(7)報名人員確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現場參加資格審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員代為審查。代為審查人員憑報名考生手寫簽名的委托函提交材料代為審查,但需提供被委托人及報名考生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8)現場資格審查合格后,當場發放準考證(特別提示:準考證請保留到聘用之后)
(三)面試
1.面試對象。資格審查合格人員。
2.面試形式。試教(上微型課),備課時長30分鐘,試教時長10分鐘。
3.面試內容。招聘學段學科我縣現行使用教材。
4.面試組織。面試由中共桂東縣委組織部、桂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桂東縣教育局組織。
5.面試時間和地點。在桂東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另行公告,報考人員應按照公告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面試。
6.面試評分幅度。面試評分采用百分制。面試評分幅度統一為25分,起評分為70分,即在70—95分區域間評分。對于面試中拒絕回答、出現重大知識性錯誤等問題的,由主評委召集評委組集體商議,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酌情評分。
7.面試成績及排名。面試成績采取計算平均分的方法進行,即對本組評委的評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有效評分之和除以有效評委人數,即為考生面試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進行排名,如果面試成績相同的,按主評委評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名;如果主評委評分相同,則按考生面試總分(即評委組對該考生面試評分之和)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名。未參加面試以及面試成績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面試成績適時在桂東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四)體檢
1.體檢對象。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2.組織實施。體檢工作由中共桂東縣委組織部、桂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用人單位或其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在縣級以上(含縣級)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時間和集合地點在桂東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另行公告。
3.體檢標準。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和吸毒史毛發檢測等有關規定執行,同時進行吸毒史毛發檢測。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4.結果公示。體檢結果在桂東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另行公告。
5.注意事項。報考人員憑有效期內身份證件、準考證參加體檢,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向體檢醫院、吸毒史檢測機構繳納。不按規定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五)考察
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應聘資格條件等方面的情況。組織考察時,應根據考察對象的情況采取適當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體的考察結論。
(六)公示
根據面試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由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選,報中共桂東縣委組織部和桂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定。經審定的擬聘用人員,在桂東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同時公布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內容包括用人單位、聘用崗位、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監督電話。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為保護個人權益,公示期內反映問題時須署真實姓名書面反映并提供相關線索或證據,否則不予受理。
(七)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中共桂東縣委組織部聯合桂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行文確認聘用人員名單下達聘用通知,用人單位與其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初次就業的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人員的試用期按有關政策確定。
四、特別提示
(一)根據《關于建設重要人才高地推動郴州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試行)》(郴辦發〔2021〕25號)和《桂東縣人才服務管理辦法(試行)》(桂辦發〔2023〕7號)等文件精神,符合條件的人員可享受對應人才獎補等政策待遇。
“雙一流”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范圍參考《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公布〈第二輪“雙一流”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名單〉的通知》(教研函〔2022〕1號),以報考人員畢業時的學校層次確認。
(二)報考人員請在桂東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查看各招聘環節相關信息,招聘單位、主管部門不逐一電話通知報考人員。報名時登記的聯系方式須保持暢通,聯系方式如有變更,請及時告知招聘單位。
(三)報考人員須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證件及準考證原件。報考人員參加面試和體檢時,必須攜帶準考證、有效期內的身份證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證、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帶照片的戶籍證明),電子證件不視為有效證件,缺少準考證及有效身份證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參加面試和體檢。
(四)報考人員須嚴格遵守公開招聘紀律,誠信參與招聘考試,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不隨意放棄。對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面試后,因體檢不合格或棄權等造成的招聘計劃空缺,按照應聘同一招聘崗位面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最多不超過2次,遞補對象另行公告。未參加面試及面試成績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報考人員不得列為遞補對象。
(六)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且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由桂東縣紀委監委派駐縣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監督舉報電話:0735-8628571)和桂東縣紀委監委派駐縣教育局紀檢監察組(監督舉報電話:0735-8771516,0735-8628501)全程監督。
六、招聘考試服務
人才政策由中共桂東縣委組織部負責解釋;招聘程序由桂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招聘崗位所需的學科專業、學歷、學位、年齡和其他條件等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一)人才政策咨詢
中共桂東縣委組織部:0735-8628571
(二)招聘程序咨詢
桂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735-8630878
(三)招聘崗位條件咨詢
公開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咨詢電話詳見《崗位信息表》(附件1)。
中共桂東縣委組織部
桂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桂東縣教育局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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