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寧夏銀川市賀蘭縣醫療健康總院成員單位招聘94人公告
來源:寧夏人才網
2024-07-25 09:02:25
賀蘭縣醫療健康總院成員單位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寧夏回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寧政辦規發〔2023〕9號)、《寧夏回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寧人社規字〔2022〕4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全區事業單位自主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寧人社函〔2020〕65號)等相關規定,現就賀蘭縣醫療健康總院成員單位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專業匹配、人崗相適的原則,由醫院自主組織實施,按照規定程序進行。
二、招聘對象及招聘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應聘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職業道德,能夠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責;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工作能力、文化程度、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年齡一般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8年1月1日至2006年1月1日期間出生),個別崗位年齡適當放寬,具體以《賀蘭縣醫療健康總院成員單位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為準。
6.報考面向應屆高校畢業生招聘的崗位要求為2024年全國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含兩年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不含各類委培生、定向生),應聘人員畢業時須取得相關證書;
7.《賀蘭縣醫療健康總院成員單位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附件)中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條件。《賀蘭縣醫療健康總院成員單位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中與崗位相關的其他要求中需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證、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醫學影像技術初級及以上技師證、醫學檢驗技術(士)及以上資格證、藥學專業初級(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證的,如果考生報名時已通過以上相關證件資格考試(成績合格)亦可報名。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仍在懲戒期的;
5.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中被認定有違紀違規行為且被記入誠信檔案庫仍在記錄期的;
6.定向培養人員服務期未滿或正在定向培養學習的;
7.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在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生;
8.已招聘的特崗教師;
9.現役軍人;
10.與招聘事業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者,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計劃及崗位條件
本次共招聘94人,涉及賀蘭縣人民醫院、賀蘭縣中醫醫院、習崗鎮衛生院(銀河路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賀蘭縣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常信鄉衛生院、金貴鎮中心衛生院、花園路社區衛生服務中心7家單位。招聘崗位、資格條件及有關事項詳見《賀蘭縣醫療健康總院成員單位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附件)。
四、招聘方式
(一)招聘采取筆試+面試方式進行;
(二)護理專業面試分為專業知識與綜合素質測評、實踐技能測評兩部分。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賀蘭縣衛生健康局微信公眾平臺(賀蘭健康云)公開發布。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為2024年7月22日8:00至7月28日17:30。應聘者須在以上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名,7月28日17:30報名系統準時關閉。
1.報名方式。采取線上報名方式,登錄(https://nxrczp.zhaopin.com/),進入“寧夏人才招聘平臺”完成報名。不接受其他形式報名。為保證系統順暢及較強兼容性建議使用谷歌或360瀏覽器登錄(選擇極速模式),每位應聘者只能應聘一個崗位。
2.資格初審。按照招聘崗位條件及招聘要求,對應聘者報名資料進行資格初審,并通過打電話、發送短信等方式向考生進行初審結果確認。
3.資格復審。擬定于2024年8月(以具體通知時間為準)在銀川文化城3區2棟人才集團201進行。應聘人員參加資格復審須提交以下資料:登記表、告知書、承諾書、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執業資格證、職稱證等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
4.資格復審合格的擬參加考試人員名單在賀蘭縣衛生健康局微信公眾平臺(賀蘭健康云)微信公眾號公示。
(三)筆試和面試
1.筆試
資格審查合格的應聘者參加筆試。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內容包括:公共知識試題,占筆試成績30%;專業知識試題,占筆試成績70%。測評時間為90分鐘,分值為100分。
筆試開考比例(通過資格審查人數和招聘人數之比)一般不低于3:1。未達到筆試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人數或取消招聘崗位。對特殊行業、緊缺專業、學歷層次要求高、難以形成競爭或工作地點相對偏遠的崗位,經賀蘭縣醫療健康總院及相關單位研究審核同意,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按實際報考人數開考。
2.面試
按照面試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3:1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各崗位面試人員。對特殊行業、緊缺專業、學歷層次要求高、難以形成競爭或工作地點相對偏遠的崗位,筆試按規定流程的,經賀蘭縣醫療健康總院及相關單位研究審核同意,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按實際報考人數開考的,達不到上述面試人數比例的,按實有人數進行面試。如因資格審查不合格等其他原因被取消面試資格,該崗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員。
(1)非護理專業面試方式為綜合面試,采用半結構化方式進行。重點測評考生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等方面內容。面試時間為10分鐘,分值為100分。
非護理專業總成績為面試成績。
(2)護理專業面試分為專業知識與綜合素質測評、實踐技能測評兩部分:
①專業知識與綜合素質測評
專業知識與綜合素質測評采取半結構化方式進行,重點測評考生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等方面內容。面試時間為10分鐘,分值為100分,占面試總成績的70%。
②實踐技能測評
實踐技能測評主要考核護理基本操作,面試者須在測評項目規定時間內完成操作考核。分值為100分,占面試總成績的30%。
護理專業面試總成績=專業知識與綜合素質測評成績×70%+實踐技能測評成績×30%。
總成績按照四舍五入原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3.確定體檢人員
根據面試總成績,按照體檢人員與招聘崗位人數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面試總成績出現并列時,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體檢人員,筆試成績也相同的組織加試。
(四)體檢和考察
1.體檢
(1)體檢工作由銀川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組織實施,賀蘭縣醫療健康總院監督小組進行全程監督。
(2)體檢須在縣級以上綜合公立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行業有關規定執行。
(3)進入體檢的應聘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全部體檢項目,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
(4)招聘單位或應聘者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經與招聘單位確認,可以申請復檢1次,復檢應安排在不低于原體檢醫療機構級別的其他醫療機構進行,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應聘者申請復檢的,復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復檢。
(5)體檢合格的應聘者確定為考察人選。未按要求完成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2.考察
(1)考察工作由銀川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負責組織實施,招聘單位監督。
(2)考察工作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審核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與考察人選面談等方法,廣泛了解考察人選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工作學習表現、個人誠信等情況,并對應聘者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3)考察中發現應聘者存在本公告中所列不得應聘相關情形的,不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以及其他不宜進入事業單位工作情形的,經賀蘭縣醫療健康總院相關單位研究確定后,取消應聘資格。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可暫緩作出考察結論。自暫緩作出考察結論之日起90日內,上述調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終結的,一般應終止招聘程序。
(五)公示及聘用
綜合考試總成績、體檢結果及考察結果,確定相關崗位擬聘用名單。名單在賀蘭縣衛生健康局微信公眾平臺(賀蘭健康云)公示。經公示無異議者,賀蘭縣醫療健康總院成員單位自行安排辦理入職。
六、相關要求
(一)聘用形式。本次自主公開招聘人員通過考察并體檢合格后,與各用人單位直接簽訂勞動合同,確立勞動關系,并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之內。試用期滿后經醫院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二)保密工作。命制試題工作由非招聘單位以外的專家命題,全程可監督的情況下進行。考試題本使用完畢后,當天在監督下密封,不得私自留存、復印或私自傳遞導致失密、泄密。
(三)回避制度。凡與招聘單位相關人員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第六條所列親屬關系的人員,必須回避。評委和工作人員如有涉及《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第二十七條情形的,均應回避,以保證招聘考試的客觀公正。
(四)加強監督。賀蘭縣醫療健康總院成員單位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公開招聘工作,加強對公開招聘工作的監督。
(五)考生自報名至擬聘用人員公示(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期間,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聯絡,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負。
(六)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制作也不提供筆試復習資料,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七)在體檢和考察環節,應聘者出現體檢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棄權等情形,取消應聘資格。在招聘過程中,應聘者弄虛作假,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一經發現,取消應聘資格;如已經聘用,解除聘用關系。
七、關于崗位遞補
1.在體檢、考察、公示及聘用階段因應聘者自愿放棄或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空缺崗位,從報考同一崗位且考試總成績不低于60分的應聘者中,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規定依次遞補。
2.個別崗位在體檢、考察、公示及聘用階段因應聘者自愿放棄或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空缺崗位,不滿足上述1中所述條件,可從報考其他相近崗位或符合招聘要求報考其他崗位的,且考試總成績不低于60分的應聘者中調劑遞補。
3.體檢、考察、公示及聘用階段因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或不符合聘用條件,核實后取消應聘資格,出現的空缺崗位,按照上述1、2所述情形依次遞補。
八、咨詢與監督
咨詢電話: 13389510201
監督與投訴電話:0951-806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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