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西萍鄉市上栗縣公安局招聘輔警66人公告
來源:萍鄉市人事考試網
2024-08-01 11:21:54
2024年上栗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根據《江西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及相關規定,結合當前公安工作需求,上栗縣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具體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
此次計劃招聘輔警66名,具體招聘職位、人數、資格條件等詳見《2024年上栗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
二、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人崗相適”的原則。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心理素質和道德品行;
4.18周歲以上,45周歲以下(1979年8月1日至2006年7月31日期間出生,以本人身份證日期為準),各招聘崗位年齡以對應職位年齡要求為準。
5.勤務輔警應當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文職輔警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符合《江西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優先招聘條件的人員報考勤務輔警可以放寬至高中(中專)學歷。報考人員應在2024年7月30日前取得國家承認并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歷。其中,國家統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應屆畢業生如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學歷證書的,可按畢業時的學歷報考;
6.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
7.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體能素質;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江西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優先招聘條件的人員包括:
1、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和人民警察遺屬;
2、退役軍人、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救援人員;
3、獲得見義勇為稱號的人員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類或者政法類院校畢業生;
5、國家和本省規定的其他優先聘用情形。
上述人員報考時學歷為高中(中專)的,應當在勞動合同聘用期限內取得大專以上學歷;未取得的,合同期滿以后不再續聘。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受到刑事處罰或依據刑法被免予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處罰,或者曾被勞動教養、收容教養或者收容教育的;
3.曾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法違紀被原單位辭退解聘的;
4.因吸毒、賭博、賣淫嫖娼、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等行為受過行政處罰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活動的;
8.本人家庭成員或者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9.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10.曾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11.曾被開除團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
12.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3.其他按照國家規定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報考者不得報考《江西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第十五條規定的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人員所在部門,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關系的崗位。全省公安機關列入用人額度管理的在職輔警,不得報考。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網上報名、筆試、現場資格審查、體能測試、面試、體檢、政審、公示、崗前培訓及簽訂勞動合同等程序依次進行。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8月3日9:00至8月11日17:00。
2.報名步驟
(1)注冊報名。報名人員通過電腦登錄萍鄉市人事考試網(http://www.jxpta.com/col/col83005/index.html),進入考生注冊頁面,據實填寫報名信息并上傳電子照片等,進行誠信報名。
(2)實行誠信報考制度。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真實準確的個人信息、證件等資料,每個人僅限報考一個職位。因弄虛作假被取消招聘資格,或因提供不準確信息造成無法與報考人員聯系而影響招聘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3)網上繳費。報名信息提交的考生可進入繳費頁面進行繳費,繳費截止時間到8月11日17:00,繳費標準按照贛發改收費字〔2017〕340號文件規定為每人每科50元。考生完成繳費視為報名,未按要求進行繳費視為放棄報考。繳費之后,報考崗位不能更改或取消。
(4)網上打印準考證。報名的考生可于2024年8月14日9:00至8月17日9:30登錄萍鄉市人事考試網打印《筆試準考證》。《筆試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環節的重要憑證,請考生務必妥善保管。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打印準考證者視為自動放棄,不得參加考試。
(二)筆試
1.筆試內容:筆試科目《綜合基礎知識》,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分值100分,時間為120分鐘。考試內容:《習近平同志在中國共產黨第二十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內務條令》、《江西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公安基礎知識》等文件精神和省情、市情有關常識內容。本次考試筆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筆試時間、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3.報考人員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4.筆試成績公布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崗位招聘計劃數1:2的比例確定入闈資格審查人員。如未達到規定比例,將相應核減崗位招錄人數,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者一同進入資格審查,以上崗位如報考人數不足,視情相應核減。
(三)現場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實行誠信報名制度,網上報名時不進行資格審查,面試前將對入闈人員進行資格初審與復審。報名人員提交的學歷、專業、年齡等信息和相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有效。經審查,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或無法完成資格審查的,取消報名人員應聘資格,后果由報名人員自行承擔。
1.現場資格審查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資格審查所需資料如下:
(1)報名表(報名系統內下載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兩面);
(3)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4)學信網下載打印本人《教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
(5)本人近期(6個月內)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張;
(6)過渡期輔警需工作單位出具的過渡期輔警身份證明材料原件(加蓋單位公章)。
(7)符合優先條件的須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因資格審查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等原因產生的缺額,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1次。經遞補后,仍未達到擬入闈資格審查規定的比例時,則按實際人數進入體能測試。屆時以電話通知遞補入闈資格審查的考生,不再另行發布公告,請考生保持電話暢通,因電話無法接通等原因產生的責任由考生本人負責。
(四)體能測試
1、現場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參加體能測評。體能測試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執行,項目包括縱跳摸高、4×10米往返跑、1000米(男)或800米(女)長跑三項。文職輔警采取“三選二”的模式自主選擇。體能測評合格標準如下:
體能測評各項目標準如下,其中年齡計算時間截止到2024年7月31日:
(1)男子組
(2)女子組
備注: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步項目的測評次數為1次,10米×4往返跑項目測評次數為不超過2次,縱跳摸高的測評次數為不超過3次。體能測試有一項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2、體能測評前考生要進行適當鍛煉,評估身體狀況,考生應當根據個人身體狀況、自愿參加體能測試,如本人身體狀況欠佳、不能參加的,應主動放棄測試,否則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因考生身體狀況等原因不能參加、主動放棄測評的,應出具書面放棄聲明。
3、入闈體能測試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體能測評,未按要求參加體能測評的,視為自動放棄。
4、因體能測評不合格、考生個人原因不能正常參加測評及考生自愿放棄等原因出現缺額時,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遞補1次,遞補人員通過資格審查后參加體能測評。
(五)面試
體能測評合格的考生參加面試。面試名單、時間、地點屆時在發布公告的網站公布。面試方法為結構化面試,主要考察應聘對象的綜合分析、組織協調、語言表達、臨場應變、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等。時間12分鐘,滿分100分。
(六)計分辦法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七)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入闈體檢名單。報考文職輔警的,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報考勤務輔警的,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體檢環節安排涉毒檢測。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無特殊原因不按時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以提出復檢要求,復檢應當在接到體檢結論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只安排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未按時參加體檢或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復檢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
因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等原因產生的缺額,不再遞補。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八)考察政審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嚴格按照《江西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的規定,參照人民警察招錄要求,突出政治標準,對考生進行全面考察。
(九)公示
考察工作結束后,體檢、政審合格人員按照考試綜合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提交上栗縣公安局黨委批準后,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間,如對擬聘用人員有異議或其他問題,請以真實姓名反映,并提供必要調查線索。經調查屬實的,不予聘用。
(十)聘用
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十一)待遇
新聘用輔警試用期六個月,發放試用期工資,統一繳納五險一金。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正式評定層級,從次月起享受對應層級工資標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關系。
政策咨詢電話:0799-3661470(上栗縣公安局辦公室)
考務咨詢電話:0799-6791980(市人事考試中心)
監督電話:15979267383(縣公安局督察大隊)
上栗縣公安局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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