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西豐城市委社會工作部等機關事業單位選調26人公告
來源:豐城市人民政府
2024-07-23 09:48:34
豐城市委社會工作部等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充實市委社會工作部等機關事業單位工作力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規定,經研究,決定面向豐城市公開選調工作人員26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人數及職位
共選調工作人員26名,均為科級以下干部;其中,公務員12名,四級主任科員及以下職級層次公務員(參公人員);全額撥款事業編制人員14名,為八級職員及以下,要求干部身份(不含工勤人員)。
具體職位要求詳見《豐城市公開選調職位表》(附件1)。
二、報考范圍
豐城市鄉鎮(街道)、市直單位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參公人員)、全額撥款事業編人員(不含條管單位、中小學校及醫院工作人員)。
三、報考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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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大局觀念較強,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工作扎實,作風嚴謹,吃苦耐勞,廉潔自律;
3.有一定的文字能力和較強的綜合素質;
4.鄉鎮(街道)公務員及其公開招聘的事業編制人員須工作滿五年(含試用期);市直單位公務員及其公開招聘的事業編制人員須工作滿兩年(含試用期)。其他有服務期限要求的人員需滿服務期方可報名;除應符合在本級機關或現工作單位的最低工作年限要求,還須在現工作單位連續工作1年以上;
5.學歷學位、年齡及其他要求見《豐城市公開選調職位表》(附件1),專業設置參照《江西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條件設置指導目錄》;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試用期考核合格的視為稱職(合格);
7.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報名: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按照有關規定,到鄉鎮機關以及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者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7.報考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聘用后即違反《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的崗位;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選調所涉及的工作經歷、任職年限、年齡等計算統一截止到2024年9月30日。
四、選調程序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現場報名、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試用、調動等程序依次進行。各單位要支持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考。
?。ㄒ唬┈F場報名
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職位資格條件,選報符合自身條件的職位,如因不符合條件被取消選調資格,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選調計劃與符合條件的報考人數比例達不到1:3的,相應調減計劃數或取消該職位。被取消報考職位的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內進行改報,改報期間不接受未報名人員報名。
報考人員持以下證件資料到豐城市人社局二樓第一會議室(市民中心北樓)報名:
1.《報名表》(見附件2)一份;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5.近三年年度結果備案表復印件(加蓋公章)。
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報名時間:2024年7月27-28日8:30-12:00、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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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測試參選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公文寫作基礎知識、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3確定各職位入闈面試人員名單,如遇末位同分,則一并入闈面試。
領取準考證時間:8月3日8:30-11:30;地點:豐城市人社局二樓第一會議室(市民中心北樓),務必帶好1張近期一寸免冠彩照;筆試時間:8月4日9:00-11:30,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三)資格審查
由市委人才辦牽頭,會同市人社局、市委編辦組成工作組,對報考資格進行復審并查檔。資格審查不符合或自愿放棄的,空缺的名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凡發現報名人員與公告及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其選調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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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主要測試考生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心理素質和崗位適應性等方面綜合素質。
領取準考證時間:8月10日8:30-11:30,地點:豐城市人社局二樓第一會議室(市民中心北樓),務必帶好1張近期一寸免冠彩照;面試時間:8月11日,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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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總成績(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從高到低排序(如崗位無競爭,則該崗位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全體面試考生平均分方可確定為體檢人選),按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如遇末位同分情況,則面試成績高者優先。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及相關政策規定執行。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環節。由市委人才辦聯合市委編辦、市人社局及用人單位組成考察組,對考察對象進行考察,考察突出政治標準,深入考察政治素質、道德品行、專業素養、工作實績、廉潔自律等情況。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等情況產生的職位空缺,遞補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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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結束后,按照1:1比例確定擬調人選,擬調人員名單在豐城政府網、豐城黨建等媒體平臺公示,公示5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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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滿無異議,進行試用,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間不辦理人事、編制和工資關系調動,工資、獎金、福利等仍由原單位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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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確定為正式調動人員,由用人單位提出申請,報市委人才辦批復同意后,方可辦理調動手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單位。
五、有關要求
1.公開選調工作由市委人才辦牽頭,市人社局、市委編辦及選調單位配合做好考試相關工作。
2.本次考試接受全程監督,舉報電話:0795-12380;咨詢電話:0795-6601785,0795-6608856。
3.未盡事宜由市委人才辦聯合市委編辦、市人社局等單位解釋說明。
中共豐城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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