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保定中學選聘教師26人公告
來源:保定市事業單位招聘專題
2024-07-23 10:04:37
保定市教育局 保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24年保定中學選聘教師工作公告
為滿足學校發展需要,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冀人社發〔2011〕9號)、《關于進一步優化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服務的若干措施》(冀人社字〔2023〕178號)和《關于實施2023年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推進計劃的通知》(保辦〔2023〕12號)等文件,經市政府同意,為保定中學選聘高中教師26名。現將選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原則
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及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原則。
二、選聘方式
采取直接面試考察的方式。
三、選聘崗位和數量
詳見《崗位信息表》。
四、選聘范圍和條件
(一)選聘范圍
1.部屬師范大學、省屬重點師范大學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學歷學位齊全(不含公費師范生、定向培養生、委托培養生、在職培養生,以及獨立學院畢業生)。(詳見附件4)
2.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畢業生,學歷學位齊全。
3.國內部分重點高校及重點學科,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學歷學位齊全(不含定向培養生、委托培養生、在職培養生以及獨立學院畢業生)。(詳見附件4)
4、國(境)外高校畢業,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的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畢業生。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學位、專業、任職資格、工作經歷等條件。
6.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1988年7月22日至2006年7月22日期間出生),符合以下幾種情況之一,年齡放寬到40周歲及以下(1983年7月22日以后出生):
① 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或與崗位信息要求一致有三年普通高中任教工作經歷且仍在崗任教的人員;
②報考體育崗位專項教練員崗具有國家一級運動員等級證。
7.嚴格落實教師資格準入制度,具有報考崗位要求的普通高中教師資格證書,應聘語文教師崗位還須具有二級甲等及以上普通話資格證書等。專業審核以畢業證為準。
8.2024年應屆畢業生應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和教師資格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9.本次招聘部分崗位僅限高校畢業生報名,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辦公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27 號),《崗位信息表》中的高校畢業生包括以下人員:
(1)納入國家統招計劃、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的2024年高校畢業生。
(2)國家統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
(3)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畢業當年入伍,退役后(含復學畢業)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學歷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
10.機關企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報名須經原單位同意,并在報名和資格復審時提供證明。
(三)其他條件
1.選聘崗位所要求的工作經歷時間計算方法是:截至2024年7月22日,此前累計工作時間每滿12個月計為1年。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農碩服務期,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2.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回避關系是指: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檢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選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選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四)不在選聘范圍內人員
普通高等學歷教育(非在職)在讀學生(不含2024年應屆畢業生);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未滿約定最低服務期限的人員;現役軍人。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的人員;正在接受組織調查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聘用后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C}五、{C}{C}{C}{C}{C}{C}選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2024年7月22日-28日,在市人社局門戶網站事業單位招聘專題、市教育部門網站發布公告,時間為7天。
(二)報名與資格審核
1.本次選聘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核同時進行,時間:2024年7 月28日—30日9:00—17:00,地點:保定中學4號樓102室。
2.需要提供材料
(1)現場填寫《保定市2024年選聘教師報名表》一式兩份;
(2)身份證:本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學歷學位證明:提供畢業證、學位證、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自行打印);研究生還需提供本科電子注冊備案表、畢業證、學位證;國(境)外留學回國人員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材料(尚未取得認證的,須書面承諾2024年7月底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證書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4)教師資格證書或教師資格免試證明(僅限2024年師范院校本科應屆畢業生)或有效期內的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證書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5)同版近期1寸免冠照片,考生自行貼在報名表照片位置。
(6)機關企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須提供原單位同意應聘且加蓋單位公章的證明。
現場報名與資格審核合格者進入面試程序。因報名時所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應聘條件者,取消進入面試及后續資格。
(三)考試
1.本次選聘采取直接面試的方法,時間為7月31日,地點在保定市區內(具體時間、地點報名結束后由保定中學負責通知,請進入面試的考生保持通訊暢通)。
2.采取試講的方式,時間10分鐘。試講內容按報考崗位在現行教材中隨機抽選一課。主要測評應聘人員適應崗位要求的綜合素質、教學能力、授課的邏輯性、板書內容層次、教學舉止形態、教學語言表達、普通話標準程度等。
3.根據最終應聘人數,確定組建面試評委會數量,每個評委會由7名評委組成,由異地選派專業老師擔任。評分采取體操打分法,即分別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其余5名評委的平均分為考生面試得分。在面試地點公布面試成績。
4.面試滿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低于70分者,取消進入后續資格。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按照崗位依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程序人選。面試成績并列時,優先進入體檢程序的順序為:師范類專業畢業生、符合崗位要求學歷層次高的、相應學段教師工作經歷時間長的、年齡小的。
(四)體檢
參照《公務員招錄通用體檢標準(試行)》進行。初檢不合格可以復檢一次,復檢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無故未按時參加體檢的、放棄體檢資格及復檢不合格者,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考核
通過查閱檔案、座談等方式,對擬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審,并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等情況進行考察考核,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對考核不合格以及主動放棄的考生,取消聘用資格,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并對遞補考生進行體檢、考核。
(六)公示
根據面試成績及考察、體檢結果,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保定市人社局、保定市教育局官網及用人單位公眾號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后不再進行遞補。
(七)聘用
公示無異議者,由市教育局會同報市人社、編辦、財政部門辦理聘用、流動、入編、增資、社會保險等手續,納入事業單位管理。
(八)試用
按相關政策規定落實試用期管理制度。初次就業的試用期12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紀律與監督
1.相關人員要認真執行回避等有關規定,構成回避情形時,要自覺、主動回避。
2.在選聘過程中發現違紀違規行為,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附件2)等處理。
3.選聘工作全程在紀檢監察部門監督、指導下進行,并歡迎社會各界監督。
七、其他事宜
1.報名資格條件問題撥打咨詢電話:0312-7566007、0312-7566111。
2.本次選聘實行誠信報名機制,對考生在選聘過程中發生的失信行為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誠信檔案。考生對個人填報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一旦發現考生不符合選聘條件的,經查實后取消聘用資格,有弄虛作假行為的要追究責任。
3.考生務必牢記報名、資格審核、面試考核、體檢考察等重要時間、地點節點,凡未在規定時間、地點按要求參加選聘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考生務必填寫本人常用聯系方式,在選聘期間保持手機等通訊設備暢通,因通訊不暢影響報名、資格審核、考試、體檢或考察的,后果自負。
4.本次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附件:
保定市教育局
保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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