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重慶三峽學院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79人公告
來源: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07-17 13:34:06
重慶三峽學院2024年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為優化人才結構,加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等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備案,決定面向社會考核招聘一批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重慶三峽學院始建于1956年,是三峽庫區腹地唯一的一所多科性本科院校,是全國智慧校園建設試點單位、中美應用技術教育“雙百計劃”成員單位、重慶市教育信息化示范單位、重慶市高校美育改革和發展實驗校,重慶市首所倡導“綠色教育理念”、力推“綠色教育產教融合”的本科高校。2013年被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為碩士學位授予單位。
二、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核的方式進行。
三、招聘計劃
本次面向社會考核招聘高層次人才79名,具體崗位詳見《重慶三峽學院2024年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
四、招聘范圍和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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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具備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人員,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單位人事紀律等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不得報考。
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含新提拔領導干部的職務試用期),處于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公告規定或雙方簽訂的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約定的最低服務期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并完成擬錄(聘)用公示的擬招錄(聘)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基層機構就業但未滿最低服務期限或本公告發布之日前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范生(醫學生),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ǘ┠挲g計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4年7月31日,如“40周歲以下”,指未滿41周歲,在1983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類推。其中,退役軍人或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消防救援人員報考的,年齡放寬3周歲。屬急需緊缺人才經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認定后,年齡可適當放寬。
?。ㄈ┊厴I(學位)證書及專業
考生憑已取得(應取得)的畢業(學位)證書報考,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報所學專業名稱。
2024應屆畢業生,須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在國(境)外高校獲得學歷(學位)的人員,其學歷(學位)須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招聘專業資格條件審查,以畢業證書(參考學位證書或第二學士學位證書,不含輔修專業或輔修學位相關證書)載明的內容為準;按照本公告附件2發布的專業參考目錄進行審查,綜合使用該目錄《說明》中明確的有關規則。
?。ㄋ模┨貏e說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數),如40周歲以下,含40周歲;如專技10級以上,含專技10級,以此類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時間節點,除明確規定外,均以本公告發布之日計算。
本公告要求的各類職業(執業)資格條件,以證書原件或發證機關提供的證明材料為準,除明確規定外,應在資格審查時提供。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考核招聘實行網上報名,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均可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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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人員下載填寫《報名表》(附件3)后,將報名表和其它資格初審所需材料(詳見《現場資格審查所需材料》附件4)以掃描件的形式壓縮打包以“姓名+應聘部門+應聘崗位”命名,發送至報考郵箱(見附件1),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報名截止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ǘ┵Y格初審
學校各用人部門根據崗位報考要求,對應聘人員提交的報考材料進行初審。資格初審結果學校將以電子郵件或電話的方式予以回復。資格初審不合格者,不能進入后續環節。報名人員應慎重選擇報考單位及崗位,一經資格審查通過后,報名人員不能更改報考單位及崗位。
?。ㄈ┵Y格復審
資格復審在面試前進行,采取現場審核的方式進行資格復審,所需材料詳見《現場資格審查所需材料》(附件4)。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者或經確認自動放棄面試者,取消面試資格。面試后,查實考生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其缺額不再遞補。
應聘人員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在資格復審時出具《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附件5),不能按期提供《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或經核實處于最低服務期限的,取消進入后續環節及聘用資格。
六、考核
本次招聘所有崗位的考核均需進行心理測試和面試,面試包括專業面試和綜合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及方式由學校各相應用人部門以電話的方式通知。
(一)心理測試
心理測試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心理素質、心理健康等綜合情況。測試結果不納入考核總成績,但作為是否錄用的重要參考依據。
(二)面試
1.專業面試
專業面試采取試講或專業實操的方式進行,分值為100分,主要對考生的專業基礎知識、專業實踐能力等內容進行綜合考核,時間為20分鐘。
2.綜合面試
綜合面試采取面談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分值為100分,主要對考生的語言表達、綜合分析、邏輯思維、團隊意識、職業素養等方面進行綜合考量,時間為10分鐘。
組織面試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23〕72號)、《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規定執行。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指導監督。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的,視為放棄面試。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確認簽字??忌鷮I面試成績或綜合面試成績低于7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三)考核總成績計算
考核總成績=專業面試成績×50% +綜合面試成績×50%
考核總成績采取百分制計算,四舍五入后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七、體檢和考察
體檢人選按照擬招聘崗位名額,根據報考人員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1:1等額確定。當考核總成績相同時,考生屬退役軍人或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消防救援人員的優先確定為體檢人選;其他考生依次按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學歷層次、職稱、職業資格、執業資格、專業面試成績高者優先確定進入體檢人選。若仍相同,則組織加試綜合面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在指定的具有資質的縣級以上公立醫療衛生機構進行,由學校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學校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學校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擬考察名單確定后,將及時通知考察對象本人。
考察由重慶三峽學院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和《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組織開展,由2名以上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組成考察組,對擬聘人員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日常學習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
考察組應查閱考生的干部(人事)檔案,查詢個人誠信記錄、違法犯罪記錄,審核擬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及其他有關材料是否屬實,并注重采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等方式進行查證。其中,學歷、學位及信用情況應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chsi.com.cn)、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zxgk.court.gov.cn)、“信用中國”網站(creditchina.gov.cn)等進行查證。考察結束后,考察組應當據實作出考察情況說明和考察結論,并將有關情況提交給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作為確定擬聘人選的重要依據。
考生應積極配合考察工作,對拒不配合的,可視為放棄考察資格。進入考察環節后,考生以非正當理由放棄后續擬聘資格的,學校應登記并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凡查實應聘人員條件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進入后續招聘環節或繼續聘用資格。在面試組織實施后查實的,其缺額不再遞補。
若考生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在體檢、考察中自動放棄資格而出現的缺額,學??筛鶕徫痪o缺程度,研究是否遞補。需遞補的,學校按人事管理權限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并按照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遞補。若遞補人員總成績相同,按照前述規則確定遞補人選。遞補人員的考核總成績不得低于70分。
八、公示
擬聘人員名單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所學專業及學歷(學位)、專業面試及綜合面試成績、考核總成績以及崗位招聘條件所要求的畢業時間等其他應公示事項??忌丛诒竟嬉幎ㄆ谙迌热〉脠罂紞徫粭l件要求的畢業證書等證書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資格。擬聘人員名單公示后,因各種原因再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九、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信息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備案程序完成后,招聘單位應及時通知考生報到。
招聘單位與聘用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等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招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間發現因聘用人員或招聘工作相關人員隱瞞相關情況致使人員條件不符合公招崗位條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開招聘的人員須在本單位服務最低滿3年,最低服務期內,不得報考或調動到其他事業單位。在最低服務期內提出解除人事關系的,按《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十、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23〕72號),以及《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凡發現報考人員檔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應當立即查核,未核實前,暫停聘用;發現報考人員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實影響審核結果的,或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進行考察的,給予考察不合格結論,一律不予聘用。報考人員提供偽造的身份證件、學歷(學位)、職稱、職(執)業資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書》等材料的,一經查實,視為品行不端及不誠信行為,由招聘單位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并計入個人誠信檔案、通報有關單位,并按規定限制報考我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崗位。
十一、其他
(一)本公告由重慶三峽學院負責解釋。
(二)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現場復審報名資格、考核等環節的有關問題,請按附件1中的電話聯系咨詢。
(三)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受簡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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