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內蒙古牙克石市事業單位引進人才106人公告
來源:呼倫貝爾人才網
2024-08-01 09:19:33
2024年牙克石市事業單位引進人才公告
為加快推進高素質專業化人才隊伍建設,滿足我市事業單位發展和實際工作需要,依據《牙克石市人才引進若干措施(試行)》《牙克石市2024年事業單位引進人才工作實施方案》,組織開展2024年牙克石市事業單位引進人才工作,現公告如下:
一、引進計劃
本次計劃引進人才106名。引進人才崗位和條件詳見《2024年牙克石市事業單位引進人才崗位需求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需求表》)。
二、引才條件
(一)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自覺維護民族團結進步;
(4)品行端正,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熱心服務基層;
(5)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
(6)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2.學歷、職稱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我市急需緊缺專業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畢業生。在國(境)外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其畢業院校須為2024年QS世界大學排名前1000名的高校,且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所學專業參照國內相關或相近專業所學主要課程確定,并符合用人單位需求;
(2)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專業符合用人單位崗位需求,優先引進學科帶頭人。
3.年齡條件:
全日制本科學歷學位的畢業生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8年8月7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畢業生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83年8月7日以后出生),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不超過45周歲(1978年8月7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不超過50周歲(1973年8月7日以后出生)。
4.符合用人單位需求的學歷、學位及其他資格條件取得時間為報名開始日之前(2024年畢業的本科、研究生學歷、學位取得時間:本科生2024年8月31日前、研究生2024年10月31日前)。
(二)以下人員不得報名:
1.在讀的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包括2024年8月31日前畢業的本科生和2024年10月31日前畢業的研究生);
2.現役軍人;
3.試用期內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4.牙克石市范圍內在編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6.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7.被辭退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8.應聘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牙克石市事業單位引進人才工作方案(試行)》所列回避關系崗位的人員;
9.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實施步驟
(一)報名
1.報名采取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9日17:00前。報名人員報名前務必與用人單位溝通確認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和所需報名相關材料,用人單位聯系方式見《崗位需求表》。報名人員須登錄呼倫貝爾人才網(網址:http://www.hlbrrc.com.cn)牙克石市人民政府網站(網址:http://www.yks.gov.cn),由公示公告欄下載《2024年牙克石市事業單位引進人才報名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表》)并按要求填寫相關信息,于報名時間截止前(2024年8月9日17:00前)將《報名表》和報名材料原件(或復印件)的掃描件(《報名表》和報名材料原件的掃描件須按報名所需材料順序整理成一份PDF文件,文件命名為“姓名+單位名稱+崗位序號”。電子照片不含在PDF文件內,單獨發送)發送至用人單位指定的網絡報名電子郵箱(網絡報名電子郵箱見《崗位需求目錄》),同時電話告知工作人員。
2.報名所需材料:
(1)《報名表》(附件2);
(2)學歷學位證書、在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不接受以專升本學歷學位、第二學位專業、輔修專業報考;在國(境)外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成績單復印件和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標注本人姓名和證件相關內容翻譯名稱);
(3)專業技術職稱證書、職業(技能等級)或執業資格證書;
(4)身份證(有效期限內臨時身份證);
(5)專利、科研成果以及獲獎情況證明材料;
(6)引進條件要求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身份的,需提供本人所在黨支部所出具的證明;
(7)其他能夠證明符合引進條件的材料;
(8)《回避承諾書》(附件3);
(9)近期正面免冠藍底彩色電子照片。
3.報名人員應認真閱讀或咨詢相關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供報名所需材料,并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清晰度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和不清晰而影響資格審查的,責任自負。
4.每位報名人員只能報一個崗位,凡報兩個及以上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
5.報名人員為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牙克石市在編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除外)須提交本人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和人事綜合管理部門(組織部門或人社部門)已過試用期及最低服務年限的證明和同意報名的證明;企業職工簽有勞動合同的,須提交本人所在企業同意報名的證明。
(二)資格審核
1.資格審核工作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會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進行,與報名工作同時開展。主管部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后按照管理權限分別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審核時間為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10日18:00。報名時間截止后(截止時間:2024年8月9日17:00),資格審核不再進行受理。
資格審核結果由用人單位電話及發送郵件告知報名人員,對報名資料不全或有疑問的,報名人員須進行材料補充或作出說明;通過資格審核的報名人員不得再修改報考單位和報考崗位等報名信息;資格審核時間截止前(截止時間:2024年8月10日18:00)未通過資格審核的報名人員,由用人單位告知未通過審核的理由,可重新申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材料提交截止時間為2024年8月11日上午11:00,屆時仍未通過資格審核,將不能再修改報考單位和報考崗位等報名信息。
2.資格審查貫穿引進人才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中發現引進人員有違規違紀、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引進崗位條件等情況的,一律取消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3.本次引進人才工作各崗位均不設開考比例。
4.凡資格審核通過人數超過30人的崗位,加試筆試(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試卷)環節。筆試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筆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四舍五入),不計入人崗相適評估認定成績。同一崗位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30人進入人崗相適評估認定環節(若因末位筆試成績并列而超過30人的,可同時進入評估認定環節)。進入評估認定環節人員由各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在牙克石市人民政府網公布。
(三)人崗相適評估
1.評估認定方式。
人崗相適評估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評估方式按照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制定的引進人才實施方案進行。
評估認定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負責通知。
人崗相適評估過程(含加試環節)由紀檢部門進行全程監督,評估認定成績現場評定和公布。
2.評估認定成績。
評估認定成績滿分100分,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四舍五入),設置最低合格分數線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下一個環節。
引進人才計劃內同一崗位評估認定成績末位出現并列情況時,另行加試確定,加試形式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確定。
按照每個崗位評估認定成績由高到低順序和崗位計劃引進人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選,并在牙克石市人民政府網進行公示。
(四)體檢、考察
1.體檢工作由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理。
2.對于放棄體檢、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和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報考人員取消引進資格。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以申請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并以復檢結論為準。
3.體檢合格的人員進入考察環節。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負責組織實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主要內容包括擬引進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況,一般采取政治審查、個別談話、實地走訪、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被考察人員面談等方式,并形成具體的考察報告。考察過程中不合格或棄權的,取消其引進資格。
4.人事檔案審核。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審核體檢、考察合格人員的人事檔案。
(五)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合格的擬引進人員在牙克石市人民政府網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引進的,由用人單位辦理引進人才聘用手續。對有影響引進的問題并查實的,取消其引進資格;對有影響引進的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引進,待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查實后,由主管部門黨委(黨組)決定是否引進。
擬引進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資格:
(1)2024年的畢業生未能如期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
(2)辦理聘用手續前,已被其他機關事業單位新錄(聘)用的或錄取為全日制學生的;
(3)在引進人才工程中有信息不實、條件不符、弄虛作假等影響聘用的。
(六)遞補
本次引進人才工作對在成績公布、體檢、考察、人事檔案審核以及擬引進人員公示等環節出現缺額的崗位,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黨委(黨組)研究決定是否進行遞補,如需遞補應按照同一崗位評估認定成績60分以上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進行遞補。聘任通知下發后不再進行遞補。
(七)試用期制度
引進人才納入事業編制管理,實行試用期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即享受相關待遇。引進人員屬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引進人員,試用期一般不超過3個月,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試用期結束后,由主管部門對引進人才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辦理試用期滿相關手續;考核不合格的,辦理解聘手續。
(八)服務期制度
引進的人才3年內不得調離本單位,5年內不得調離牙克石市。對無正當理由放棄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務年限的,將記入本人人事檔案和誠信檔案。
四、支持政策
1.引進的人才按照《牙克石市人才引進若干措施(試行)》進行分類認定,符合條件的引進人才按規定享受安家費、租房補貼、購房補貼、配偶就業和子女入學等待遇。
2.引進人才按照副高級以上職稱條件報考的,其專業技術職務可不受單位原有崗位數額和本人原聘任職務限制,聘任到相應崗位,并按照相應專業技術職務核定工資待遇。
五、紀律監督
本次事業單位引進人才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察機關(派駐紀檢監察組)和社會監督,一經發現違規違紀問題線索、信訪舉報,按有關規定移交紀檢監察機關處理。設立監督舉報電話:牙克石市委組織部0470-7206466、牙克石市人社局:0470-7306580。
六、其他事項
(一)本次引進人才工作不收取任何費用。
(二)本次引進人才考試及評估不指定復習范圍,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社會上出現的假借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引進人才工作無關。
(三)在引進人才工作過程中,報名人員務必保持通訊暢通,若因個人原因造成信息溝通不暢而影響引進的,按自動放棄處理,后果自負。
(四)崗位資格條件、資格審查情況等咨詢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聯系方式詳見《崗位需求目錄》。
(五)本次引進人才工作有關程序、步驟、要求等如需作出調整,屆時將及時在牙克石市人民政府官網發布相關公告,請報名人員隨時關注。
(六)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牙克石市委組織部、牙克石市人社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牙克石市委組織部0470-7202640、牙克石市人社局0470-3941030。
牙克石市事業單位引進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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