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海市體育局直屬事業單位面向本市專項招聘優秀運動員公告
來源: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07-30 14:22:22
上海市體育局直屬事業單位2024年面向本市專項招聘優秀運動員公告
根據《上海市體育局關于印發<上海市優秀運動員選調、引進管理辦法>的通知》(滬體人〔2020〕49號)和《上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滬人社規〔2019〕15號)的有關規定,經批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市體育局直屬事業單位2024年面向本市專項招聘優秀運動員63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一)具有本市常住戶口,已入選上海市青少年體育后備人才庫。
(二)已在本市優秀運動隊試訓,且試訓合格。
二、招聘崗位
市體育局部分直屬事業單位崗位(招聘簡章見附件1)。
三、招聘崗位的基本條件
(一)熱愛祖國,熱愛體育事業,作風正派,未受過刑事處罰,符合政審要求。
(二)符合相關項目所合適的招聘年齡。一般不低于15歲(跳水項目除外),不超過23歲(2001年1月1日至2009年1月1日期間出生)。特別優秀者可適當放寬。
(三)運動成績標準:
1.奧運會、世界錦標賽、世界杯(總決賽)須取得前八名。
2.奧運會、全運會項目小項運動成績須取得全國最高水平及以上級別比賽前八名,全國青年、全國青少年最高級及以上級別比賽前八名。
3.跳水項目奧運會、全運會小項運動成績須取得全國少兒最高級比賽前三名。
4.智運會項目小項運動成績須取得全國最高水平及以上級別比賽前八名,全國青年、全國青少年、全國少兒最高級及以上級別比賽前六名。
5.經過專家評定具有特殊體育天賦的優秀人才。
以上運動成績原則上兩年內有效,團體或集體項目須為主力隊員。
(四)健康狀況、身體機能及專項能力須達到相應水平。
(五)具備與其年齡相符合的文化水平、基礎知識和學習能力。
四、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符合條件并有報考意向的運動員,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成績證明、成績冊、秩序冊、注冊證明等證件原件、復印件和報名表(附件2),于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9日(9:00至16:00)前往報名處(具體地址和聯系方式見附件3)報名。招聘單位對接收的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結果將通過電話或網上匯總公布形式向應聘人員反饋。
(二)測試方法和內容
1.本次專項招聘測試包括文化測試、形態機能測試和專項測試。文化測試主要測試運動員的文化水平,形態機能測試主要測試運動員的身體機能水平,專項測試主要測試運動員的專項運動能力(高三在讀及接受過更高層次教育人員文化測試免測,非奧項目運動員形態機能測試和專項測試免測)。
2.文化測試、形態機能測試、專項測試按順序依次開展,每項測試滿分均為100分,得分為60分以下視為不合格,前一項測試不合格,不進入下一項測試(符合文化測試、形態機能測試、專項測試免測條件的運動員,此項測試得分為100分)。
3.招聘單位結合應聘人員的測試成績及具體表現,對應聘人員進行綜合評估,綜合評估滿分為100分,得分為60分以下視為不合格。
4.招聘單位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程序人員名單。總成績滿分100分,其中文化測試成績占比15%,形態機能測試成績占比15%,專項測試成績占比50%,綜合評估成績占比20%。
(三)體檢和考察
體檢標準按照《上海市優秀運動員選調體檢標準》,由市體育局統一組織前往本市二級甲等以上醫療機構體檢。
考察由各招聘單位組織,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和誠信記錄。
(四)公示和聘用
根據測試、體檢、考察結果,擬錄用人員名單于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海市體育局網站上公示。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等相關手續;公示有異議、影響聘用的,根據查實結果確定是否聘用。
五、聯系電話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
1.上海市競技體育訓練管理中心 60199917
2.上海市競技體育訓練管理中心(足球項目) 68782920
3.上海市競技體育訓練管理中心(花劍項目) 68681389
4.上海棋院(上海市棋牌運動管理中心) 62566148
監督電話:12333(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63275330(市體育局)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上海市體育局
2024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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