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南充營山縣部分縣城學校考調教師120人公告
來源:營山縣人民政府
2024-07-23 10:23:06
營山縣教育和體育局 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營山縣2024年部分縣城學校公開考調教師的公告
根據我縣“縣管校聘”改革精神,為滿足縣城學校教育教學工作需求,經縣委、縣政府同意,2024年部分縣城學校(教師進修學校)擬在編制內公開考調120名教師。現將公開考調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調的崗位及名額
本次公開考調具體招考崗位及名額詳見附件1《營山縣2024年部分縣城學校公開考調教師崗位及名額一覽表》。
二、考調的范圍及條件
(一)考調范圍
中學研訓員和定向營山二中、小橋中學的考調范圍為我縣公辦學校在編在崗教師,其他崗位公開考調范圍為我縣公辦鄉鎮學校在編在崗教師。
(二)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政治素質: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作風正派,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具有奉獻精神和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
(2)身體素質:身體健康,能正常履行考調崗位職責。
(3)工作經歷:中小學教師在鄉鎮公辦學校入編后工作滿5年及以上(2019年9月及以前參工,特崗教師在鄉鎮服務年限計算為鄉鎮工作年限)。
(4)學歷及專業條件:報考初中、小學崗位的教師需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學前教育崗位的教師需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報考中學研訓員的需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且為報考學科的相關專業;定向報考營山二中、小橋中學的需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且為報考學科的相關專業。
(5)資格條件:①初中:報考初中崗位的教師必須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②小學:報考小學崗位的教師必須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③幼兒教師:報考幼兒園教師崗位的必須具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④研訓員:報考研訓員崗位的教師必須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且教師資格證的任教學科與報考崗位學科必須一致;⑤定向:定向報考營山二中、小橋中學相應崗位的教師必須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且教師資格證的任教學科與報考崗位學科必須一致。
(6)任教條件:近3學期至少有一學期擔任所報考學科的教學工作。
(7)年度考核條件:近3年年度考核結果為合格及以上檔次。
注:資格審查時,畢業證、教師資格證等相關證件必須取得并持有。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近5年來,受到黨紀政務處分的或有違背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的。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調查的。
(3)尚處于國、省規定的最低服務期內的教師。
(4)通過公開招聘試用期未滿的,以及不約定試用期或試用期已滿但在原單位工作不滿1年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有《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新時代幼兒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四川省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實施細則》《四川省幼兒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實施細則》《南充市中小學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十條規定》等規定中的師德失范行為,被查證屬實的。
3.其他要求
(1)2024年1月以來,凡申請外調的教師,如自愿參加縣城教師考調,報考前必須書面承諾放棄縣外調動(含考調)資格。
(2)學校根據學科教師實際情況同意報考人選,報考者需出具任課及同意報考證明。
三、考調辦法
(一)考調方式
本次公開考調采取綜合淘汰的考試方式進行。考試包括業績考核和面試考核。
(二)成績計算
業績考核總成績=業績考核成績+加分成績
考試總成績=業績考核總成績×50%+面試考核成績×50%
報考非統考學科崗位的考試總成績=面試考核成績+加分成績
所有成績的計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則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三)項目及核分
1.業績考核
教師教學業績考核包含片區期末綜合考核和全縣期末學科教學平均分兩方面占位考核得分,各占50%,總分100分。
2.計算辦法
2023春季、2023年秋季所屬片區期末綜合考核總分50分,每期各占1/2;
2023年春季、2023年秋季、2024年春季所任教學科期末平均分全縣占位考核總分50分,每期各占1/3。
報考不同學段同一學科教師教學業績考核得分按其任教學科成績考核計算(如:任教初中語文的教師報考小學語文的考核成績以該教師任教的初中語文學科成績為依據計算);
任教學科與報考學科不對應的以報考者所任教的主要學科教學成績進行考核計算;
考核范圍內,因產假(在規定時間內)考核期數不足時,用實際任教學期考核成績按100%的比例計算為其業績考核總得分;
高中學校任教但未納入片區統一考核時,以其任教學科期末平均分考核得分按100%的比例計算為其業績考核總得分。
(四)面試
面試方式為講課或講課+技能測試(音樂、體育、學前教育學科需技能測試)。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需要技能測試的崗位面試總分100分,其中講課占50分,技能測試占50分。面試人員面試成績低于70分的,不予選調。面試教材為我縣公辦學校相應學段現行使用教材,其中中學研訓員面試教材為我縣初級中學現行使用教材,定向營山二中、小橋中學的面試教材為我縣普通高中現行使用教材。
(五)加分項目
1.工作業績類
①2021年以來,在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含教研部門)組織的學科教學競賽中獲得國、省、市、縣等級獎的分別加2分、1.5分、1分、0.5分。
②獲評國、省、市級名師、名校長(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師德師風先進個人、“四有”好老師)的分別加2分、1.5分、1分;獲評縣紅燭先鋒的加0.5分。
③具有研究生學歷的加1分(提供畢業證、在線學籍報告)。
上述三項加分項目中,同類的不累加、就高不就低,累計最高加分不超過3分。
2.布局調整類
2023年、2024年停招初一新生學校任教初中的教師(2023年以來至少有1學期任教初中課程)和2024年調整撤銷建制學校的教師加2分。
上述工作業績、布局調整兩類加分總分不超過5分,具有上述加分項目的報考者,需在資格審查的前置審核時,現場提供加分項目的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材料不齊備、非原件或不能按時提供相關材料的,不予受理且責任自負。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考調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一)報名時間:2024年7月27日--7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二)報名地點:營山縣教育和體育局314會議室。
(三)報名: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明確要求。每個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
2.填報信息。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自行下載《營山縣2024年部分縣城學校公開考調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2)如實、準確填寫表中各項內容,并到相關部門簽字蓋章,照片可打印。
3.現場報名提交以下材料:
①《營山縣2024年部分縣城學校公開考調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2)1份(雙面打印);
②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③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④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⑤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證件照2張;
⑥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資格審查。由縣教體局、縣人社局、縣委編辦組織人員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本次公開考調的資格審查貫穿考調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違反相關規定的,取消其報考資格,且責任自負。
(四)開考比例和崗位調整
1.開考比例。本次考調開考比例(有效報考人數與考調崗位的名額之比)不低于2:1。
2.崗位調整。考調崗位的有效報考人數與考調名額之比未達到規定開考比例的,則調減該崗位考調名額或取消該考調崗位。調整(減)或取消情況,在營山縣人民政府官網(網址:https://www.yingshan.gov.cn/)公布。
(五)面試通知書領取。資格審查合格者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于2024年7月29日下午16:00—18:30在營山縣教育和體育局215辦公室領取《面試通知書》。
五、面試
(一)面試人員:根據各具體考調崗位的報名人數和考調名額,按報名者業績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 5: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與最后一名進入面試人員業績考核總成績相同的人員,一并確定為進入面試人員。報考非統考學科崗位的全部確定為進入面試人員。
(二)面試時間及地點:具體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三)面試成績公布:面試人員的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報考者本人簽字確認。
(四)考試總成績公布: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營山縣人民政府網公告實際參加面試人員考試總成績(含業績考核總成績、面試成績、加分)和綜合考察人員名單。
六、綜合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分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考察對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影響人員取舍的,則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對象;如面試成績也相同,則按報考人員在縣域內公辦學校入編后任教時間長短確定考察對象;如在縣域內公辦學校任教時間也相同,則采取加試(面試)的辦法確定考察對象(下同)。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等,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考察不合格的報考人員,取消考調資格。因自動放棄或取消考調資格等原因出現的空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
綜合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調人員,并在營山縣人民政府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調人員姓名、性別、年齡、報考崗位、考試總成績、排名等,并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調人員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可先按程序進行,在任一時間和環節一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調人員資格。
八、選崗
擬調動人員公示期滿且無異議,取得調動資格。取得調動資格人員根據報考崗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考調學校。同一崗位若有考試總成績相同的,面試成績高的優先選擇,如面試成績也相同,則采取第六條的辦法確定選崗順序。按程序審批后,辦理調動手續。
九、紀律與監督
考調工作必須做到公開、公平、公正。有關單位和工作人員在公開考調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考調資格,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對違反規定、徇私舞弊的相關人員按省人社廳、省監察廳印發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給予黨紀政務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考調工作全程接受縣紀委監委、縣人社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咨詢電話:0817-8213850(營山縣教育和體育局人事股)
監督電話:0817—8286337(中共營山縣紀委監委駐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組)
0817-8221093(中共營山縣紀委監委駐營山縣教育和體育局紀檢組)
十、特別提示
(一)考調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由縣教體局在營山縣人民政府網公告。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查閱、查看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報名、資格審查、面試、考察、選崗的,責任自負。
(二)請報考者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三)報考者在面試環節一律不得攜帶通訊工具、各類書籍資料等物品。著裝整潔得體,不穿奇裝異服,言行舉止文明,不得在考場內無理取鬧。
(四)報考者要及時了解天氣及交通路況,提前準備,確保按時報到、面試,并注意交通、食宿和財物安全,預防中暑以及疾病的發生,所有事故責任自負。
(五)縣城學校、縣教體局、縣人社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六)報考者被確定為參加選崗人員后,放棄選崗或選崗后不到選崗學校報到上崗的,取消當年考調資格且3年內不得參加縣城學校教師考調,也不得申請調動。
(七)根據事業單位崗位設置有關規定,本次考調到縣城學校的教師均聘任為專業技術12級崗位,并執行專業技術12級崗位工資(績效)待遇,保留原取得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本次考調到縣城學校的教師工作滿3個月后,若調入學校有相應專業技術職務層級或高層級崗位空缺,本人又符合競聘條件,經學校研究同意,可與本校其他同等條件人員一同參加競聘,競聘上崗的,按程序審批后執行新聘崗位工資(績效)待遇。
(八)本《公告》未盡事宜,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處理。本《公告》由縣教育和體育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2.營山縣2024年部分縣城學校公開考調教師報名表
附件3.任課及同意報考證明
附件4.教學業績考核計分表
營山縣教育和體育局 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7月18日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