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瀘州市江陽區教研培訓中心考調工作人員4人公告
來源:瀘州市江陽區人民政府
2024-07-30 09:46:37
關于瀘州市江陽區教研培訓中心公開考調工作人員的公告
根據江陽區教育事業發展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瀘州市江陽區教研培訓中心擬公開考調工作人員4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生須知
考試信息在瀘州市江陽區人民政府網站“政務公開”欄目的“招考錄用”欄下設的“其他考試”欄公布(https://www.jiangyang.gov.cn/zwgk/fdzdgknr/rsjzkxx/qtks)。因報考者不主動、不定期、不在《公告》約定時間內登錄瀘州市江陽區人民政府網查閱考試動態,導致本人未參加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核、遞補、調動的,責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擔。
二、考調崗位、名額及要求
本次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崗位4個,考調人數4人。其中崗位、名額及報考條件詳見《瀘州市江陽區教研培訓中心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崗位要求表》(附件1)。
三、考調條件
(一)考調對象和范圍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應崗位條件的人員。
(二)考調對象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崗位職責。
3.身份要求:在編在職教師或教研員。
4.工作經歷:從事學校中層及以上管理工作或縣區級專、兼職教研員1年以上且從事本學科教學8年以上,符合所在地調出條件的規定,近兩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合格及以上。
5.工作業績(須同時具備下列三條):
(1)所任班級教學質量在區域同類學校中領先;
(2)任教以來至少主研一項區級及以上科研課題;
(3)任教以來至少承擔過一次市級及以上專題講座(或研討課、優質課等)。
6.具備公告考調崗位要求的報考條件(詳見附件1)。其中:學歷以畢業證書記載為準;專業以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記載為準;資格證書以實際取得的有效證書為準。
7.年齡:符合公告及附件1相應崗位條件要求,時間計算到報名時間最后一天,以有效居民身份證記載為準。
8.須現工作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審查意見。
9.應當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明確的相關回避規定。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試用期內、最低服務年限未滿或其他原因尚未轉正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或影響期未滿的;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4.按照《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
5.其他不符合報考條件或違反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四、考調程序
(一)報名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
2024年8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2.報名地點
瀘州市江陽區黨政大樓(江陽區星光路6號)三樓區教育體育局會議室。
3.報名所需材料
(1)《瀘州市江陽區教研培訓中心公開考調教研員報名登記表》一份(附件2,A4紙雙面打印,并務必親筆簽名,否則將不予認可所提交的相關報名材料);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中小學一級教師及以上職稱資格證書(審原件收復印件);
(3)近兩年個人年度考核表復印件(需加蓋現工作單位鮮章);
(4)須現工作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審查意見(附件3),不能提供的,將不予審核通過;
(5)現工作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附件4);
(6)工作業績證明材料,其中考生為在編在職教師的,報名時需提供工作業績證明(附件5,縣區統一組織考試的科目達到同類學校的前三分之一排名,由區縣教研機構出具證明;任教小學一二年級語文、數學教學或任教中小學美術的教師,由所任教學校出具教學質量優秀的證明);
(7)個人自薦材料1份;
(8)符合加分條件的各類獲獎證明材料(審原件收復印件)。
4.報名注意事項
(1)每人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2)準確填寫報考學校、崗位編碼及崗位名稱。
(3)若沒有職稱證書,須提供相應崗位要求的職稱任職資格文件復印件一式一份(任職資格文件復印件上須簽“此復印件與原件一致”,經辦人簽字并加蓋文件出處單位公章)。
考生因個人原因不能親自到場參加報名的,可以委托他人代為辦理,但需提交考生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委托書(載明委托事項和原因,委托人、受委托人須各自加蓋指印)及委托人與受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5.資格審查
在報名時,由區教育體育局負責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審查合格人員于2024年8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憑報名時的有效身份證到江陽區教育和體育局人事股(瀘州市江陽區星光路6號江陽區黨政大樓3樓305室)領取《準考證》。
報考人員最終是否符合所報崗位條件要求,將由報名后資格審查、考核中的復核和公示結束后組織人社部門審核確認的結果最終確定。資格審查貫穿公開考調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考調資格,且后果自負。
(二)考試
1.經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參加考試。
2.考試方式。
考試方式為筆試+面試。
(1)筆試
①資格審查合格者參加筆試。
②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及排名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相關事宜將在筆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公布。
③筆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2)面試
①面試人員確定:按考調計劃數3:1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確定進入面試,若達不到3:1的,報考該職位(崗位)所有筆試人員一并確定進入面試〕。
②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面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考生面試成績低于80分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體檢,不能確定為調動人員。
③面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3.加分
(1)加分類別及分值
①賽課:參加國家級賽課并獲得獎項的,均加5分;參加省級賽課獲得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分別加4分、3分、2分;參加市級賽課獲得一等獎、二等獎的,分別加2分、1分。
②職工綜合技能大賽(不包括單項比賽):參加國家級職工技能大賽并獲得獎項的,均加5分;參加省級職工技能大賽獲得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分別加4分、3分、2分;參加市級職工技能大賽獲得一等獎、二等獎的,分別加2分、1分。
③國家級、省級人才計劃入選者分別加5分、4分。
④全國、省級特級教師分別加5分、4分。
⑤具有正高級職稱的加5分。
⑥政府教學成果:參加國務院教學成果并獲得獎項的,均加5分;參加省政府教學成果獲得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分別加4分、3分、2分;參加市政府教學成果獲得一等獎、二等獎的,分別加2分、1分。
(2)同一類別的取最高獎項,不累計加分;不同類別的可累計加分。
(3)所有比賽,必須是市級及以上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直屬業務主管部門組織的賽事,不包括各類專業協會和民間組織(以證書公章為準)。
(4)如果賽事設置了特等獎,特等獎視為一等獎計算加分。
(5)非上述所列項目,不予加分。
4.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70%+加分。綜合成績在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公布。
(三)體檢及考核
1.體檢人員的確定: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照崗位招聘人數依次等額確定體檢對象(綜合成績并列的,按照面試成績高低確定排序,面試成績仍然并列的,再次組織面試進行篩選)。面試中違規違紀被取消面試成績或面試資格的人員、未參加面試的人員、未達到面試成績合格線的人員,不能確定參加體檢。
2.體檢組織及標準:體檢應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
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書面復檢要求,復檢應在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考生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視為自動棄權。
(四)考核: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考核,考核內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失信被執行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復核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作出考核合格與否的結論。對考核發現不符合要求、反映較差以及有嚴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暫緩直至取消考調資格。
(五)遞補:因體檢、考核不合格或個人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空額,有遞補對象的,按規定依次遞補一次。
(六)公示與調動
對考試、體檢、考核合格的人員,在瀘州市江陽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s://www.jiangyang.gov.cn/zwgk/fdzdgknr/rsjzkxx/qtks)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考調資格。一經公示后,因各種原因產生的空額,均不再遞補。
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按規定程序辦理調動等有關手續。
此次公開考調的人員,實行最低服務期制度,在考調單位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
五、紀律監督與相關注意事項
(一)本次考調嚴格按照中央、省、市和區關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關規定進行。如發現違反干部人事紀律的現象,可向江陽區紀委監委舉報或申訴。
(二)為確保考調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考調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報考者必須嚴格執行相關紀律。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人員,經查實,取消其考調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三)請考生在報名時留下常用電話號碼,在整個公開考調期間務必保持通訊暢通,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系造成的后果,責任由考生本人負責。
(四)本次公開考調除體檢費自理外,不收取其它費用。
六、公告解釋權
本公告由瀘州市江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瀘州市江陽區教育和體育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政策規定執行。
政策咨詢電話:0830-3123593
監督電話:0830-3123723
撥打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30
附件:
瀘州市江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瀘州市江陽區教育和體育局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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