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北京大學第一醫院太原醫院(太原市中心醫院)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
來源:太原市中心醫院
2024-07-24 11:12:54
北京大學第一醫院太原醫院(太原市中心醫院)2024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
北京大學第一醫院太原醫院(太原市中心醫院)2023年7月成功獲批第五批國家區域醫療中心項目,是一所有著120年歷史,集醫療、教學、科研、預防、保健、急救、康復為一體的三級甲等綜合醫院,為山西醫科大學直屬附屬醫院、第九臨床醫學院;“全國首批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基地”“國家藥物臨床試驗機構”“國家醫療器械臨床試驗機構”;太原市唯一一家人才服務聯盟醫療保障類成員單位。醫院設府城和汾東兩個院區,開放床位2500張,醫院學科體系完整,開設40個臨床科室,11個醫技科室,75個病區;擁有1個院士工作站、20個省市重點學科、28個省市重點專科、10個山西省專科護士培訓基地,4個省、市重點實驗室。
醫院秉承“尚德礪能”的醫院院訓,努力打造國家區域醫療中心示范標桿樣板。為全省人民提供優質、普惠、公平、便捷的醫療服務。
為貫徹落實國家區域醫療中心政策,統籌實施好太原市衛健委“人才強衛”工程,推動醫院“太原市公立醫院改革與高質量發展示范項目”,為新質生產力匯聚強大的人才支撐,經院黨委會議研究決定并報請上級同意,我院擬公開招聘9名高層次人才,納入編制管理,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四)堅持優化結構、保障重點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及數量
詳見《北京大學第一醫院太原醫院(太原市中心醫院)2024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條件;
(五)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和職稱;
報考者的學歷需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畢業證學位證、留學回國人員的學歷學位認證書須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參加自學考試、成人考試等教育形式人員的畢業證學位證須在公告發布之日前取得。
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按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住培合格證書中的培訓專業應與崗位要求的專業或類別相一致);
(六)崗位年齡要求一律按周歲計算,年齡計算基準時間為:45周歲及以下為1978年7月24日及以后出生。
(七)具備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按照國家和我省有關政策規定,港澳地區的中國公民和臺灣同胞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享有公平競爭權利,可應聘到內地事業單位就業,應聘人員須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職稱等相應條件。
不得報名應聘的主要情形:
1.現役軍人和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得報考(其中非2024年應屆畢業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學歷學位報考);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或公職的、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不得報考;
3.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不得報考;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5.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服務年限規定且服務期未滿的人員,不得報考;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公開招聘要求的人員,不得報考;
7.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8.在原單位有過負主要責任的重大醫療糾紛的當事人。
應聘者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招聘條件或崗位要求的辭退、現役、試(聘)用期、服務期、工作經歷、各類從業(職業、執業)資格證書等的截止時間,除有明確規定外,均為公告發布之日。
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崗位。
四、招聘程序
由醫院人才工作領導組全面負責,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與現場確認、資格審查、考核測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招聘公告
本次公開招聘信息通過下列官網發布:
太原市中心醫院官網(https://www.tyszxyy.com/)
(二)報名與現場確認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24年7月30日—2024年8月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18:00;
3.報名地點: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區汾東大街256號太原市中心醫院汾東院區北門行政科研教學樓5層人事科二辦公室。
4.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所填寫的專業應當與報考者本人取得的畢業證書上所載明的專業一致,研究生按一級學科發畢業證的,《報名表》“所學專業”中填寫畢業證所載一級學科名稱,“研究方向”填寫所學具體專業或研究方向名稱;留學回國人員所填寫的專業應當與學歷學位認證書上所載明的專業一致,并在《報名表》“備注”中寫明所學核心課程和畢業論文題目。
報名時,報考者要如實提交報名信息和材料。報考者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信息或材料不實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報考者有偽造學歷學位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取消報考資格并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5.報考者需在報名時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1)《北京大學第一醫院太原醫院(太原市中心醫院)2024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港澳居民,臺灣同胞需提供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
(3)畢業證(本、碩、博)及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報名所用學歷對應的學位證(本、碩、博)及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或通過“學信網”查詢的《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
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和專業機構翻譯的中文版成績單。
(4)需提供崗位所要求的執業醫師資格證、職稱證書及培訓證書等相關證件。
(5)個人業務能力、科研成果、獲獎等業績材料。
(6)要求有工作經歷、職務的崗位需提供勞動合同、單位證明等相關材料。
以上材料屬證件類的驗原件留復印件,屬證明類的留原件。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的,資格審核不合格。
(三)資格審查
由院人才工作組對報考者的學科專業、科研水平、職稱和崗位匹配度等資格進行初步審核和現場確認工作。根據審核情況,官網公示符合條件的考生參加面試。
本次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不設開考比例。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在招聘各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崗位資格條件的,立即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我院對所有報考人員的信息嚴格保密。
(四)考核測試
考核測試環節由醫院組織相關專家組完成,并且在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下進行。考核測試方式為面試,主要考核報考者的專業知識、基本素質等情況,成績采取百分制,面試成績最低合格線為70分,不達合格分數者直接淘汰。
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體檢考察人選。若同一崗位2名以上報考者面試成績相同時,則加試一場面試,報考者的成績名次按面試加試成績排列。
(五)體檢考察
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
1.體檢費用由報考者自理。
2.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結論不合格需要復檢的,應安排在具有體檢資質的同一級別或上一級別的另一家醫院復檢。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醫院提交復檢申請,醫院應盡快安排考生復檢。醫院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對因懷孕不能全部完成體檢項目的,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
3.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進行,主要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報考者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內容包括政治素質、道德品行、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并對報考者提供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和檔案進行審核。不按規定參加考察者,視同放棄資格。
體檢、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個人放棄體檢、考察的或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崗位,從報考同一崗位且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六)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經院人才工作領導組研究同意后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我院官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崗位、招聘數量、招聘專業、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所學專業、學歷(學位)、面試成績、排名等信息。擬聘人員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
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報太原市衛健委和太原市人社局批準后,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擬聘用人員與原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的,本人須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與原單位解除合同,否則不予聘用。
(七)聘用
本次公開招聘實行聘用制和試用期制度。公示期滿,經人才工作領導組同意后,醫院法定代表人與聘用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定人事關系。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員若主動放棄聘用資格或未按醫院規定時間完成報到的,取消聘用。如在試用期內發現聘用人員患有癲癇、精神病等體檢中不易查出的疾病及其他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疾病,取消聘用。
五、待遇
1.聘用人員享受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待遇;
2.在三級醫院工作十年及以上,且擔任過本專業科主任、副主任的人員經醫院考核后,可兌現相應科主任或副主任待遇;
3.聘用的高層次人才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因個人原因,在服務期內要求離職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4.符合條件者可享受太原市的各項人才補助。
六、咨詢、監督電話
報名期間,咨詢報名資格條件等請聯系北大醫院太原醫院人事科咨詢電話:0351-5656372
監督電話:0351-5656303
咨詢、監督電話開通時間:招聘期間工作日的工作時間。
北京大學第一醫院太原醫院
太原市中心醫院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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