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大理劍川縣教育體育系統選調縣外教師26人公告
來源:劍川縣人民政府
2024-07-24 13:15:40
劍川縣教育體育系統2024年公開選調縣外教師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劍川縣教師隊伍建設,吸收優秀教學人才,優化教師隊伍配置,經研究決定,公開選調部分縣外教師到劍川縣教育體育系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范圍
縣外符合條件和崗位要求的教育體育系統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中小學教師。
二、公開選調崗位要求
劍川縣教育體育系統2024年公開選調中小學教師26人,具體學科崗位如下:
學科崗位 |
人數 |
高中地理 |
1 |
高中英語 |
1 |
初中語文 |
2 |
初中數學 |
2 |
初中英語 |
1 |
初中生物 |
1 |
初中物理 |
1 |
初中化學 |
1 |
小學語文 |
7 |
小學數學 |
7 |
小學英語 |
1 |
小學音樂 |
1 |
合 計 |
26 |
注:若出現崗位無人報考時,該崗位選調人數調劑到其他崗位。
三、公開選調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黨的方針政策。熱愛教育事業,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工作表現良好,為人師表。
2.原則上年齡在45周歲以下。
3.報考高中教師原始學歷為一本及以上,其他中小學教師學歷為本科及以上。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擬調動人員需提供縣級及以上公立醫院體檢合格報告。
5.近三年無違紀違法行為,履職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6.符合公開選調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尚在新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
3.受黨紀政務處分、被追責問責影響期未滿。
4.按照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
5.所在單位(主管部門)未出具同意參加考試調動意見。
6.不符合進入事業單位身份。
7.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開選調程序
按照制定工作方案、發布公告、公開報名、資格審查、選調考核、辦理調動手續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每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小學教師(小學音樂以外)不限制專業;其他高中、初中教師崗位要求畢業專業(或現任教學科)與報考學科崗位相一致。
1.報名時間:2024年7月27日-7月2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2.報名地點:劍川縣教育體育局四樓會議室
3.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
4.現場報名提供的材料:
(1)填寫完整并已蓋公章的《劍川縣教育體育系統2024年公開選調縣外教師報名登記表》一份。
(2)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3)報名承諾書。(報名時簽訂)
(4)附加分項加分材料:①近三年履職考核優秀(年度考核表);②獲獎加分,近三年獲得縣級及以上表彰(證書或文件);③近三年獲得縣級及以上優秀共產黨員及優秀黨務工作者(證書或文件)。
(5)附加分材料的復印件須有提供部門經辦人注明“與原件一致、經辦人、日期”,并簽字加蓋單位公章。
(二)資格審查
工作組對報考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逾期不再接受報名。
(三)選調考核
1.面試(總分100分)。采取說課(15分鐘)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者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基本素質和能力等。
2.附加分計算:①近三年履職考核優秀一次加1分。②獲獎加分,近三年獲得縣級表彰加2分,州級及以上表彰加3分,按當年最高榮譽計分。③近三年獲得縣級優秀共產黨員及優秀黨務工作者加1分,州級及以上加2分,按三年中最高榮譽計分。
3.綜合成績由面試分數加附加分構成,最終按總成績擇優選調。
4.本次所有選調崗位綜合成績設最低控制線,最低控制線為70分。
5.考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五、紀律與監督
(一)參加公開選調的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考試調動工作相關規定,縣紀委監委派駐教體局紀檢監察組對公開選調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及時受理工作中反映的問題。
(二)報考人員應嚴格遵守考試紀律并確保報名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因報名信息填報、提供材料有誤影響考試調動結果的,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凡違反考試調動紀律、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考試和考試調動資格,違反法律法規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三)考試調動期間,請報考人員保持通訊暢通,如因報考人員通訊不暢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本公告由劍川縣教育體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72—4522073
監督電話:0872—4521250
劍川縣教育體育局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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