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建寧德市周寧縣教育局招聘緊缺急需及高層次人才11人公告
來源:周寧縣人民政府
2024-07-24 16:01:19
周寧縣教育局關于2024年補充公開招聘緊缺急需及高層次人才的公告(二)
根據《寧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核準2024年周寧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緊缺急需及高層次人才計劃的批復》(寧人社批復〔2023〕79號)、《寧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同意調整周寧縣 2024 年公開招聘緊缺急需及高層次人才計劃的批復》(寧人社批復〔2024〕50號),我局擬于2024年8月上旬統一組織周寧縣補充公開招聘緊缺急需及高層次人才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基本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在1988年7月至2006年7月期間出生)。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具備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有志于從事教育教學工作。
3.身體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2018年修訂)》。
4.具備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及教師資格證書。
(1)2024屆畢業生的崗位所需學歷、學位證書取得截止時間為2024年7月31日;
(2)持境外學歷報考的,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屬于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境外學歷學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學歷學位證取得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31日。
(3)現場資格審核時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提供由相關部門出具的考試成績單。202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不予錄用。
(二)不得報考或取消考試、聘用資格的人員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公職的;
3.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且尚未解除懲戒的;
4.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考(聘)紀律行為,尚在禁止報考期限內的;
5.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人員);
6.寧德市內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的人員;
7.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計劃及崗位要求
招聘計劃及崗位要求詳見《2024年周寧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緊缺急需及高層次人才計劃調整情況表》(附件1)。應聘者必須認真閱讀招聘崗位條件,確認符合條件方可報名。每位應聘者可報1個崗位。
三、報名、面試及招聘辦法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7月24日(星期三)—2024年7月31日(星期三),報名時間截至后不再受理。
2.報名方式:以電子郵件方式提交報名材料,并通過電話確認報名情況。電子郵箱地址:znrsg969@163.com ,聯系電話:0593-5631969。
3.材料要求:《2024年周寧縣教育局下屬學校公開招聘緊缺急需及高層次人才報名表》(附件2)、教師資格證書pdf版、本科(還需提供優秀畢業生證書或相關證明)及碩士學歷學位證書及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pdf版,以上材料打包,以“姓名+報考崗位”命名發送至指定郵箱。
(二)現場資格審核
1.時間:2024年8月1日(星期四)8:00-18:00。原則上應聘者應本人到場確認資格;因不可抗拒的客觀原因,應做書面委托他人。未在規定時間進行現場資格審核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
2.地點:周寧縣教育局四樓人事股(周寧縣獅城鎮安后村文安路6號)。
3.現場審核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24年周寧縣公開招聘緊缺急需及高層次人才報名表》(附件2)紙質版一式兩份;
(2)個人身份證;
(3)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4)本科(研究生)階段學業成績單;
(5)本科、研究生階段的畢業證和學位證;
(6)教師資格證書、獲獎證書和其他證書、證明等;
(7)優秀畢業生證書或相關證明。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原件審核后退回,用人單位收復印件一份。以上所有應聘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否則由應聘者個人承擔相應責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應聘畢業生的考試和錄用資格
(1)偽造、涂改學歷學位及相關資格證書、獲獎證明的;
(2)偽造教育經歷,虛報在校成績、排名、績點的;
(3)在應聘考試過程中作弊的;
(4)失信被執行人;
(5)無法在規定時間內取得畢業證書的。
(三)面試考核
1.時間:2024年8月2日(星期五)上午9:30。
2.地點:周寧縣第一中學(地址:周寧縣獅城鎮龍潭街51號)。
3.面試方法:應聘人數未超過所報學校招聘崗位數時,由招聘學校采用直接考核面試擇優確定擬聘用對象;應聘人數超過所報學校招聘崗位數時,面試采用綜合技能面試辦法(片段教學及專業素養提問),由應聘人員自行準備所報考學校崗位相應學科的一個課時片段教學內容,面試后,提供面試成績由招聘學校與應聘人員雙向選擇后確定擬聘用對象(詳見附件3)。
(四)預錄用工作
依據面試成績,由招聘學校與應聘人員雙向選擇后確定擬聘用對象,填寫《就業意向書》(附件4),以便后續辦理入編、工資、社保等手續,《就業意向書》應聘人員和用人單位各持一份,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四、優惠政策
根據福建省及寧德市人才政策規定,符合條件的可享受省引進人才、寧德市“天湖人才”、寧德市引進基礎教育人才等政策待遇。具體政策待遇詳見當年度《福建省緊缺急需人才引進指導目錄》《中共寧德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寧德市“天湖人才”評價認定辦法(修訂版)〉的通知》(寧委人才〔2022〕4號)、《中共寧德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寧德市加快緊缺急需專業人才引進培養的工作辦法(修訂版)〉的通知》(寧委人才〔2022〕9號)等相關政策文件。
1.根據《中共寧德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寧德市加快緊缺急需專業人才引進培養的工作辦法(修訂版)〉的通知》(寧委人才〔2022〕9號),對新錄用的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境外著名大學和福建師范大學畢業或全國師范類院校綜合排名前30名的學校師范類專業畢業,且具有教師資格證的全日制博士、碩士畢業生,教育部直屬師范類高校免費師范生以及省內本科高校應屆優秀師范畢業生(本專業綜合評價前20%)、省內本科高校中通過二級認證師范專業的應屆優秀畢業生(本專業綜合評價前30%),按照事業單位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并享受:
(1)錄用后前5年,除享受同級別工資、福利等待遇外,由市人才專項經費給予生活補助(具有博士學位每人4000元/月,碩士學位每人2000元/月,本科學士學位人員每人1000元/月)。
(2)由市人才專項經費給予首套房購房補助(具有博士學位人員每人40萬元,具有碩士學位人員每人20萬元,具有本科學士學位人員每人10萬元;補助款分5年平均發放)。
(3)新錄用人員在寧德工作期間,可申請各類高層次人才認定和獎補。
2.根據《中共寧德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寧德市“天湖人才”評價認定辦法(修訂版)〉的通知》(寧委人才〔2022〕4號),符合“天湖人才”四類、五類人才的前3年分別享受每月3000元、2000元住房補助。
3.符合當年度《福建省緊缺急需人才引進指導目錄》引進到我省工作的人才,還可申請省引進人才待遇,給予生活津貼每月2000元,享受5年。
4.對在鄉鎮服務滿3年的人員,城區學校補充人員時可申請調入城區學校。
五、其他事項
1.本文未盡事宜由周寧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2.聯系方式: 周寧縣教育局 肖老師 0593-5631969
周寧縣教育局
2024年7月23日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