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廣東汕尾市市直學校招聘教師13人公告
2024年汕尾市市直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加強汕尾市教育人才隊伍建設,補充市直學校緊缺學科教師,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令第301號)的規定,經研究,汕尾市市直學校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黨管干部、黨管人才的原則;
(二)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原則;
(三)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四)堅持公開招聘、程序規范、接受監督的原則。
二、招聘單位簡介
詳見附件3。
三、招聘崗位
詳見《2024年汕尾市市直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1)。
四、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具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年齡、學歷(學位)、專業等條件(詳見附件1);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2.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被開除公職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3.近兩年內,在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
4.已被我市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且原錄(聘)用單位規定最低服務年限、未滿服務年限的(服務年限計算從開具行政介紹信起至本次招聘報名結束日止);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法律、法規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五、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為汕尾市事業單位編制人員。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按規定辦理轉正手續,兌現相應待遇;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符合汕尾市人才政策條件的人員,除執行國家及省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外,經考核合格的可享受相關人才待遇。
六、報名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應聘人員請于2024年8月5日9:00至8月9日16:00登錄報名系統(https://bm.gd-pa.cn/dzsys/swksy)進行網上報名。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
報名程序:
(一)提交個人報考信息。考生應認真仔細閱讀本公告(含所有附件),準確理解把握報考崗位的資格條件,確認本人條件完全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后在本公告規定的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按要求如實填寫提交個人報名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30KB以下)。
考生務必保存好本人的報名賬號、密碼。
(二)打印準考證。報名信息提交確認成功后,考生應于2024年8月14日9:00起登錄報名系統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準考證是考生參加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各個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考生參加筆試、資格審核、面試、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與報名時一致)。
“報名系統”不具備資格審核功能,考生是否完全符合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要求,以面試前的資格審核意見為準。
七、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筆試+面試”方式進行。
(一)筆試
1.筆試時間:2024年8月18日9:00-11:00
2.筆試科目:通用能力測試(教育類)
筆試具體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
3.筆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
4.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在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報名系統公布。屆時考生可憑本人身份證號碼和準考證號碼在報名系統直接查詢。
(二)面試資格審核
1.面試資格審核。面試前,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將對入圍面試人員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具體條件進行現場資格審核。在筆試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根據成績高低和崗位招聘人數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資格審核對象。如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最后一名入圍考生出現名次并列,且經面試資格審核均合格的,則一并列為面試人選參加面試。如同一崗位筆試成績合格應聘人員未達1:3比例的,按筆試合格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資格審核貫穿本次招聘全過程。
2.面試資格審核的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事項將在汕尾市教育局門戶網站另行公告。
面試資格審核對象未按規定時間參加審核的,視為自動放棄;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在資格審核結束之日前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面試資格。因面試資格被取消導致面試人選出現空缺的,所缺名額將在同一崗位筆試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面試資格審核對象。
3.通過面試資格審核合格確定為面試人選的名單,將在面試資格審核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在汕尾市教育局門戶網站公布。
(三)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或說課方式進行。面試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工作規范(試行)》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1.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2.面試時間、地點及具體事項將在汕尾市教育局門戶網站另行公告。
(四)考試綜合成績計算
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如同一崗位應聘人員綜合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則以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主評委評分仍然相同的,則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另行組織面試。
八、體檢與考察
按招聘崗位,根據考試綜合成績由高至低等額確定體檢人員、考察人選。體檢、考察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實施。
九、公示與聘用
對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汕尾市教育局門戶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或有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十、遞補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在7個工作日內進行遞補:
(一)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選未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
(三)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導致不能聘用的;
(四)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的。
遞補人選應當從同一崗位綜合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產生,并按照本公告有關體檢、考察、公示等規定辦理。
遞補工作原則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內完成。
十一、其他事項
(一)報考者須誠信報名,如實提交報考材料。凡提交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考試或聘用資格,并記入個人誠信檔案。對惡意報名、攻擊報名系統等行為的,將按照考試違紀違規有關規定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二)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考試資格;且考生報名與考試時必須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
(三)考生若被聘用,須保證按時報到,且承諾在招聘單位服務5年以上。違背承諾的將記入個人誠信檔案,并從違背承諾當月起兩年內不得報考我市事業單位考試。
(四)國內普通高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2024年應屆畢業生(非在職)須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在境內就讀的中外合作辦學2024年應屆畢業生(非在職)須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其他應聘人員須于本公告報名結束日(即2024年8月9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五)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于本公告報名結束日(即2024年8月9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還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
(六)報考者須按《廣東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的對應專業進行報考;如所學專業未列入《廣東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范圍內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但考生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畢業院校或其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考生學位種類不等同于報考專業。
(七)參加服務基層項目期滿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按照原廣東省人事廳等九部門印發的《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發〔2007〕141號)相關規定享受加分政策。參加“三支一扶”服務期滿符合加分條件的須于報名結束日(即2024年8月9日)前取得相應的合格證書。
加分資格審核的具體事項將在汕尾市教育局門戶網站另行公告。
(八)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基數。
(九)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十)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違紀違規行為的,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追究責任。
(十一)本次招聘有關事宜將適時通過汕尾市教育局門戶網站公布,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
(十二)本公告如有不盡之處,由汕尾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汕尾市教育局:0660-3390663、0660-3390698
汕尾市教育局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