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蕪湖無為市城區學校選調教師90人公告
來源:無為市人民政府
2024-08-02 09:50:01
無為市2024年城區學校選調教師公告
根據《安徽省無為市倉頭學校撤并實施方案》和市委編委批復的選調計劃,為優化城鄉師資配置,解決城區部分學校教師緊缺問題,保障城區學校教學需求,經研究,決定2024年城區中小學面向農村中小學公開選調90名在編在崗教師。現就選調工作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
第一類:面向倉頭學校教師,選調計劃分學科按實際報考總人數的70%比例四舍五入確定;分學科報考人數不足2人的納入綜合科,綜合科的選調計劃按報考綜合科的70%比例四舍五入確定。主要定崗到城區初中、小學。具體計劃及崗位在報名結束后、考試之前公布。
第二類:面向全市其他農村中小學(不含襄安中學、城區中心學校所轄學校,下同)選調教師,具體崗位待第一類報名結束后、考試前公布,并由單位組織報名。
二、選調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本市農村中小學在編在崗教師。
(二)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身心健康,能勝任教學工作。
倉頭學校教師報考,年齡、參加工作時間不限,具有報考學段相應及以上教師資格,所報崗位學科應與所學專業或教師資格學科或專業技術資格證學科一致;報考第二類須具備的條件為: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證為準),2019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原農村高中撤并學校教師報考,年齡、參加工作時間不限。具有報考學段相應及以上教師資格,所報崗位學科應與所學專業或教師資格學科或專業技術資格證學科一致。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名: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近5年內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或者非試用期內不定等次的;
6.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應當回避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符合報考情形的。
不得報名情形的計算時間截至選調公告發布之日。
三、選調程序
選調工作按照發布公告、報名和資格初審、公布選調崗位、考試、資格復審、公示和自主擇崗、審批和聘用等步驟依次進行。
(一)報名、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第一類人員報名時間為2024年8月3日,由學校組織報名、初審并匯總上報。第二類人員待第二類選調崗位公布后由市直學校(中心校)組織統一報名(具體報名時間隨第二類選調崗位一同公布)并匯總上報。
2.匯總報名地點:市教育局一樓辦事大廳
3.報名所需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張,所在學校同意報考介紹信(以學校為單位出具總介紹信,注明同意報考人員名單、學段、學科)。
4.報考者持上述材料到所在中心校(市直學校)辦理報名手續,并如實填寫《無為市2024年城區學校選調教師考試資格審查表》,上交報名所需材料復印件。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報名時繳納考試費45元。資格初審工作由報考者所在中心校、市直學校負責,各類證書復印件均由單位審核人員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
5.報考者分類別、分崗位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依據各崗位選調計劃數,按各崗位報考人員的考試成績擇優等額確定擬調人員。第二類選調考試設最低控制分數線60分,報考者成績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方可進入下一程序。考試結束后,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自主選擇具體任教崗位。
(二)公布選調崗位。根據倉頭學校教師實際報考人數,公布第一類分學科選調計劃及崗位。待第一類報名結束后三天,公布第二類分學科選調計劃、崗位。
(三)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的方式。筆試滿分100分,考試內容為:學科專業知識和教育綜合知識。學科專業知識主要考察報考人員應具備的專業知識和綜合運用能力(以高中階段專業知識為主),占40分;教育綜合知識主要考察報考人員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教學方法、教學設計撰寫、教師道德素養等專業素養,占60分。
綜合科只考教育綜合知識,其中教育學、心理學、教師道德素養占40分,教育教學方法、教學設計撰寫占60分。
筆試時間為:2024年8月12日上午9:00-11:00。
考生攜帶本人有效證件于8月11日至無為市教育局一樓辦事大廳領取準考證,考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四)資格復審。根據考試人員考試成績高低順序,按與選調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筆試成績出現并列的,依次以教育綜合知識成績高的、教學設計得分高的優先,成績均相同,則采取加試的辦法,加試方案另行公布)。市教育局負責對選調對象進行資格復審,無為市紀委派駐教育局紀檢組予以全程監督。對報考者的資格審查貫穿于選調工作全過程,對資格審查不合格的,取消其選調資格。對出具虛假證明的學校和相關人員將予以責任追究,對提供虛假材料的報考人員取消當年及之后兩年的選調資格。
(五)公示
資格復審合格后,擬選調人員名單在無為市人民政府網站公示一周,公示期滿沒有異議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確定為擬選調對象。
(六)自主擇崗
公示結束后,根據考試人員考試成績的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自主擇崗。
對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放棄擇崗產生的空崗,實行一次性遞補。為保證選調工作嚴肅性和城區學校辦學需求,對自主擇崗后放棄選調資格的報考人員,五年內不得參加城區教師選調考試。
(七)審批和聘用
根據自主擇崗結果,市委編辦、人社局、教育局統一辦理選調教師的調動手續,第一類選調到城區學校的教師,專業技術職務待遇保持不變;第二類選調到城區學校教師,系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重新參加錄用學校職稱崗位競聘,沒有崗位指標或沒有被聘用的,一律實行高職低聘。
四、其他事宜
有關教師選調工作的所有事宜均提前2日以上在無為市教育局網站(https://www.ww.gov.cn/public/column/6603481?type=4&action=list)、無為市人民政府網站發布,不再通過其他渠道通知。
對違反有關規定、不按選調計劃、規定條件或擅自更改選調公告給選調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通報批評并追究相關責任;對違反考試紀律的工作人員和考生,視情節輕重,按人事考試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本公告由無為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6322645(教育局)
監督電話:6340693(市紀委監委駐教育局紀檢監察組)
附件:附件1:無為市2024年城區學校選調教師考試資格審查表.docx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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