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黑龍江司法警官職業學院招聘20人公告
來源:黑龍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
2024-07-22 08:53:24
黑龍江司法警官職業學院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黑龍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黑人社發〔2014〕63號)、《關于進一步做好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發〔2015〕32號)規定,結合我院發展建設目標及人才培養實際需求,經學院研究決定,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學院是經黑龍江省人民政府批準成立、教育部備案的政法類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隸屬于黑龍江省司法廳,公益二類,按副廳級事業單位管理,經費形式為財政部分補助。主要職責任務:開展專科層次高等學歷教育工作;為司法行政系統培養人民警察和法律服務工作者;為社會培養法律文秘、計算機應用等高等職業人才;承擔全省司法行政系統人民警察警銜晉升培訓工作;自主開展科學研究、在職培訓、社會服務等工作。
辦公地點:哈爾濱市香坊區司法路6號。
學院官網:http://www.hljsfjy.org.cn/
二、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0名,詳見《黑龍江司法警官職業學院 2024年公開招聘崗位計劃表》(附件1)。
三、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錄取的原則。
四、應聘人員基本條件
報考人員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四)年齡條件為18周歲以上、35(含)周歲以下(1988年7月22日以后、2006年7月23日之前出生)。因工作需要,個別崗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詳見附件1);
(五)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或技能條件。應聘人員學歷學位須為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港澳地區、國外院校畢業的人員須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有關學歷、學位和資格證書應于2024年8月8日前取得,否則將取消聘用資格;
(六)應聘人員應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條件;
(七)同時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見附件1);
(八)應聘人員須服從學院或招聘部門對崗位的安排和調整。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一)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二)現役軍人;
(三)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四)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五)以往在公務員考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舞弊行為被記入誠信檔案且在記錄期的人員;
(六)報考崗位聘用后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第六條所列情形的人員;
(七)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龍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網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黑龍江司法警官職業學院網站(網址:http://www.hljsfjy.org.cn/)發布。其他網站或機構轉載學院招聘公告,如有不實,我院不負任何責任,敬請廣大考生注意。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網上報名。報考人員可于2024年7月24日9時—8月8日12時期間登錄全國人事考試服務平臺(http://zp.cpta.com.cn) 進行報名,逾期不再接受報名。報考人員須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并確保真實、準確、完整提供個人信息和相關材料。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符合條件的“三支一扶”“西部計劃”“特崗教師”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城鄉基層公益性崗位高校畢業生、普通高等學校畢業入伍退役大學生士兵(含畢業當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畢業條件人員)、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等享受筆試政策性加分人員應在報名填報信息時如實填寫加分項,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同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的,只取其中一個最高加分項,不累計加分。政策性加分計算時限截至2024年7月22日(含)。
2.資格審查。學院將于2024年7月24日-8月9日對報名申請進行網上審查。報考人員應及時查看資格審查結果,已經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改報其他崗位;報名申請未審查或者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截止時間前可以改報其他崗位。
(三)現場資格確認
1.現場資格確認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具體將在黑龍江司法警官職業學院網站主頁“通知公告”欄目發布。
2.參加現場資格確認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
(1)報名信息表1份(報名網站自行下載);
(2)本人簽字的《報考人員誠信承諾書》1份(附件2);
(3)《報考人員思想政治鑒定表》1份(附件3);
(4)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正、反面復印件各1份;
(5)符合崗位要求的畢業證(本科、研究生)、學位證(學士、碩士等)。港澳臺地區和國外畢業院校,必須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6)報考崗位所需的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1份(如:職稱證、中共(預備)黨員證明等);
(7)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通過學歷查詢下載并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本科、研究生各階段)1份。尚未取得畢業證及學位證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暫未發放證明》(附件4)1份;
(8)2張照片及同版電子版照片(正面免冠藍底證件照,照片尺寸為1寸照片(25×35mm 或295×413px),照片命名以“人員姓名 + 照片格式”進行命名,例如:李一.jpg);
(9)按規定享受政策性加分人員,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10)黑龍江司法警官職業學院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信息統計表(附件5)1份;
(11)已參加工作的報名人員及有工作年限要求招聘崗位須提供勞動(聘用)合同或社保部門出具的養老保險繳費等工作經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12)崗位所需其他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3.現場確認注意事項:
(1)不允許他人代替考生參加現場確認;未按時參加現場確認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材料不全的應聘人員,不予現場確認;現場確認通過者方可參加考試;對于不符合應聘條件、虛報瞞報應聘材料的應聘人員,將取消應聘資格或錄用資格;
(2)按照相關規定,同一崗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原則上不低于3:1,達不到這一比例的,將減少該崗位的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四)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面試總成績分別占考試總成績的60%、40%,即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卷面成績+政策性加分)×60%+面試成績×40%,其中筆試卷面成績、面試成績均為100分。領取準考證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具體事宜將在黑龍江司法警官職業學院網站主頁“通知公告”欄目發布。
1.筆試。筆試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筆試為閉卷,重點考測考生的公共基礎知識、政治素質以及職業能力等。筆試采取100分制計分方式,筆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四舍五入)。
2.面試。根據同一崗位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進入面試人數與崗位計劃招聘人數3:1的比例確定擬進入面試人選。末位出現并列的,可相應增加進入面試人數。對進入面試人數與崗位計劃招聘人數不足3:1比例的崗位,按規定縮減或取消崗位計劃。
(1)公示。擬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在在黑龍江司法警官職業學院網站主頁“通知公告”欄目發布,公示3個工作日。
(2)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重點測試報考人員的的綜合素質、業務能力、崗位匹配度等。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四舍五入)。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后,按照各崗位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計劃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當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時,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若仍然并列,則進行加試,加試方案另行公布。有關人員名單及考試成績將于面試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在黑龍江司法警官職業學院網站主頁“通知公告”欄目公布。
(五)體檢、考察
1.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進行。(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崗位的體檢標準,國家有明確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體檢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體檢不合格人員,提供一次復檢機會。復檢項目由學院會同復檢醫療機構確定,考生須按時參加復檢并認可復檢結論為最終體檢結果。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察。體檢合格者方可參加考察。考察工作采取審核人事檔案(學籍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本人面談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選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情況,以及是否具有應當回避的情形,與招聘崗位的匹配度等情況。對考察不合格人員,不作為擬聘用人選,并書面通知本人。
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出現的崗位空額,從報考同一崗位且面試成績在合格線上考生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遞補。
(六)公示及聘用
根據體檢和考察結果,經研究確定擬聘人員后,在黑龍江司法警官職業學院網站主頁“通知公告”欄目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辦理相關聘用、落編手續,按規定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應待遇,并按照政策享受人民警察相應待遇。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6個月(應屆畢業生1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注意事項
(一)本次招聘過程信息通過學院網站發布。報考人員應及時關注網站發布的公告和有關信息,了解招聘進程,保持電話暢通。因個人未及時查看等原因造成錯過考試任何環節,考生自行承擔相應后果;
(二)凡在規定時間內未按照有關通知要求參加報名、現場資格確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報到等,均視為自動放棄報考或聘用資格;
(三)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資格條件的,均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
(四)違紀違規行為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及有關規定處理。
本公告由黑龍江司法警官職業學院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黑龍江司法警官職業學院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決定。
政策咨詢電話:(0451)88079144 88079150 88079138
監督舉報電話:(0451)88079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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