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省曲藝研究院招聘藝術類專業技術人員5人公告
來源: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4-07-24 10:13:26
四川省曲藝研究院關于2024年下半年公開考核招聘藝術類專業技術人員的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四川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川人社規〔2024〕3號)和《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藝術專業技術人員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6〕171號)等有關規定,四川省曲藝研究院擬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藝術類專業技術人員。現將公開考核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http://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試”專欄、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廳官網[http://wlt.sc.gov.cn/,下同]、四川省曲藝研究院官網[http://www.scsqyyjy.com/,下同]上發布)。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二、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對象和范圍
面向全國考核招聘符合《四川省曲藝研究院2024年下半年公開考核招聘藝術類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以下簡稱《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附件1)相關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其中,2024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等證書,并憑證書辦理確認等手續;其他報考者必須在報名時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等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取得并提供有關證書的,視為報考者自動放棄,責任自負。2024年7月31日之后畢業的在讀生不屬于此次考核招聘的范圍。
(二)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具有崗位所需的知識、技能及工作能力;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3)具備本公告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詳見《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其中,報考者本人有效畢業證所載學歷和所獲專業名稱,應與擬報考崗位的“學歷”和“專業條件要求”兩欄分別相符;報考者本人有效學位證上的學位,應與擬報考崗位的“學位”資格要求相符。不符報考條件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4)委培、定向畢業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5)符合條件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報考者,須征得單位書面同意。
(6)赴臺陸生按《做好陸生赴臺回大陸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44號)有關要求執行,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按《關于做好港澳居民在我省事業單位就業有關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567號)規定執行。
2.其他條件:
(1)報考曲藝表演演員和戲曲表演演員崗位的考生取得藝術系列演員專業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職務)資格者,不受學歷、學位、專業限制。
(2)報考編劇崗位的考生取得藝術系列編劇專業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職務)資格者,不受學歷、學位、專業限制。
(3)報考二胡器樂演奏員崗位的考生取得藝術系列演奏員專業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職務)資格者,不受學歷、學位、專業限制。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4)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和《四川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川人社規〔2024〕3號)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6)尚處于國家和我省規定的最低服務期和試用期內的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
(7)按照《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其他政策法規明確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失信人員。
(8)法律法規等規定的其他不能報考事業單位的情形。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方式,同時進行資格審查。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時間
報名與資格審查時間:2024年8 月 3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報名與資格審查地點:成都市環球中心W2區9棟1單元4樓四川省曲藝研究院人事科;
聯系人:李老師 龔老師;
聯系電話:028-86636331。
(二)報名
本次公開考核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請報考者自行下載《四川省曲藝研究院公開考核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如實填寫,雙面打印。并在規定時間內本人持相關學歷、學位及專業技術職稱(職務)資格等資料,前往成都市環球中心W2區9棟1單元4樓四川省曲藝研究院人事科現場報名。
報名時請準確填寫本人手機號碼,并保持通訊暢通。因通訊不暢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三)資格審查
報名的同時進行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本人須按照規定的時間帶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點辦理資格審查手續:
1、《四川省曲藝研究院公開考核招聘藝術類專業技術人員報名登記表》2份(附件2);
2、有效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3、有效的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4、其他與崗位要求相關的證明材料(如專業技術職稱(職務)資格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5、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證件照片4張。
其中:資格審查時,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的學歷、學位和職稱條件,以本人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的有效學位證和畢業證及專業技術職稱(職務)資格所載學歷和職稱為準;不符者,四川省曲藝研究院、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廳將在公招的任一環節取消報考者的報考或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留學人員應持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學歷、學位參加資格審查。留學期間所學專業未列入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學科專業目錄的,可按《關于進一步規范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的通知》(川人辦發〔2009〕457號)規定進行第三方專業認定,認定與招聘專業為相似專業的視為專業條件合格。
(四)崗位調整
招聘崗位的報考人數與招聘名額之比未達到本公告規定的考試開考比例的,由四川省曲藝研究院調減該崗位招聘名額或取消該招聘崗位,調減招聘名額后,該崗位報考人數與調減后的招聘名額之比應達到該崗位規定的開考比例。調減或取消的情況,由四川省曲藝研究院8 月 14 日16:00前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廳官網、四川省曲藝研究院官網上向社會公布。
(五)其他
四川省曲藝研究院人事科將對報考者提供的報名資料現場進行審核,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由四川省曲藝研究院發給《專業測試準考證》、《筆試準考證》及《現場專業測試考試須知》。
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的,報考或聘用資格一律無效,且責任自負。
四、考試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綜合淘汰的考試方式進行。考試包括筆試和現場專業測試。
按照《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藝術專業技術人員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6〕171號)的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筆試和現場專業測試開考比例為有效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之比不低于2∶1,考試成績按以下原則計算:
曲藝表演演員崗位、戲曲表演演員崗位、二胡器樂演奏員崗位:
考試總成績=現場專業測試成績100%
編劇崗位: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70%+現場專業測試成績×30%
(一)現場專業測試方式
采取現場專業測試的方式進行,重點了解報考者業務能力及專業技術水平。
(二)專業測試范圍
1、曲藝表演演員:
①曲藝表演:自備表演一至二種四川曲藝類節目,如四川清音、四川揚琴、諧劇、散打評書、四川車燈、四川盤子等,表演時間不超過5分鐘;
②自備舞蹈基本功技術技巧組合展示,表演時間不超過3分鐘;
③自備一段舞蹈作品展示(中國古典舞為主),表演時間不超過3分鐘;
④才藝展示,類型不限,表演時間不超過5分鐘。
2、戲曲表演演員:
①自備評書基本功和程式展示(折扇、醒木、手絹、身段等),表演時間不超過3分鐘;
②自備評書作品展示(完整作品表演)表演時間不超過7分鐘;
③一專多能(自備其他曲藝特長表演)表演時間不超過5分鐘;
④即興命題現場展示,表演時間不超過5分鐘;
3、編劇
①編劇故事能力考核(筆試)——給定人物、時間、地點,創編一個小故事。(800字以上)
②學習認知能力考核(筆試)——給出習近平總書記對文藝工作論述的一句話,談談自己的體會。(500字以上)
③藝術鑒賞能力考核(筆試)——給一段曲藝經典唱段,分析其特點,寫出自己的感受。(500字以上)
④語言表達能力考核(現場專業測試)——簡單介紹自己的學習或創作經歷,作品創作情況和對曲藝創作的認識。
4、二胡器樂演奏員
①自選二胡專業近現代作品一首,演奏時間不超過15分鐘;
②自選二胡專業民族民間作品一首,演奏時間不超過15分鐘;
③現場視奏能力考核:按要求現場視奏一段規定的音樂譜例。
(三)現場專業測試時間和地點
定于2024年8 月24 日舉行,具體時間和具體地點詳見《專業測試準考證》。考試當日,考試人員憑《專業測試準考證》、本人有效的身份證,按《專業測試準考證》規定準時到達指定地點候考;未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現場專業測試成績計算
采取體育計分法,即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將終評合計分相加之和除以考官人數,即為考生的實際得分。專業測試總分為100分,分數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五)筆試時間和地點
編劇崗位的筆試科目為1科,滿分為100分;筆試時間和地點,定于2024年8月24日舉行,具體時間和具體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考試當日,考試人員憑《筆試準考證》、本人有效的身份證,按《筆試準考證》規定準時到達指定地點候考;缺考筆試科目或筆試成績為0分的報考者,視作自動放棄,取消報考資格。
(六)考試總成績公布
報考者的現場專業測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報考者本人簽字確認。現場專業測試工作結束后,根據考生現場專業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招聘崗位的體檢人員。曲藝表演演員崗位、戲曲表演演員崗位、二胡器樂演奏員崗位的現場專業測試設置最低錄取分數線為80分;編劇崗位設置最低錄取分數線為80分(包含現場專業測試成績及筆試成績);以上崗位達到最低錄取分數線以上者根據各崗位招聘名額由高分到低分錄取,未達到錄取分數線者不予錄取。
四川省曲藝研究院于現場專業測試、筆試后3個工作日內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廳官網、四川省曲藝研究院官網上公布實際參加考核人員的總成績(含總成績、排名及缺考情況)
五、體檢
(一)體檢人員確定
根據招聘名額,按照報考者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按考官評分表首項(曲藝表演演員:曲藝表演;戲曲表演演員:基本功展示;編劇:編劇故事能力考核;二胡器樂演奏員:演奏技術、技巧、舞臺表現力)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人員。
(二)體檢標準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對于懷孕考生參加體檢的,參照國家公務員考試錄用司《關于對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有關問題的復函》(國公考錄函〔2009〕07號)規定執行。
(三)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由四川省曲藝研究院組織在指定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人員名單隨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公布。
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單位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棄權。
(四)復檢及遞補
除按規定應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體檢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進行一次,由四川省曲藝研究院指定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某崗位因體檢人員自動棄權或體檢不合格而出現的空額,按照體檢人員的確定規則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人員。如該崗位所有參加考試的人員體檢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六、考察
我院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察,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對考察中取消報考資格以及通過考察的報考者在公示前自動放棄出現的空額,按照體檢人員的確定規則依次等額遞補,如該崗位所有參加考試的人員綜合考察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七、公示
考試、體檢、考察合格者由四川省曲藝研究院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廳官網、四川省曲藝研究院官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內容包括擬報送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廳審核確認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準考證號、招聘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關基本情況、考試總成績、排名以及該崗位招聘條件等,并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用人員資格,不再予以審核確認;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可先報送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廳進行審核確認,但一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聘用或聘用人員資格。公示期間因被公示人棄權或因其被舉報查實取消資格后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公示后因擬確認人員棄權等原因出現的招聘名額空額,不再遞補。
八、審核確認和辦理聘用手續
公告公示無異議人員應按通知的時間和地點將以下材料提交本單位。
1.有效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以及有效的人事檔案管理機構出具的檔案管理證明。
2.招聘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等有關材料。
3.在職人員應提供原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有關材料(特別提醒:在職人員要通過文化和旅游廳審核確認后,再按照招聘單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勞動)合同或者生效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裁決書等有效書面證明材料)。
招聘單位負責對報考者提供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并按公告要求對擬聘人員進行審核確認。
通過審核確認的人員,取得聘用人員資格。
招聘單位憑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廳出具的確認文件,書面通知取得聘用資格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單位報到,并按照有關規定簽訂事業單位人事聘用合同,實行事業單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有關材料,以及通過審核確認后,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應聘或聘用資格。
九、紀律與監督
四川省曲藝研究院在考核招聘中,將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一律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凡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和考風考紀規定,特別是不按公告進行資格審查的,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規定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特別提示
1.考核招聘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由四川省曲藝研究院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廳官網、四川省曲藝研究院官網上公告。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現場專業測試、筆試、體檢、考察、遞補、聘用的,責任自負。
2.請報考者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3.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廳和四川省曲藝研究院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任何形式的考試輔導培訓班。
十一、按本公告公開考核招聘的人員,從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四川省曲藝研究院工作滿5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關規定流(調)動到其他單位。
十二、有關咨詢、監督電話
四川省曲藝研究院人事科:028-86636331;
四川省曲藝研究院紀檢部門:028-86633270。
附件:
四川省曲藝研究院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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