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六期浙江麗水龍泉市醫療衛生事業單位人才引進28人公告
來源:龍泉市人民政府
2024-07-31 09:09:49
2024年第六期龍泉市醫療衛生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等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引進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才28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計劃
本次人才引進計劃共28名,具體引進單位、崗位、人數和報考崗位所需的資格要求等詳見附件1《2024年第六期龍泉市醫療衛生事業單位人才引進計劃表》(以下簡稱計劃表)。
二、引進對象
報考人員除應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資格要求(詳見計劃表)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能堅決貫徹黨的路線和方針政策;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
4.具備適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為35周歲及以下(1988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6.龍泉市內國有企業在職人員報考需經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龍泉市外委培生報考需經委托培養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龍泉市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及委培生不得報考;
7.須具有各引進崗位要求的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通過自學考試、成人教育、廣播電視大學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考試的人員,在2024年7月30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可按社會人員報考。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報考崗位所需的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截至2024年7月30日,現役軍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8.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等違紀違規行為且尚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屬于《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規定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9.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引進單位工作人員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第六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詳見:http://www.mohrss.gov.cn/xxgk2020/fdzdgknr/zcfg/gfxwj/rcrs/201910/t20191023_337408.html);其他需要回避的情形按相應規定執行;
10.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其他要求。
三、引進辦法和程序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測試、嚴格考察、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具體程序:
(一)報名
1.報名形式:網上報名
2.網上報名時間:
從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13日17時(逾期將不再受理報名)
報考人員掃描以下二維碼進行在線報名:
在線報名成功后,還需將報名材料電子版用壓縮包形式以“姓名+引進單位(引進崗位)”命名于2024年8月13日17時前發送至相應引進單位電子郵箱(電子郵箱見計劃表,逾期將不再受理報名)。只進行在線報名,而不將報名材料發送至相應引進單位電子郵箱的視為無效報名,每位報考人員限報考一個崗位。
3.報名材料:
①《2024年第六期龍泉市醫療衛生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報名表》(自行下載附件2,照片可采用“粘貼個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后彩色打印”形式);
②個人簡歷;
③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件;
④學歷、學位證書;
⑤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⑥有關資格證書;
⑦有關獲獎榮譽證書;
⑧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已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提供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未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同期畢業的留學人員未取得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承諾。
⑨留學人員需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www.cscse.edu.cn)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龍泉市內國有企業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龍泉市外委培生提供委托培養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二)資格初審
網上報名期間,同時進行資格初審,并及時告知初審結果。資格初審通過的,不能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報名期限內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
本次引進不設開考比例,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在資格復審合格后直接入圍面試。
(三)資格復審
面試前,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須攜帶前文所述報名材料原件及復印件,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由引進單位或主管部門組織實施,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報考人員保持通訊暢通。資格復審合格者,領取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相關崗位不再遞補。
(四)面試
面試形式為結構化面試。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為面試成績不合格,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通過資格復審的入圍面試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的,相關崗位不再遞補。
考生憑本人面試通知書和有效期內身份證件原件,按面試通知書上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為放棄面試。
(五)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面試結束后,根據面試成績按引進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在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若面試成績相等,另行組織加試),并在龍泉市政府網上予以公布。若引進崗位面試成績合格人數少于崗位計劃數,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六)體檢、考察
體檢工作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公務員體檢政策執行。體檢費用考生自理。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報考人員保持通訊暢通。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
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執行,由引進單位或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體檢、考察工作實施前,國家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引進是否聘用的依據。報考人員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不宜聘用的,在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并在龍泉市政府網公布。
(七)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察合格,擬聘用對象在龍泉市政府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不影響聘用的,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后,相關崗位不再遞補。
擬聘用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資格。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含同期畢業的國外留學人員)憑畢業證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辦理聘用手續,不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報考崗位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本次引進崗位聘用實行最低服務年限制度,在龍泉市衛生系統服務期不少于5年(不包含規培期)。2023屆、2024屆畢業生聘用滿2周年后仍未取得相應專業崗位執業資格或初級資格的,將予以解除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項
1.各引進崗位所需專業由引進單位(主管部門)根據崗位特點參考《2024年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設置及審查認定。對于未列入參考目錄的專業,由引進單位(主管部門)按專業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則把握。對報考崗位、學歷、所需專業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詢的,請報考人員直接與引進單位聯系(聯系方式見附件1)。
2.學歷和學位所對應的專業均需與崗位要求的專業一致。
3.資格審查貫穿引進全過程,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報考資格且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請考生自報名之日起到引進工作結束,確保報名填寫的手機號碼暢通,如有更改,及時告知引進單位。
4.引進過程中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有關規定執行。
5.本次引進不指定復習參考用書。中共龍泉市委人才科技工作領導小組人才工作辦公室、龍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龍泉市衛生健康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針對本次引進考試的輔導培訓。
6.在引進工作組織實施過程中,如因不可抗力需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廣大報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7.本次引進工作的有關事項將在龍泉市政府網(http://www.longquan.gov.cn/)公布公示,請各考生密切關注。
8.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龍泉市衛生健康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各引進單位咨詢電話詳見計劃表,龍泉市衛生健康局0578-7262763
監督電話:龍泉市紀委監委派駐第七紀檢監察組0578-7763729
中共龍泉市委人才科技工作領導小組人才工作辦公室
龍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龍泉市衛生健康局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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